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机制学习(五):风险评价

通过前面“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的学习,本来觉得风险评价是手到擒来,因为方法都懂,但用的时候才发现啥都不会。最郁闷的是想学都不知道咋学,网上搜了一圈,全是一样。这里就把相关内容简单归纳,最后再附上一些政府要求及个人理解。

一、LS和LEC的定义差别不大

  • 风险矩阵法(LS)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其实都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故发生的后果严重性的乘积;
  • 不同的是LEC法多考虑了人员在危险环境中的暴露频率;
  • R = L × S、D = L × E × C,如何计算R值和D值是风险评价的重要一步,也是这一篇的目的
  • 有必要明确下:现在我们准备计算的是现有风险,也就是风险在现有的控制措施之后的风险。

二、事故发生可能性,即L值

  • L判别准则:员工的安全意识;执行操作规程的严格程度;发生事故时是否能发现?发现的方式;保护措施;个体防护等。
  • 对于情景发生概率的评估,可以通过三种通用方法[历史数据的使用、通过故障树(FTA)或事件树(ETA)分析、根据“专家判断”]来确定,它们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 根据网上搜的表格,搞得好的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大多数都是直接拿过来用。
  • 上面都是废话,实际执行情况大多是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网上搜的表格数据确定

三、事故发生的后果严重性,即S值或C值

  • 判别准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停工;企业形象五个维度
  • 网上自己搜索表格,根据企业自身的接受程度进行修改,修改完让领导审一下,这个也不是一般人能定的(比如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对直接经济损失的敏感度肯定不一样);
  • 用的时候就按这个表格对照着找属于哪一档就可以了。
  • 关于后果严重性中的经济损失忍不住跑个题,曾经听到有些企业为了降低风险等级把几十万的设备说成几万,如果这样就真不如网上搜一个改下公司名,省得劳命又伤财!

四、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即E值

  • 这个在上面所列方法中专属于LEC;
  • E可以考虑人员一直存在、一年、一季度、一个月、一周、一天或一班出现次数,根据需要分下类取个值就可以了,网上有现成的表格和参数参数;

五、重点是政府指导意见及个人理解

1、政府意见

  • 风险评价很难:不是以识别出来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多少来定风险等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安委办[2016] 11号》中是这样说的: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 但方法灵活: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2、个人理解

  • 政府考虑到了风险评价的难度:为了推动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为企业定了一个下限,不管用什么评估方法,只要能有四个等级的划分就可应用,对所有对象都用一种方法也行。
  • 不要在评价中人为降低风险:参照以往的实际和控制效果,既要评价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更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发生可能性,不要考虑与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 补充说明风险类别的确定:应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中的风险和有害因素对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中的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考虑作业步骤中的起因物,环境或设备中的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风险类别,也就是确定可能的事故类别(共二十种)。
    • 补充事故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个类别(序号为从01至020)。

到这里我们不仅知道了风险点在哪里,也知道风险点内有多少危险源,各个危险源的风险大小,当然危险源的现有控制措施在这里也有所体现了,毕竟风险是现有风险,是考虑现有控制措施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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