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旧和固执基本上算同一个意思,对于不喜欢的东西,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而对于喜爱的东西,则可以固执地一直一直喜欢下去,这个一直至少是大半辈子,有时会达到一辈子。
念旧的人和一般人的区别是对于新鲜事物的态度截然不同。我们一般人早就跑着张开双臂去拥抱变化,而他则是如同一个猎手,在旁边观察、注视良久、再三试探,才会不甘不愿地接受。
每次选购衣服如同女朋友般精挑细选,一但购买后就小心爱惜地一直穿下去,直到把这件衣服穿破了为止,然后到商店再买一件同色同款的回来。
可以在两年时间只读一部小说,他开始读这部小说时,作者还没有写完,他就守在电脑等着每日等更新。好不容易地写完,他会一直反复阅读,单读书不过瘾,把音频下载到手机里开始听书,走路听、吃饭听,睡前听,开车时也听,以至于我和孩子都已经听得很熟了。由于这部书很长,当他花一两个月听完了之后,感觉把前面的章节有些细节忘记了,于是开始从头听,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前几天他告诉我这部小说估计要拍连续剧了。在这期间我已经从泡沫之夏、甄嬛传、山楂树之恋、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追了无数的电视剧小说他居然还固执地喜爱着那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
喜欢吃的东西也很少,就是东北家常菜、山西的面食寥寥几种。他喜欢吃清炒土豆丝、榨菜炒肉丝、鱼香肉丝、宫爆鸡丁、红烧肉等几样。这些都是奶奶的拿手菜,他从小吃到大的。
大约十年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带他去吃一家陕西小馆子,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里的肉夹镆、油泼面、凉皮、拍黄瓜,随后的十年间,他深情地每次路过那里都去吃一顿,每次只点这四样,如果一个月没有吃,还会非常想念,心心念念的唠叨着直到再吃一顿,而我已经几乎吃过那家小店的所有菜饭,严重怀疑他上辈子是个陕西人。不过在我的长期下熏陶下他喜欢上了星巴克的咖啡,这也算是个很大的进步。
从感情上讲他是个很专一的人,喜欢了就会一直喜欢下去,喜欢长长久久的一辈子,不喜欢,从第一次就不喜欢,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喜欢了,我还真是庆幸,他那种慎重的性格,是怎么从那么多莺莺燕燕中选中我的?经过我长期的观察,可能因为我和她妈妈,也就是孩子的奶奶在性格上很像,都喜欢新鲜有趣的事情,对外界充满了好奇,喜爱美食。
由于这种念旧的性格,我的老公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怎么变了,这一点上我还是很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