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学生不像学生,老师不像老师,师生互殴事件扯下了脆弱师生关系的遮羞布
近日,一段只有30多秒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时间视频上,该视频的点击量5.5万次,评论达到1000多条。
由于视频时间很短,只能看见一个身体比较壮的女老师扯着学生的马尾辫,然后学生反抗,将老师推倒在地。
根据这个视频,说是师生互殴,确实是夸大其词,有标题党的嫌疑。但通过人民网江苏频道的报道,事情原委,基本清楚:学生将西瓜皮扔在走廊,老师批评,一般来说应该是要求学生将西瓜皮捡起来,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但学生不愿意,估计应该还有顶嘴等情况发生,老师一生气,就将学生的头发揪着,试图拖出去。
那么,这样一起事件,背后隐藏着什么呢?
第一,学生明明做错了,却不承认错误,我们却没有任何惩戒手段,这究竟是爱孩子还是在纵容孩子?
通过视频,我们大致可以发现,这个学生,年龄应该在十岁左右(极有可能是5、6年级的学生),不乱堆垃圾,更别说丢西瓜皮这类极容易导致安全隐患的物品的习惯,应该早就养成了。
毫不客气的说,稍有教养的孩子,应该在3岁左右的,就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可这名十岁左右的小学生,竟然乱丢西瓜皮,这难道是小问题?
再说了,学生犯错,人不都在不断的犯错又不断改正的路上吗?
但这个学生,小小年纪,犯错不承认、不改正,不断激怒老师,确实是需要家庭、学校加强教育管教!
第二,教师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处理问题如此偏激,是否在侧面也在影响着学生性格的成长?
前面我们谈到,学生不像学生,但我们必须明白,一个学生,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大恶人。所以,不管是家长也好,老师也罢,还得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下一些功夫。毕竟,五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开始进入心理逆反期了!
但在这件事情上,这名老师,已经完全被愤怒的情绪冲昏了头脑,采取了非常偏激的措施,进一步激发了矛盾。
但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老师的这种处理,其出发点,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是对学生公德心的教育,离开这一点,纯粹的否定老师,这不是科学的、理性的见解。
但是,老师的教育方式,却实实在在是简单粗暴地,是涉嫌体罚的行为,是必须予以坚决反对的。
另一个方面,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学生。试想,面对那么多的学生,老师的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其他学生,是不是也会效仿呢?要知道,从教育的基本特点来看,最好的管理是示范,最好的教育是感染啊!
第三,面对这类问题,作为教师,在处理的时候,还是得讲究一些方式方法,以避免矛盾激发,教育时机丧失
很多时候,面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学生,说教不听、批评要顶嘴,又打不得骂不得,似乎,作为老师,我们已经穷尽教育手段了。
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一个有教育智慧的老师来说,学生的错误,都是教育的契机,犯错的学生,都是研究的对象。如果我们能够理智一些,深入挖掘这些学生问题的成因、解决的措施,提炼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那不就是科研吗?
另外,作为老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还得掌握几个基本的原则。笔者一直认为,做老师,在处理学生问题的时候,必须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热问题冷处理。遇到激烈对抗的时候,情绪即将失控的时候,放下,是最好的教育。比如在这件事情上,如果老师批评学生,学生不接受,那么,冷她一下,让她自己先去反省,效果是不是会好一些,至少,不会造成今天的针尖对麦芒的局面吧!
大多数情况下,学生犯了错,会像刺猬一样,把尖刺竖起来,试图保护自己——这没什么,不就是一种自我防护机制,类似于应激反应吗?
笔者以前有一个学生,初中生,晚上在寝室里喝酒,竟然喝了半斤多,醉得人事不省。我深夜赶到学校,马上送到医院。但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处理——后来还是这个学生自己受不了,主动来找我!
冷问题热处理。时间会让人明白很多东西,学生一旦经过反省,情绪平静下来,教师就要立即抓住教育的契机,快刀斩乱麻,根据事情的危害,予以相应的处罚。笔者一般会采取“请你拿出处罚方式”的方法,效果还是挺好的。
大问题小处理。这里的大小,没有固定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在遇到激烈的反抗的时候,都有可能是形成大问题。比如,这件事情上,当学生激烈反抗的时候,老师更有智慧的处理,是叫另外的同学或者自己,去把西瓜皮捡起来,然后告诉学生,“现在,我们承担了你犯错的后果,你欠我们一个道歉”。这样一来,是不是会好一些呢?
小问题大处理。其实,按一般的标准来看,丢习惯皮这类乱丢垃圾的行为,就是小问题,应该大处理的。可是,学生情绪如此激烈,我们就要放一放,然后,利用一个时机,着重处理。笔者以前就曾因为学生跑操队形不整齐这类小问题,连续几次班会课,重点来教育引导。
最后,如果不建立针对学生的惩戒体系,学生的权力无限制延伸,教师不敢管、不能管的风气将继续蔓延
关于这件事情,之所以引发那么多人的关注,这是在当前,学生权力无限制延伸,很多老师不敢管、不能管的大背景之下的。试想,如果老师面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道,我们的下一代,就很好了吗?
笔者一直强调,一直呼吁,教育需要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苍白的;只有惩戒的教育,是粗暴的。
但恰恰相反,现在老师,几乎没有任何的惩戒手段。我们来一个假设,虽然这个假设,成立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假如这个学生拒不承认错误,拒不改正,老师有什么办法?学校有什么办法?
“惩”的目的是“戒”,“戒”就是不再触犯。而如果不能通过施加于心理上或者生理上的“惩”,有哪里能让人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自己的身心造成影响呢?
伟大的教育家杜威说,要让小孩不玩火,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他去触碰一下。在这里,触碰火所造成的疼痛,就是一种惩戒。
举个例子说,乱丢了西瓜皮,就需要打扫教室卫生2天,这就会给其身心造成痛楚,自然也就不敢触犯。
可现在,没有这样的机制,于是,错了就错了,不认就不认,不改就不改,长期以往,生将不生,师将不师,教育将不教育,只有等待社会的大熔炉,依靠法律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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