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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为什么会扔下狱中的丈夫和5岁的女儿去跳楼?因为她绝望!对法律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
如果我们不能带给她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
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我们要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位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和最朴素的期待。
让天底下每个人都明白,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一番慷慨陈词是由著名导演张艺谋执导,雷佳音、马丽、赵丽颖等巨星主演的电影《第二十条》中韩明检察官对关于第二十条王永强“正当防卫”量刑时的慷慨陈词。
在他的义正词严的一番话结束后,全场掌声如雷。不管是高检的领导,还是在场的同行,大家都为之动容,也让屏内屏外的所有观众为之震撼,“法绝不能向不法让步”。
讲真,这就是《第二十条》这部影片的独特魅力,不愧为2024年春节的贺岁片。
这部影片主要是围绕三个关于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故事展开的。
而这三个故事,恰恰又都与只是调职的韩明检察官有关。
故事一
公交车司机张贵生为了阻止车上正在发生的流氓行为,用车上的灭火器打伤流氓致颅骨骨折。
韩明按照司法惯例将这起见义勇为的案例判张贵生故意伤害入狱三年。
张贵生妻子在他入狱期间拖着病体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到处申诉,到处上访,以致累倒去世。
张贵生出狱后,在一次上访中车祸去世。
故事二
村民王永强和漂亮的哑妻郝秀萍为了让聋哑女儿能恢复听力,过健全人的生活,王永强向村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
刘文经以讨债为名,来到王永强家,把王永强用拴狗的铁链锁在门外,进屋强暴了王永强的哑妻郝秀萍。施行暴行后才把钥匙丢给王永强,并拿出离婚协议书逼他签字离婚,扬言要长期霸占其妻郝秀萍。
看到被奸污后痛哭绝望的哑妻,王永强再也控制不住怒火,跑到门外,与在门口吸烟的恶霸刘文经扭打起来。
刘文经把王永强打翻在地,还不解恨,猛踢几脚,说:“等着,我拿刀砍死你,再来玩你老婆。”边说边向自己的车走去。
这时极度恐惧的王永强迅速回到院里,拿起一把剪刀跑回来,对着正拉开驾驶室车门准备拿刀的刘文经一顿乱刺。刘文经重伤昏迷,几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按照司法惯例,会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故事三
韩明为了儿子韩雨辰能考一个好的大学,给他转学到重点学校三中借读。
韩雨辰在学校上厕所时碰到一伙学生在厕所里霸凌同学,脱光了该同学的衣服,并在殴打他。
正直善良的韩雨辰立即上前制止校园霸凌,与几名同学发生纠纷,把该校教导主任的儿子张科鼻梁骨打骨折了。
不了解真相的张主任心疼儿子的受伤,向公安局提交了诉讼。
这件事一旦立案,就会影响到韩雨辰上大学。韩明夫妻多次请求张主任高抬贵手予以撒案。
张主任同意撤案,但要求韩雨辰当着双方家长的面向张科道谦。而认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并没过错的韩雨辰拒不道歉。
张科不甘被揍,便找四个混混把韩雨辰堵在回家路上打了一顿。
这回韩雨辰听了父亲的话没有还手,因为还手就会按司法惯例定性为互殴。可是那条路上没有监控,对方又没留下任何证据。
韩雨辰的母亲李茂娟去找张主任理论却又因为没有证据,无法诉讼向张科讨要说法。争执中,张主任摔倒摔断了手臂。
后来,张科校园霸凌经学校调查属实,张主任撤案,韩雨辰没事。可偏执的张主任又报案起诉韩明妻子李茂娟,致使她被拘留了7天。
这三个故事检察官韩明都被牵涉其中,使他陷入了如何坚持公理、道义,守住法律与人情底线的深渊中。
若说年轻时代的韩明正义正直勇敢孤注一掷,中年的韩明因为身体的原因和家人的安好,已经被社会打磨得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锐气,他学会了圆滑,学会了妥协,他用迎合与卑微融入新的工作环境,用谎言和隐瞒来求得家庭的和谐。
可他,毕竟曾是血性汉子,是一个勇敢正直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初恋同事的一番肺腑之言,张贵生女儿的叩击灵魂的质问,儿子失望不解的质疑,以及王永强哑妻跳楼求死的绝望,彻底点燃了他一位执法人的良知与热忱,唤醒了他一直努力压抑的大义凛然与正义感。
他在面对所有人的反对与声讨中慷慨陈词,解读了什么是法律,如此对第二十条“见义勇为”的量刑。
影片中,有几个场景的对话,很值得我们深思。
场景一:
张贵生女儿哭着问韩明:“如果你当时也在那辆公交车上,你看着那个人被流氓欺负,你会怎么做?你会像他一样挺身而出吗?你摸着良心说,我爸有罪吗?对他的判决公平吗?”
韩明无言以对。
场景二:
韩雨辰说:“我就制止个霸凌,事情怎么就这样了?我以后看见同学被欺负,是不是就不管了?”
韩明:“那当然得管。”
韩雨辰:“那管了不又成这样了?”
韩明:“这种事你只要一动手就是互殴,谁伤重谁有理。”
韩雨辰:“爸,你在检察院呆了20多年,你对我妈被拘这件事怎么看?”
韩明:“法律没有错。”
韩雨辰:“那谁有错?”
韩明无言以对。
这情景让我想起了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新闻:
一位老人路上因为醉酒摔倒,一位好心年轻人救助,帮其垫付住院费。结果老人和老人的儿女不但不感恩不还人家住院费,还一口咬定是年轻人撞的。好心没好好报,救人反被诬赖。
好在此事后经监控证明年轻人只是见义勇为救助老人,可年轻人所受的指责和伤害如何不令他心寒。以后,他对同样的事还会施予援手吗?不能给见义勇为之士一份安心与公道,以后谁还敢见到不法行为去制止,去见义勇为?
所以,我觉得此片该让更多的人看到,它是一股清流,能唤醒一些泯灭的良知,具有一种正面的行为导向,展现了老百姓对法律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也揭示了法律应有的温度和力度。
此外,这部影片也通过丰富的情节和细腻的情感刻画,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美好。
角色间的互动与冲突让我们深刻思考什么是真正的道德与责任,让我们反思了自己生活中的行为和态度,也让我们更加关注身边人的困境与选择。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让步)”,这是电影里多次出现的经典台词,也可以说是这部电影的“题眼”。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如果抛开人情和人性只谈法律,法律就没有了人情味,没有人情味的法律很难满足老百姓的情感期待,甚至还会把老百姓推向绝望的边缘,一次错误的、缺乏公平正义的判决甚至还会摧毁当事人的整个人生和完整家庭。
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没错,但是每一次见义勇为的场景和情景当事人却很难掌控,出手的尺度也很难恰到好处的把握。
于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的判决案例,这就让很多原本打算见义勇为的人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他们担心自己出手帮助他人最后自己却有可能成为了受害人被法律追求责任,给自己的人生和家庭带来潜在的巨大危害。如果法律不能消除见义勇为者的担心和疑虑,那么敢于见义勇为者就会越来越少。
当你遭遇他人不法侵害的时候,身边的人如果选择袖手旁观你会作何感想?我们的社会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电影结束了,韩明高亢的陈词依然在我耳边无数次地回放。
我想,这才是百姓期望的有温度有底线的法律吧!
影片的最后一幕,在最高检的指导下,市检给出了王永强的最后判决:王永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予起诉。
王永强出狱后向检察官行了深深的一礼。在医院里,三口人抱在一起痛哭流涕。我们都知道,这是这可怜的一家喜悦与幸福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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