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也没料到这部电影会与江歌案扯到一起。一开始我也没想到这二者有什么关联。
看这部悬疑推理片子,我是做足了思想准备的:一定要细心抓住电影的细节,不用二刷,一次就理清案件的线索。因为经验告诉我,高级缜密的推理电影都比较烧脑。而且据说以一起真实的绑架案为素材,原著小说有丰富的读者群。在吧台取票的时候,小姑娘告诉我今晚这场观众就我一个。这多少有些意外。
一开始,耶路撒冷的哭墙,并排站着牧师、拉比、阿訇三个嫌疑人。然后波洛出来破案。好像一切都被安排好了的一样,通过脚印,鞋子,就轻而易举地认定是一名警察坚守自盗。理由是眼前站的这三位嫌疑人,以他们的收入穿不起这样的皮鞋。而人群中有一位警察,恰好穿着这个样式的皮鞋。于是案子就这样破了。而且波洛似乎早就预料到这位警察在被揭穿后会往南逃,让守卫守住南门,又提前把手杖插在北面的墙上。愚蠢的逃犯果然撞在手杖上。案子这样简单,不免让人失望。但很快,土耳其海峡辽阔的海面,碧蓝的洗水,伊斯坦布尔冒着白汽的火车和繁忙的火车站,一下子又让人忘记了刚才的粗糙。波洛此时才算正真上场,真正的好戏在后头。毕竟刚才的破案只是一个铺垫。好比中国古典小说,一开头先是一段契子,把观众先聚起来,点燃情绪,再一句“闲话休提,书归正传",正式开讲。于是我又振作精神,准备观看一场好戏。
但是看着看着,我竟然打起瞌睡来。作为探案推理必要的过程没有充分的准备,就由波洛先生迫不及待地说出来。两年前发生在美国的阿莫斯特朗绑架案,波洛先生怎么就很快地与雷切特联系起来了?在影片中,雷切特的身份是一名古董商人,因为做生意屡次欺诈,结下了不少仇家。而他的杀人犯的真实身份又是怎样暴露的?这一逻辑关系都是在波洛一人的台词中说完的。而我恰恰在这里被噎着了,根本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雷切特就被波洛一场宣判揭穿了。是不是波洛提前就介入了阿莫斯特朗绑架案,已经在前案中作了大量的工作?
仿佛不是在破案,而是波洛一个人在说案。
类似的BUG太多。只看到列车上13个人神色诡异,而又莫明其妙。而且,当火车陷入一场雪崩,仍然只有这一节列车上的13个人,其他车厢上没有人吗?以至于整个案件像是架空在这节列车上。
影片的画面还算好看。土耳其海峡旖旎的风光,白雪皑皑的群山,蒸汽机火车飞速穿行,还有高贵的高等车厢,华美的人物,一切都赏心悦目,给人以视觉上的满足。
结尾也别出心才。这些参与集体谋杀的人全部在列车外的桥洞里,并排坐着听候波洛的宣判。类似于最后的晚餐,耶酥的门徒在接受内心的审判。这种良苦用心虽然有些图解式的牵强,却把这场罪案升华到一个高度,引出法律与人性的话题。以前波洛认为罪归罪,义归义。非黑即白,绝对不可能有中间地带。然而通过这件事,他看到这些杀人者都有其苦衷。他们是两前前阿莫斯特朗上校的家人、厨师、仆人、家庭教师、保姆、司机,以及孩子的教母。阿莫斯特朗上校的女儿被雷切特撕票,夫妇两相继因悲伤而殒命。而绑匪雷切特却逍遥法外。于是这些在痛苦中的人们合谋跟踪雷切特上了这趟火车,集体设计了这场杀人案。他们杀人的目的只是为了给主人复仇,让死者安息,还生者安心。真相大白,波洛却无法让杀人者归罪。从维护法律的角度,雷切特死于故意谋杀,13名杀人者都应当承担杀人的罪责。但是从人性的角度,这13人长期生活于痛苦的折磨无法释然。他们只是实施了对雷切特应有的惩罚。只不过这个惩罚应该由国家机关来实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法律代表着正义,为什么两年前的绑匪一直消遥法外,没有课以死刑?既然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也有做不到的地方,为什么不能由社会的正义力量站出来弥补这一漏洞?法律把持一切,难道不会制造更多的问题吗?
最近网络上热议的江歌案,会不会与此案有相同的归宿呢?如果杀人凶手陈世峰在日本不能被判以死刑,那么该由谁来实施这一正义呢?死者何以安息,生者何以安生?如果杀人凶手不能偿命,会不会重新上演一场”好人杀人”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呢?
法律时代,我们对理性充满了更高的期待。
电影评分: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