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除下了他手信后,我已得到你没有。但你我至少往后成为了蜜友。”
这首《人来人往》,每次听到心里都淡淡怅惘。
表白可以忍住,但感情太任性恣意,不受控制。
如果不能以恋人的身份在一起,至少想以朋友的名义陪伴你。
跟朋友聊起这事,她说她曾经有个学霸型男闺蜜,两人高中相识,是为了高考而战的战友。后来到了不同的大学,依然联系很紧密,这种感情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
后来,之所以感情变淡,是因为他在毕业后交了女朋友。其实,从高中认识他那一刻起,她就早已喜欢上了他,因为自己的成绩一般,高考后对方去了北京的名牌大学,而她在小城市的普通院校念书,虽然她一直暗暗下决心努力追赶,但对方却没有等到她追上的那一刻。“他是我青葱岁月里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所以一直选择做朋友。”
我们是朋友。这句话里面藏着多少暗自情愫?喜欢一个人,但迟迟没有说出口,因为在我们的内心,藏着一个“自卑的自己”,觉得对方太优秀,自己太普通,没有攒足勇气向对方表白,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与对方做朋友,希望某一天,自己能够修炼到足够优秀,与对方平肩,有底气说出自己的爱意。
02
明明爱着对方,但却迟迟不敢说出口,嘴上说着“我们是好朋友”,不仅因为我们心中藏着爱,还因为我们太怕失去:怕表达出自己的心意之后,对方没有相同的情感,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一个朋友说,她在上大学时,和一个同班同学相处得特别好,他俩经常和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两个人结伴上自习,有时候一起逛街,就像哥们儿一样。但有一天,这个男生对她表白了,这个表白让她很意外,有点措手不及。
“以前我们在一起相处,特别自然,轻松,自从他向我表白之后,每次见到他,我都感觉非常别扭,便渐渐远离他,后来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这位朋友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宁愿这位男生不要表白,这样,他们的友谊便会一直延续下去。
因为害怕失去,很多人选择了默默守候,以朋友的名义。因为朋友这个词非常安全,又很中性,还能够有机会去表达自己的关爱。与无法和对方在一起相比,宁愿退而求其次,做他的朋友。
03
很多人说,既然你爱着他,却不敢表白,其实是不够深爱。
1993年,64岁的奥黛丽赫本去世,77岁的派克不顾身体的不适和长途奔波跋涉,毅然从美国前往瑞士,送赫本最后一程,他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
两个人从《罗马假日》认识,拍戏之余,经常在附近一条小河边散步,有时候,赫本会伸出冰凉的手握住派克温热的手。
1954年,赫本结婚的时候,派克送给赫本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从第一天戴在赫本的胸前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一戴,就是40年。无论赫本的情感发生了怎样的曲折,这枚胸针始终与她相随。
2003年,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和首饰的义卖活动,当时87岁高龄的派克买下了赫本一生珍藏的蝴蝶胸针。拍卖会后不久,派克离开了人世,手里握着的就是这枚蝴蝶胸针。
04
爱一个人,以友情之名,不是因为不爱,恰恰相反,是因为我们太在意这份情感,太在乎这个人;爱一个人,并不是非要以爱人的形式呈现,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友情比爱情更长久;爱一个人,并不一定必须要得到这个人,因为用友情的外衣遮盖的爱,更为温情,持久,更不容易失去。
那个暗恋对方,却始终都与对方保持着朋友的关系的友人,现在已经变成了更好的自己,说起这一段时光,她说:“我从来不后悔自己没有表白。”爱情的激烈、热情,两个人走到一起的磨合,她都不想与他经历,她只想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将自己最好的一面,留在对方的心里。
以朋友的名义,爱着一个人,看似幼稚,却那么一往情深。当我们见过很多人,遇到很多事,才真正明白:最好的爱,最爱的人,最安全的距离,是最长久的表白。
就算最美丽长发未留在我手,我亦开心饮过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