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为什么有了除法、分数、还要学习比呢?
多数教师以三者的区别:除法是一种运算,分数是一个数,比是两个量之间的关系,向学生解释,实在有些答非所问,如果利用现实原型将比拓展为连比,就可以非常浅显的凸显比的优势使学生释疑。
如:配置一种混凝土表示所用材料的份数,这种混凝土的三种材料是按怎样的比配置的?
解答这一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比较自然的生成了2:3:5,它能让学生体会到除法与分数适用于研究两个量之间的倍数(份数)关系,而三个量之间的倍数关系,至少要用两个除法或分数来表示,引进了比,三个甚至更多个量之间的倍数关系都能一目了然的加以表示。
例2 除数不能为零
规定除数不能为零的合理性,需要在数学内部分两种情况说明:
除数乘×商=被除数,所以当被除数不等于零,除数等于零时,商不存在;当被除数=除数=0时,商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