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已经写了很久影评,但这还是第一次写书评,好紧张。
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弗莱的故事。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没有朋友,没有敌人。
哈罗德胆小,一辈子弯着腰,习惯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哈罗德害怕,以至于当唯一的儿子溺水时,他停下来解鞋带。
哈罗德勇敢,安静而勇敢。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整部小说读来让人感到沉甸甸的。这是一次空间旅程,也是一次时间旅程。不仅是哈罗德,也是作者、读者,对自己走过的路的重新审视,重新读懂爱情、友情、亲情。
可能走到最后,哈罗德依然是一个失败的丈夫、缺席的爸爸,但那颗日渐麻木的心开始悸动,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整个人生。
当哈罗德忆起那个舞池时,他已经想不起来是什么逗得莫琳哈哈大笑。我不再去追寻那一个答案,我只需要,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