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举办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针对记者提出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进行了回答,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答“下”的标准,精准识别“下”的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15种情形。”徐启方表示。要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构建从“上”到“下”完整的制度链条,明确画出“下”的红线,优化规范“下”的程序,从制度层面解决干部“能下”的难题。各级部门针对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工作热情退却、动力不足的领导要调整;个人素质与能力不能胜任职务的领导要调整;年龄偏大,身体难以适应岗位需求,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的领导要调整。
答“下”的程序,明确规范“下”的制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与干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必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绝不能成为某些领导干部的“一言堂”,不经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方式,擅自凭借个人喜好、关系远近等轻视冷落、排挤打压干部,破坏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要通过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等五项程序,严格履行干部“能下”政策。各级部门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干部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干部错误性质和违纪事实,真正加强“能下”严肃性和规范性,避免因“人”而下,让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得到切实贯彻。
答“下”的作用,激发干部“上”的动力。“坚持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各级部门针对下的干部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比较大,容易自暴自弃、放任自流的情况,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引导他们理性看待组织的调整决定,并纳入职级公务员管理范畴,根据其专业特长,派驻到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一线,培养担当精神,激发工作热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重新选拔使用,让“下得去”的干部有机会“上得来”,心无旁骛干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