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举是为汤阴人,先后北伐都得胜。
可怜十年毁一旦,十二金牌莫须亡。
释义:岳飞(字鹏举)是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他先后几次北伐,都得到了胜利(因此,他所统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可惜的就是,十年的功绩,毁于一旦:由于在进军朱仙镇(今河南省开封市福祥区)的时候,宋高宗和秦桧一意求和,因此,宋高宗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岳飞班师回朝,后来,在南宋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的时候,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使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以及部将张宪被害(当时的岳飞年仅38岁),直到宋孝宗的时候,岳飞才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