1 初,魏虏西凉之人,没为隶户,齐氏因之,仍供厮役。周主灭齐,欲施宽惠,诏曰:“…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代不免…”自是无复杂户。其后,周诏:“自永煕三年以来,东土之民,掠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没为奴婢者,并放为良”
2 周初行刑书要制:群盗赃一匹,及正,长隐五丁,若地顷以上,皆死。周宣帝为慑服群下,乃更制为刑经圣制,用法益深。
3 周主初服常冠,以皂纱全幅向后襆发,仍裁为四脚。周宣帝禁天下妇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宫人,皆黄眉墨妆。
4 (陈)初用大货六铢钱。周铸永通万国钱,一当千,与五行大布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