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设的居住权,已经引发社会上的广泛关注。目前,上海、深圳、武汉等地,已经出台房屋居住权登记方面的管理办法,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开始受理房屋居住权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以及武汉市房屋居住权登记管理办法,居住权设立分为以下步骤:
一、获得居住权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裁判文书
(一)签订房屋居住权合同
应当由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获得被指定享有居住权的遗嘱
居住权人持有房屋所有人的遗嘱,遗嘱中一般应当写明:居住权人的姓名、性别,以及年龄等身份情况;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居住的期限等。
(三)持有明确居住权的法律裁判文书
居住权人持有相关法律裁判文书,文书中应当明确、详细地写明居住权人享有某房屋的居住权。
二、办理申请居住权登记
据武汉市有关规定,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有:
(一)共性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特性材料:
1.签订合同办理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或者有居住权约定条款的其他协议,如生效的离婚协议;
2.遗嘱确定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屋所有人(或其继承人)与居住权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居住权登记。
应当准备材料(一),以及(二)中三种情形之一,一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经审核发给居住权人《房屋居住权证书》。
三、哪些人、什么时候需要办理居住权登记
(一)老年人拟将房屋赠与或者出售给子女的,应当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提交居住权登记申请。房产过户给子女时,老年人享有的居住权同时设立。
(二)遗嘱指定享有房屋居住权的,应当在立遗嘱人去世后一定期限(60天)内,提交申请居住权登记。
(三)持有明确居住权裁判文书的,应当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房屋居住权登记。
(四)老年人不要将自己的房产用于抵押贷款、投资,一定要抵押、投资的,应当在相关文件中写明:该房屋为XXX(老年人的姓名)唯一住房,任何情况下均应保证XXX(老年人的姓名)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