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公告:
随着历史的发展,平等的范围一直在扩张,自由主义就需要不断地面临新的挑战,自由权利的内涵本身也在发展演变,最终结果就是,自由主义衍生出多种多样的派别,它并不是一套融贯统一的理论。自由主义思想像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血统相近,又彼此不大一样。群内的五都属于自由主义大家族的成员,大家一起聊聊自由与平等。
约翰·罗尔斯:我先抛个问题:怎么分蛋糕,才是公平?这个问题很难达成共识,因为每个人都带有自己的偏好,而且都有合理的解释。所以,为了找出一个正真公平的方案,大家必须放弃所有偏见,一起签订一个契约。
迈克尔·桑德尔:那如何才能让大家签订契约时,都不带任何偏见呢?
约翰·罗尔斯:我有个构想,有一道大幕布,叫做“无知之幕”,每个人站在无知之幕后面,人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特殊性,大家处在绝对平等的地位,每个人都是理性自利的人,而且是完全自由的,你可以用一切最有效的办法来争取自身的利益。幕后的人一起签订了一份契约,来确立一套分配原则,用它来决定如何分配收益和责任的社会基本结构。
迈克尔·桑德尔:我觉得您将“无知之幕”背后的人看作孤立的个体,无所羁绊,完全凭借自由意志行动,这是对个人的错误理解。那些失去自己的故事、毫无个性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一样的,其实就是一个“人”,也就根本谈不上“一起商议”社会契约了。
约翰·罗尔斯:那说说您的观点。
迈克尔·桑德尔: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是将单独的个体作为所有理论出发点,先有个人,个人之间签订契约,形成公共道德以及社会与政治的制度。那么,个体从何而来呢?
我认为,作为个体的自我,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关系中被造就的,是被生活的共同体塑造而形成的,这叫“共同体主义”(社群主义)。
社群有一种纽带关系,它塑造了你的身份认同、生活理想、道德感与责任意识。个人当然会做出选择,但个人的目标不是随意的,而是与社群紧密相关的。所以个人有一种特殊的义务,这个义务不是你选择的结果,而是被社群赋予的义务,是一种给定的义务,它并不取决于人的自愿同意,它的道德约束性源于社群主义的道德认知。
约翰·罗尔斯:你说的没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出生时社群就已经存在,而已影响着我们。可是现实世界中,个人主义的观念出现了,而且成为了思想主流。如果你所受的“孤立的个人”不存在,那么以此为基础的自由主义的整个理论都将不成立了。
迈克尔·桑德尔:这……
迈克尔·沃尔泽:我想我可以来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自由主义的理论真实反映了现实,所谓“孤立的自我”确实存在,他们并不是脱离社会的存在,而恰恰是被现在这个社会所塑造的结果。群主义的这个观点没有错,但它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现代社会已经改变了,正是这种新型的社会造就了“孤立的个体”
现代社会的转变,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度的流动性,总是不停地移动和变化,正是这种高流动性,造就了现代社会孤立的个体。高度的流动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地理上的流动性、社会身份的流动、婚姻关系的流动、政治上的流动性。
那种孤立的、近乎原子化的自我,是“后社会状况”造就的。人从根本上失去了确定性和统一性,个人不得不随时重新创造自己。
迈克尔·桑德尔:那按你的观点,现代社会社群就不存在了?
迈克尔·沃尔泽:在高度流动的现代社会,社群还是存在,只是主要的类型改变了,沃尔泽把它称为“自愿型的社群”。它与传统的社群最大的差别就是,它是自愿联合的,可以自愿的决裂和退出的权利。
约翰·罗尔斯:我再来说说无知之幕背后签订的契约的内容。
我觉得签订的契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两条:第一条原则叫做“平等的自由”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受有一系列基本地自由,因为社会是多元的,但是幕后的你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元,所以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
第二原则与社会经济的分配有关,默认的选项就是应当完全平等分配,但是他做了重要的补充,接受某些不平等的分配,但必须满足两项限制条件:相关的职位和工作必须在公平的机会平等前提下,向所有人开放;这种不平等,能够让处境最糟糕的人改善状况,罗尔斯称为“差异原则”。
罗伯特·诺齐克:你在个人权利方面坚持了自由主义原则,但在社会经济领域,却没有一贯地坚持这个原则,而是把平等分配当作默认选项,也接受不平等的分配。这是一种不够融贯自洽的理论,所以只你只是个半自由主义者。
我觉得,首先个体自由权利的绝对优先,对个体权利做出任何限制,都要给出很强的正当理由,方可被接受。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社会经济问题,都要把个体权利放在最高位置。充分地尊重和保障了个人基本权利,所以能造就一个最为正义的社会。尤其在社会经济问题上,正义不是“分配的正义”,而是“持有的正义”。对拥有的资源和财产,需要满足三个正义原则:获取正义、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
约翰·罗尔斯:那按你所说,穷人就不能得到救济了吗?
罗伯特·诺齐克:只能依靠处于自愿的慈善救助,因为这样满足转让正义原则,但你不要求国家提供福利救助,因为国家的征税是强制的,不是自愿的,迫使公民做出步自愿的转让,是不道德的。
罗纳德·德沃金:罗尔斯的契约内容中,既体现了自由,又要顾及平等,这两种是很难兼顾的。那我们追求的平等,到底是为什么呢,我觉得就是对每个人好,我觉得有两个原则:平等的尊重、平等的关怀。
平等的尊重,就是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性,只要本人自愿且不伤害他人,那么就应该不加干涉;
平等的关怀,要把每个人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而不是简单地给所有人平等的待遇,这就要考虑处境不同时造成的不同需求。要实现“平等的关怀”,首先要识别哪些需求是自己不能选择的处境造成的,哪些是个人自愿选择的偏好造成的。我同意罗尔斯的观点,所有自己无法选择的偶然因素不应当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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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上内容摘自《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个人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