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认为无论自由体、古体、新诗都能出佳作。但不能随便称律诗。写格律诗,就必须依从格律,所谓格律从字面看,用于诗“格”即是诗的规格(平仄 一联相反,两联相粘)“律”即是诗的规律(首联破竹,颔颈相联,尾联撞钟。避开五病八忌,十四避免,五十四种诗病)。我们既写律诗,应将格律融于人身。“格”即是为人的规格,“律”即是律己的法律。合起来即是不需要别人监督而自愿遵守的规格和法律。
2、所谓“拗”即是犯病,“救”即是抢救。可想而知,一个垂危病人纵然抢救过来必竟是一种缺陷。我们既有博大精深的书山文海,只要用心挖掘,总有合适的词能为律用。又何必去拗救呢。所谓拗救说别了,是为我们的缺陷在找借口。
3、有些大师认为诗重意境:若只讲意境,不若写散文,只讲格律,不若打游戏。又何必写诗呢?好的诗词做不到有景有律岂不沾污了“诗情画意”这一美好词汇。
4、我认为写诗除开规则外,要简明朴实,才能让更多的人读懂。像我这样没有文化的人,读那些按照诗词要求委婉含蓄的幽美诗词,却有乘彩云般的感觉,既悠然又茫然。
且看、王维的诗写的那么优美却称诗人。杜甫的诗写的那么朴实却称诗圣。李白论说没有杜甫写的合格却称诗仙。白居易的诗写的那么直白却广为传唱。看来大多数人喜爱简明朴实的诗歌。当然我们的诗却永远无法与古人相比,但写诗的目底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读懂。
以上:是想让我等没有文化的人不要听了大师的讲座而失去写诗的信心。我们要将粗犷变得稍微豪放一点还必须向大师学习。否则:我们的诗歌将永远锁在垃圾堆中。山人愚见,全作疯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