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误会构成的小说,往往是让误会在路上尽情表演,推到极致甚至是到了敌视的地步或者非命的状态,两者对垒, 就出戏了,这样到后面误会消除,才会珍视通过消除隔阂之后带来的和解。
《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由误会到仇视都地步,最终和解。
但是,如果你看过席勒的《阴谋与爱情》,就会发现尽管都是误会出发,但这书里的误会则是到了极端的边缘。斐迪南爱上平民女孩露意丝,在斐迪南父亲的从中阻挠,斐迪南误会了露意丝,这个误会只剩下憎恨,而斐迪南不屈不饶的个性决定了他不成功宁愿死的逻辑走向,他找到露意丝,不分青红皂白,逼她与他一起喝下毒药。喝下毒药后露意丝才说出误会的真相,但斐迪南后悔也来不及了。毒药已夺走两人的生命。
以误会为开始的故事,误会就是整个故事的心脏,一旦误会会化解,故事也就结束。
此外,司汤达的《红与黑》也是经典,在这里面就跟《阴谋与爱情》不一样了,是高贵的女主玛特儿爱上了平民男主于连。
小说很好看,比较让我感到出奇的一点是,原本两人是要考虑结婚了的,玛特儿的父亲也准备伪造于连平民的身份,好让他们俩过得不让外人指指点点,说他们门不当户不对。但是在一切进展顺利的时候,玛特儿收到德•瑞那夫人的来信,信里揭示了于连平民的身份,于连恼羞成怒,去找这位夫人,举枪扫射。
这封信显然就是一个误会,而这封信也不只不可能只是德•瑞那夫人的自愿,是在一个教士的唆使下,才写成的,而同时又是一起社会力量合力惩罚于连的阴谋。
这个误会很关键,没有这个误会,于连不会变成这个结局,很可能他和玛特儿幸福生活在一起了。那么于连就是成功了,而小说则必然失败。
看到有个评价这么说,“ 作者当然会为了小说的利益而阻断他的成功。”
看完我想起看一些剧的时候弹幕总有一句话,“ 想给编剧寄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