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鉴赏之第三章、人物性格与特征

虽然小说的分类很多,小说题材也很多,比如历史小说、军事小说、官场小说等等,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小说中必然要有人物,就算寓言类的小说,描写人物也是必然的部分,所以说人物形象与性格塑造是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什么是人物性格?小小说人物性格又该如何创造?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对人物性格与特征的解释。小说是通过对人物塑造,达到一种对生活的摹仿,完成一种审美与想象的过程。而人物性格便是人的本质体现,人物特征是更好的为人物性格服务的。这样说的时候,似乎理论性太强,听起来有点混乱,我换一种方式来说,人物性格与特征的作用是在小说中让人物鲜活而生动起来,真实而自然起来,让我们相信小说中的情节与人物是一致的,并且符合生活的逻辑。说白了是让读者相信他们所在阅读的这篇小说是真实的,他们看到的人物是真实的。我这样的叙述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我认为按照这个思路与设想与构思,可能离小说本身不会太远。

  应该说在人物塑造方面有很多的方法,比如人物形象描写、给人物设定一个有特征性的姓名或者在语言上特征等等,相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喜欢通过情节塑造人物的作品,因为人物与行为动作、环境交溶在一起,形成现代小说的一个整体。

好了,回到小小说中。在小小说创作过程中,个人认为人物性格塑造的基本手法是在单纯中见出丰满。这一点还是因为受到小小说篇幅的局限,因为小小说的短,在创作中不可能考虑多个人物,大多只能考虑一个主要人物,二三个次要人物,而且还不能从正面来描述人物,虽然有正面描述的小小说。如冯骥才先生的小小说,前面总要有一段对人物外形的刻画,但这种写法很少,而且也是件见功力的事。大多数小小说都是描写人物性格的一个侧面,或者人物生活的一个片断,来营造出小说的氛围。这种片断式的侧面人物性格描写,并不等于刻画出人物形象就是单薄的。因为人物形象的本身有着丰富的内涵,我们必须从内涵里挖掘出人物的风貌与精神,创造一个人物性格的总体特征。说白了,人物性格不是孤立的描写,应该和情节、背景、环境溶在一起的,这样才能让人物丰满起来,也是我说单纯中见出丰满的理由。

  小说一直是门语言的综合艺术。小说中人物性格一直和情节、思想、行为是纠缠在一起的,因为没有人物也就没有情节,没有情节当然就没有人物。一个没有思想的人物等于是一具行尸走肉,同样没有行为的人物,也就没有了生命。所以在考虑人物性格时,有几个问题需要思考清楚,并确立它们之间的关系与作用。

首先,小小说在那么短的文字里,如何让人物鲜活而生动起来?那就是创造人物性格,人物性格的创造过程,其实是一个描述的过程。在小小说中,我个人认为这种描述一般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直接描述,另一种是间接描述。直接描述是直接对人物特点与品质加以描述,比如前面提到的冯骥才先生的小小说就有这样的特点。间接描述是通过对话、动作对人物加以揭示。比如宗利华先生的《口罩》就是通过语言来体现人物的。相对于小小说来说,我认为间接描写人物的手段是正确的,因为这种手法有着用很少笔墨,塑造出丰满人物形象的特点,还有着使人物自然而生动,诱发读者想像力的优点,最主要是我认为这种写法符合现代小说文本的要求。在这里有一点应该注意,那就是人物的描述与情节的生动是同步的,其中包括人物的思想。当然还有个问题必须提到,那就是细节。语言细节、动作细节、特征细节等等,所有细节都是小说创作的有力工具,在这里我认为不管是作者或者读者,都应该把握住它们之间的关系与比例,因为有一句成语告诉我们:物极必反。

其次是人物的语言,也就是俗称的人物对话,或者说人物的谈话方式。在小小说中人物的设置不会太多,特别是主要人物的谈话,那么在塑造人物时,每一句对话都变得非常重要。要知道人物语言的运用,在小说中除了表现小说的戏剧性,还有推动小说情节发展的作用,特别在小小说中,这种节奏还不能放慢,必须快速的进入高潮部分。那么,什么样的人物语言才能体现出人物性格?我想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口头语与贯用语的运用,这些话只能是这样的人物来说。二是语言的意义,也就是说话的态度,俗话说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在小小说里,人物语言应该还有个特征,那就是简短,必须用最少的语言表达出人物的性格并推动情节。

三是人物性格的连贯性,或者说一致性,因为这是保证小说真实性的基础。在小说故事的发展过程中,人物性格的连贯性,保证了小说演变过程中的方向,同时也是让小说构成一个有意义的整体保证。我们评论小说时,常说人物是真实可信的,这个真实可信就是说小说人物具有连贯性。也就是说人物思想和行为是连贯统一的。虽然有的小说会描写一个前后不一致的疯子,在小小说中我还没有看到有这样的小说,这也是受到了小小说篇幅的限制,因为小小说只是描述一些片断,不能用大块文字来塑造人物,所以小小说中人物性格是连贯,似乎是一个标准,因为我们不能用更多的文字让人物在小小说中,产生从一个思想跳到另一个思想的场景。

四是人物塑造的虚与实,这一点更应该说是小小说中塑造人物的一个方法,但我拎出来说,是因为这个方法更适合小小说这个文体。先解释一下虚与实,我们可以这样说,小小说集中笔墨写一个情节或者人物,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写另一个人物。这会给读者创造出出奇不意的感觉,其实现在有很多的小小说是这么做的。其实小小说《飞翔》就是这么个例子,说了那么多,最后出场的秘书小张才是这篇小说的真正主人公,因为整篇小说的思想是由他承担的。

  以上几点只是我个人对小小说的思考,其实在创作人物的方法上还有很多的方法,这就要请每个读者自己来考虑。


讨论部分:

刘道元活出殡

作者: 冯骥才

  天津卫的买卖家多如牛毛。两家之间只要纠纷一起,立时就有一种人钻进来,挑词架讼,把事闹大,一边代写状子,一边去拉拢官府,四处奔忙,借机搂钱。这种人便是文混混儿。

  混混儿是天津卫土产的痞子。历来分文武两种。武混混儿讲打讲闹,动辄断臂开瓢,血战一场;文混混却只凭手中一支笔,专替吃官司的买卖家代理讼事。别看笔毛是软的,可文混混儿的毛笔里藏着一把尖刀;白纸黑字,照样要人命。这文混混之中,拔尖的要数刘道元。

  买卖家打官司,谁使刘道元的状子谁准赢,没跑。人说,他手里的笔就是判官笔,他本人就是本地人间的判官,谁死谁活,全看他笔下的一撇一捺了。可是他决不管小店小铺的事,只给大买卖写状子。大买卖有钱,要多少给多少。他要是缺钱,也用不着去借,只要到大买卖门前,往门框上一靠,掌柜的立时就包一包钱,笑嘻嘻送上来。那些武混混儿们来要钱,都是用爬头钉打嘴里把自己的嘴巴子钉在门框上,不给钱不算完。那模样龇牙咧嘴,鲜血直流,真把人吓死。但人家文混混儿刘道元决不这么干,他倚在门框上的神气,好赛闲着没事晒太阳。只要钱一到手,扭身就走,决不多事。这便是文混混儿的这个“文”字了。

  刘道元有钱,不买房置地,不耍钱,不逛窑子,连仆婢也一概不用。光棍一个人,一直住在西门外掩骼会北边的一个院子,由两个徒弟金三和马四伺候着。赚来的钱,吃用之外,全都使在义气上了。他走在路上,只要听到谁家在屋里哭哭啼啼,说穷道苦,或者穷得打架,便一撩窗子,一把钱哗哗啦扔进去。掩骼会那一带,不少人家受过他的恩惠。可谁也不敢当面谢他;你谢他,他不认账,还翻脸骂你。

  要论混混儿的性子,不管文武,全一个混样。

  一天,他忽把两徒弟金三和马四叫到跟前说:“师傅我今年五十六,人间的事看遍了,阴间的事一点也不知道。近来我总琢磨着,这人死后到底嘛样?我今儿有个好主意,我装死,活着出一次殡,我呢,就躲在棺材里,好好开开眼。可我人在棺材里,外边事不能料理,就全交给你们俩了。听着!你们俩王八蛋别心一黑,把我钉死在棺材里!”

  金三灵又快,马四笨又慢。金三说:“哪能呢,师傅要是完了,我俩还不如一对丧家犬呢。师傅!您的主意虽好,可人家死人,都得累七作斋,至少也得七天。您哪能天天躲在棺材里?那里边又黑又窄又闷,您受得住?再说您要是急着吃东西、急着拉屎怎么办?我的意思,棺材摆在灵堂上是空的,您人藏在后院那间堆东西的小屋里。后院绝对不准人去。吃喝一切,我俩天天照样伺候您。等到出殡那天,你再往棺材里一钻。至于那棺材盖儿,哪能钉呀,您还得掀开一点往外瞧呢!”

  刘道元笑了。说:“你这王八蛋还真灵,就这么办吧!”

  跟着,天津卫全知道大文混混儿刘道元死了。还知道他是半夜得暴病死的。于是刘家门外贴出讣告,家内设了灵堂,放棺材,摆牌位,还供上那支大名鼎鼎的判官笔,再请来和尚,吹吹打打,作斋七天。来吊唁的人真不少,门口排成长龙,好赛大年夜卞家开粥场。

  刘道元藏在后院小屋里,有吃有喝,还有个盆,能够拉尿,倒蛮舒服。金三一直在前边盯着应酬,马四不时跑来向师傅送个消息。开头,刘道元很是得意。心想自己活着时威风八面,人“死”后一样神气十分。可是两天过后,一寻思,有点不对,那些给他打赢官司的大掌柜们,怎么一个没来;没名没姓的人倒是蜂拥而至。是不是来看热闹来的?这些人平时走过他家门口,连扭头朝里边瞥上一眼都不敢,此刻居然能登堂入室,把他这个大混混儿日常的活法,看个明白。马四说,头年里叫他一纸状子几乎倾家荡产的福顺成洋货店的贺老板,这次也来了。他大模大样走上灵堂,非但不行礼,却“呸”地把一口大黏痰留在地上。随后,任嘛稀奇古怪的事全来了。

  作斋的第四天,一条大汉破门而入,居然还牵着一条狼狗进了灵堂。进门就骂:“姓刘的,你一死,借我那十条金子,叫我找谁要去?你不还我钱,我就坐在这儿不起来。”他真的就坐在堂屋中央一动不动。占着地界儿,叫别人没法进来行礼。金三马四从来没见过这汉子,知道是找茬儿讹钱来的。上去连说带劝也没用,只好动手去拉,谁料这汉子劲儿奇大,一拳一个,把金三马四打得各一个元宝大翻身。金三马四都是文混混儿,下笔千斤,手中无力,拿他没辙,干瞪眼等着。直到后晌,他闹得没劲才起身离去。临出门时说十天后要来收这几间屋子顶债。他牵来那只大狼狗一蹿,把摆在桌上用来施舍给孤魂野鬼的大白馒头叼走一个。

  马四人实,把这些事全都照实说了。刘道元一听,火冒三丈,气得直叫:“哪个王八蛋敢来坑我!我刘道元跟谁借过钱?我不死啦!我看看这个王八蛋是谁?”

  马四顶不住,赶紧把金三找来。金三说:“您一出去,还不是炸尸了?咱的戏可就没法往下演了。师傅您先压压火,一切都等着出完大殡再说。您不也正好能看看这些人都是嘛变的吗?”

  金三最后这句话管用。眼瞧着刘道元的火下去了。自此,马四不再对师傅学舌前边的事。刘道元忍不住时,向他打听平时那些熟人们,哪个来哪个没来。马四明白,师傅心里问的是另一个文混混儿,大名叫一枝花。那家伙整天往他们这儿跑,跟刘道元称兄道弟,两好得穿一条裤子,可是打刘道元一“死”,他也跟死了一样,一面不露。马四哪敢把这情形对师傅说?马四愈不说,他心里愈明白。脸就愈拉愈长,好赛下巴上挂个秤砣。后来干脆眼一闭,不闻不问了,看上去真跟死人差不多。

  这天下晌,院里忽有响动。不像是金三马四。侧耳朵再听,原来是邻居那个卖开水的乔二龙,还有他儿子狗子,翻过墙头,来到他的后院。隔窗只听狗子说:“爹,金三马四一来,咱再翻墙跑可就来不及了。”乔二龙说:“怕嘛?脓包!金三马四连苍蝇都打不死,你还怕他们。这刘家无后,东西没主,咱不拿别人也拿!跟我来――”

  刘道元肺快气炸了。心想,我“活”着的时候给你们钱,你们拿我当爷爷;我“死”了就来抄我的家!你们还要干嘛?扒我的皮做拨浪鼓吗?

  他想砸开门出去,但不行,不能为这两个狗操的把事坏了。心里一急,不知哪来的主意,竟装出一个女人腔,拿着嗓子细声叫:“快来人呀!有坏人呀!”这一喊,竟把乔家父子吓得赛两个瞎驴,连跑带蹿,噼哩叭啦翻墙跑了。幸好的是,前边念经的和尚们鼓乐正欢,没听到他这边的叫声。可马四再来时,却见他一桌子吃的东西,全扔在地上了。

  过了一七,总算没出太大差错,万事大吉。金三把供桌上的判官笔放进棺材。对人说这支判官笔必须给师傅陪葬;还说,这支笔是支金笔,华世奎那支笔只是支草笔,这支金笔只配他师傅一个人使。然后,他悄悄去请师傅,乘人不注意,赶紧入棺,起灵出殡。刘道元骂一句:“真他妈不知是活够了,还是死够了。”便一头钻进了棺材。

  棺材里,金三给他一切准备得舒舒服服。盖是活的,想开就开;里边照旧有吃有喝,还有个枕头可以睡觉。他哪有空儿睡觉,好不容易“死”一次,他得“死”得再明白些。

  棺材抬起,往灵车上摆放的时候,就听到金三和马四一左一右哭起来。金三灵,说哭就哭,声音就赛撕肝扯肺一般。刘道元想,还是金三好,马四这王八蛋连假哭也不会。可是金三的假哭却长不了,闹一会就没声了。这才听出马四这边也有哭声。马四来得慢,声音不大,可动了真格的,呜呜哭了一路,好赛死了亲爹。这没完没了的哭,反而扰得刘道元心烦,愈听愈丧气。刘道元已经弄不明白,到底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了。

  走着走着,刘道元忽听,外边乱嘈嘈,声音挺大,好赛出了嘛事。跟着灵车也停住了。他心里奇怪,两手托住棺材盖,使劲举开一条缝,朝外一瞧,只见纸人纸马,纸车纸轿,黑白无常,银幡雪柳,白花花一片。街两旁却黑压压,站满瞧出殡的人。到底嘛事叫出殡的队伍停住了?他透过旗杆再一瞧,竟看见一些人伸拳伸腿挡在前面,原来是会友脚行的滕黑子那帮武混混儿。他心想这帮人平日跟他一向讲礼讲面,怎么也翻脸了,想干嘛?这时他突然瞧见,他那弟兄一枝花也站在那帮人中间。只听一枝花在叫喊着:“那支判官笔本来就该归我,他算个屁!死了还想把笔带走?没门!不交给我,甭想过去!”

  刘道元的脑袋“哄”的一下——但这次没急,反倒豁朗了。心里说:“原来人死了是这么回事,老子全明白了!”双手发力一推棺材盖,哐啷一响,他站了起来。

  这一下,不但把出殡的和看热闹的全吓得鸡哇喊叫,连截道的那帮混混儿也四散而逃。

  刘道元站在灵车上大笑不绝。


虽然这篇小说很长,大概有三千多字,按理是超出现在小小说的字数,但我看网上还是将这篇小说当做小小说,所以也就放在这里当小小说来讨论。

冯骥才先生的这篇小说,跟他大部分小小说还是有点区别的,因为这篇小说并没有一开始对人物性格进行刻画,而是通过情节将人物特点慢慢地展开。如果你认真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似乎可以看见一个尖嘴猴腮,穿着长袍马褂,戴着一副眼镜,拿着一支笔的人正站在一副棺材上得意的大笑。可以说这篇小说将一个文混混的形象写得很生动,但小说并没有从正面刻画刘道元,而是通过行为与语言,从侧面描述出他的样子。我这样说也许有人不信,因为小说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析一下这篇小说。

  小说一开始交代了文混混这个职业与刘道元在这个行当里的地位和个性,这也是为后面的故事打下基础。从这个交代里可以看出,刘道元不管怎么混也还是个读书人,而且是专帮人打官司的读书人,说白了是专找当时法律空子的读书人,那么我们可以想像,在那个没有电灯的时代,经常在短时间阅读材料的人,有可能会变成近视眼,而经常琢磨一些点子的人,也不会胖成什么样子,而且这个人脾气还有点倔或者说混,那么我们会在心里勾画出一个什么样子呢?

  整篇小说进入情节,应该是从一天,他忽把两徒弟金三和马四叫到跟前说开始,因为这后面部分显示出刘道元个人的性格。首先他想出这么个点子,是符合文混混个性的,在天真中有着那么些狡猾,如果不是读书人也不会去想这些事,而刘道元不但想了,还这样做了,这似乎就是混混的本性,他不需要考虑其中的合理性与可能性,想做就做是混混的特点。后面是刘道元的两次发火,第一次是让徒弟给劝说的;第二次是自己说服自己的,并且还装出女人声音吓跑了来占便宜的人。从这两次发火更进一步体现了文混混的特性,首先刘道元是混混,但他不傻,能够很好的用理性来分析问题,有着很高的智慧,这就是刘道元能混成现在这个地位的理由。最后是小说的主题一段,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其实这种思想,在情节开始的时候,已经为后面打下了基础,当刘道元跳出棺材的时候,整个小说也达到了高潮,当刘道元说:“原来人死了是这么回事,老子全明白了!”,我想所有读者其实也明白了,所以刘道元后面的一跳,本身也是增加小说的戏剧性。

  在小说人物的塑造上,常用手法就有人物语言这一点。整篇小说中,所有人的语言都有着自己的个性,比如刘道元的徒弟金三,所说的话就可以看见他的机灵劲,读者通过自己的想象也可以想出他的样子。就是小说中所写,金三马四连苍蝇都打不死,可见不是很壮实之人,有可能比较瘦小。但金四能说会道,必定也会察颜观色,那么他看人的时候就有可能盯着你,并显出一些讨好的笑容。

  也许你并不是这样的感觉,或者说是别的一种想象,但这并不矛盾,一篇小说的成功肯定是有着丰富的人物刻画。相对与正面描写来说,这种侧面描写在理解上要有难度,而且在创作上也有难度,因为全篇的人物性格要自觉的统一起来,同时要给读者留下再创作的空间。

  还是跟前面一样出几个思考题吧!

  1、这篇小说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好像是八个,请你用文字对他们进行正面描写,也算是种练笔吧!

  2、小说中为什么要将一支判官笔做为道具,它体现了人物的什么特征?)


菊痴

作者:凌鼎年

  菊花品种累千上百,黄白红紫,均有不胜枚举之品种。唯绿色菊花极为稀少罕见,而绿色品种中,又以“绿荷”花形最大,纪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骄贵,“绿荷”也极难培植,只有少数大公园才有此品种,因而其珍其贵显而易见。

  据说私人有“绿荷”品种的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层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十丈珠帘”、“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绿衣红裳”、“古铜钱”、“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

  数百品种中,老菊头最宝贵的自然是绿荷。

  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花叶难辨,绿溢盆沿;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故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

  老菊头最烦别人要他参加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

  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对不起,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必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必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必赏看再三,临走必甩一句:“非正宗绿荷!”

  于是,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愈发对那棵绿荷爱护备至。

  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树,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谬种流传,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之,但任是软的硬的,一概碰壁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一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英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朋友自然高兴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看,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好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一位,对了,好像记得他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连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如防贼似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呵,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被风声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因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跌坏绿荷,倒地时硬是护住了绿荷,故而跌得好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检查下来是尾骨骨折,需仆床静卧。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顾绿荷的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到了他侄女身上。

  老菊头对侄女少有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

  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上。虽然窜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弱弱的,他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照照阳光,老菊头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等后来眼看这盆绿荷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他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那位男朋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根芽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之护之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这篇小小说应该说是单纯中见丰满的典型,全篇小说是以老菊头爱菊花的行为展开的,一直到因为爱而终于失去做为结束。在这里有一点是小小说创作中的特点,那就是老菊头为什么会如此疯狂的爱菊,小说中没有交代,只是切下了老菊头爱菊的几个片断,然后交代我们一个有意味的结尾。

  小说一开始交代了绿荷的珍贵,然后交代了老菊头在爱花过程中,一些很特别的行为,突出了老菊头爱花的个性与特点,最后用情节加深老菊头对菊花偏执的爱,引发出绿荷的消失,也算是个悲剧。

  针对这篇小小说,我认为有几个技术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是单一与单纯的问题,这篇小说一开始给我们的感觉似乎很奇怪,先是介绍菊花中的上品绿荷,然后才转到塑造老菊头这个人形象,后面所有的文字都围绕着老菊头这个人爱菊的行为展开,没有再扯到菊花上面来,也就是说除了前面的二段,整篇小说都是围绕着老菊头来展开故事,描写老菊头如何的爱菊,中间虽然也有几个转折,但总体上还是统一而单一,而且在情节描写上缺少细节性的描写,虽然中间也用笔墨写了老菊头爱菊的表现,比如披衣急得大叫等,但大多数文字还是粗略的描写了一个过程,那么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是否感到单调,如果没有,那又是因为什么?在这里我要提到这个故事看起来似乎有点单调,而这个故事并不单纯。前面那一段关于菊花上品绿荷的描写,其实为我们埋下了多种可能性,也就是说在开篇中这个故事其实有很多种走向,只不过作者选择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结局,因为爱,使事物受到了伤害。也许有聪明的读者会说,我看了前面就知道结果了。我想说你真的知道这个结果吗?在阅读上我一直强调小说是读者与作者共同创作的,没有良好的阅读方式与习惯,充其量只是个听故事的人,而不是读者。这篇小说的外表比较单一,但骨子里并不单纯,这也是小说与故事的一种区别,也是小小说的特点。因为小小说总是要以小博大,才能显示出小说这类文本的特征。

其次是小小说中虚与实的问题,这篇小小说中有二个重要问题没有交代,一个是小说中的重要道具绿荷从何而来,文中没有交代,另一个是主人公为何如此爱菊,同样没有交代,按道理一个爱身外之物已经爱到心理扭曲的地步,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故事,但小说没有任何的交代,可这篇小小说仍然能独立成章,这就要说到小说的思想。这篇小说是以塑造人物性格与特征,来传递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愿或者说思想。应该说塑造人物性格是小说不可缺少的特点,对小小说来说当然不能例外。我们从小小说的小来看,小小说在选择情节的时候,虚与实的控制能力应该是件显示功力的能力,而且还要考虑小小说的完整性,什么样的情节可以放弃,什么样的情节必须交代,这中间要有一种衡量的本领,这种本领是一个作者的创作能力。

按常规这里应该出题了,可我只想请你们将前面几篇以刻画人物的小小说跟这篇对比,想想它们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是相同的,也许你能得到自己的感觉。)


作者:滕 刚

  1947年3月11日,张三从码头回到工棚,接到典当行老板赵四爷的电话。赵四爷说:“我得了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就这样。”赵四爷这说了这么一句,就把电话搁了。张三搁下电话,跟老板请了假,叫了辆黄包车,直奔赵四爷家。张三对赵四爷在电话中没有给他讲话的机会感到很难过,他不知道赵四爷讲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其实,赵四爷得肺结核的消息,早在一个月前张三就知道了,就连赵四爷得肺结核后的处境他也知道的一清二楚。据说,自从得了肺结核,赵四爷的亲戚和朋友都离他远远的,赵四爷现在很凄凉,自己烧饭吃,自己煮药喝,连佣人都没雇到。实际上,刚知道这个消息,张三就准备去了,就是天下人都不去,他都应该去,何况他们是多年的朋友。可是,他有他的难处。两年前他借了赵四爷五万块钱,与朋友合伙做生意,结果血本无归。而现在,他在码头做跟班,连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钱还债?赵四爷虽然至今没有跟他要债,但他一直很内疚,他一直躲着赵四爷。何况,对肺结核,他多少有些恐惧。但是想到赵四爷有病,他居然不去,欠人家钱连人家有病都不去看,太不近情理,赵四爷一定会生气的,赵四爷甚至会因此而跟他要债的。所以,最近一个月张三如坐针毡。现在赵四爷突然打来电话,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得去。路过水产市场,买了两只甲鱼,很快就到了赵四爷家。

  一见到赵四爷,他就跟赵四爷握手。赵四爷不肯跟他握手,他还是紧紧握着赵四爷的手。握完手他去卫生间想洗手,但赵四爷跟着他,他没机会洗手。回到客厅,他一口咬定自己真的不知道赵四爷生病,他说,狗日的知道。他责怪赵四爷太不像话了,这么重要的事都不通知他。赵四爷大概很长时间不跟人说话了,从张三进门他就一刻不停地说话。赵四爷并没有讲他为什么打电话给张三,他只讲他的肺结核,讲他得了肺结核后体验到的世态炎凉。赵四爷变了,变得特别细心,连来看他的人喝不喝他到的茶都十分的计较。他不关心他的病,他特别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所以张三一个劲地喝赵四爷给他倒的茶。张三起先坐在离赵四爷两米远的地方,后来张三坐到了赵四爷的身边,他甚至能感受到赵四爷病态的呼吸。眼看要到中午,赵四爷说他肚子饿了,张三亲自下厨,把甲鱼杀了,炒了两个菜,他知道不在这儿吃饭己经不可能了。他与赵四爷面对面共进午餐的时候,知道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所以他在吃饭的每一细节上都注意不让赵四爷看出破绽,不让赵四爷受伤害,连赵四爷筷子动过了的菜他都拣过来吃掉,最后他把赵四爷捞甲鱼捞剩下来的汤捧起来一饮而尽。收拾碗筷时,他发现赵四爷的眼睛有点湿润。

  吃完饭,他挽着赵四爷到河边散步。赵四爷突然问他:“你欠我多少钱?”张三一惊,说:“五万。”赵四爷说:“错,四万。”张三满脸通红。下午张三一直想找机会逃走,他知道那双眼睛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告辞会发生什么事情。傍晚,他试探性对赵四爷说,码头那边还有不少事等着他去做。赵四爷没有答腔,气色有点难看。晚上,他陪赵四爷吃了晚饭。他没有回家。赵四爷没有要他回家。他怎么能回家呢?他干脆与赵四爷同床共枕。

  第二天刚起床,赵四爷说:“医生说我这个病,要游山玩水,我想出去旅游,你有空吗?”张三别无选择。张三陪同赵四爷踏上了旅游之路。他们的旅游线路是杭州——苏州——无锡——常州。离开杭州的那天晚上,赵四爷问张三:“你欠我多少钱?”张三一惊,说:“四万”赵四爷说:“错,三万。”在后来的旅途中,每离开一个城市,张三的债务就减少一万。离开常州的那天晚上,赵四爷与张三去长江边散步。赵四爷的脸上气色好多了,说话声音也响亮多了,而张三则开始一阵又一阵咳嗽。赵四爷间张三:“你欠我多少钱?”张三说:“一万。”赵四爷说:“错,你已经不欠我的了。”赵四爷从内衣口袋掏出张三的借条,撕碎,扔进长江。

回到南京,赵四爷欢天喜地地拉张三去医院。经检查,赵四爷肺结核好了,张三患上了肺结核。分手时,赵四爷跟他握手。他走出医院大门,发现赵四爷还没出来,他知道赵四爷肯定是去厕所洗手了。


(这是一篇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小小说,虽然小说中没有对人物形象的描写,但作者通过紧凑的故事情节,将人物个性一点点的展开。我们通过生动的情节,可以看清张三的心路历程,当然也可以看清赵四爷的心态,这种心态其实就是一个人的个性。

小说的开始,作者为了使故事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与可信性,特别点出具体日期。在这里其实显示出了小小说的特性,按常规交代时间,后面应该有地点,然后是人物,然而这篇小说没有,似乎凭空来了这么一句,然后紧跟着完全进入情节,但大家都没觉得日期是多余的,而且这一句还使读者有了阅读的感觉,所以说这篇小说语言上有着自己的特点。

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通过情节显示个性的。“我得了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就这样。”这句话点了题,同时也为后面文字制造了悬念,也为赵四爷的个性打下了基础,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赵四爷是个干脆的人,同时也是有心机的人。事实也是如此,在整篇小说中,都是赵四爷牵着张三一步步的往前走,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张三无法拒绝,只能执行。从这里可以看出赵四爷是个有丰富人生经验的人,可以洞察人生的冷暖与无常,但绝对不是个抛弃世俗的人,小说中已经充分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再来看看张三,张三应该说是个软弱的人,这也是赵四爷选上他的主要原因,当然张三借了赵四爷的钱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也就没有这篇小说。欠钱是这篇小说的总线,所以在这篇小说中,只要赵四爷有点满意或者身体有些转好,总会提到钱的事,那么钱这个东西是否是张三一直跟在赵四爷身边的理由呢?我想这是个理由,但不是主要理由。

下午张三一直想找机会逃走,他知道那双眼睛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告辞会发生什么事情。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张三是知道身体与钱那个重要的,但他一直没走的原因,除了张三本人个性的软弱外,应该说还是个善良的人,他一直不想伤害赵四爷,这中间虽然有赵四爷借钱的人情外,还有他本人骨子里的善良。其实张三也是知道人生是怎么回事的。小说最后一句就说明了这一点,但张三在小说中一直被动的跟在赵四爷后面,我们能不能说这其中还有一点主动的部分呢?

这篇小说在情节上是独具匠心的,整个情节是一环扣一环,一直扣到最后的结局,而且全篇只用情节说话,作者就隐藏在那些情节与人物的后面,我个人喜欢这类小说。同时这篇小说的细节运用很到位,只是用动作表达人物的特点。如最后他把赵四爷捞甲鱼捞剩下来的汤捧起来一饮而尽。充分显示了张三当时的态度。

一篇好的小说总是要让读者多转几个弯,这篇小说只是用情节塑造了俩个人物,也没有出来直接表达意义,那么我的第一个思考问题是这篇小小说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与感情?

其次这篇小说的语言对话有着什么样的特点?作者是如何通过语言来营造人物个性的?

最后是这篇小说跟一些前面介绍,后面点题类的小小说相比,这篇是否更有小说的意味?)


二姑给过咱一袋面

作者: 侯德云

  在乡下人的嘴巴里,常常会生出一些鲜灵灵的词儿,像清晨挂了露珠的菜叶儿,看着可心,入口也极爽。比如,形容一个人瘦,两条腿细长细长,怎么说?蚊腿!嘿,多文学!多尿性!蚊腿是我老家的一个人物。一辈子草草木木地活,几无可歌可咏之处。不过,他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处很深的烙印。身为作家,总不能白端了国家的饭碗,隔三差五,总要寻思着作点什么。今个有闲,不妨捏住蚊腿,作他一作。

  蚊腿的一泡尿水,愣是把个天儿呲得大亮。把家伙藏进裤子,蚊腿的心情就无缘无故地好了起来。轻飘飘地扭回屋去,一只糙手伸进被窝,使劲拍拍老婆的两片白腚,叫:“起来起来,收拾收拾,今晌儿咱家包饺子吃。”老婆费力地撑开眼皮,嘴里操操的,骂蚊腿的八辈子祖宗,骂了几句,觉得没啥意思,就翘直了身子,舞乍着胳膊,往身上套衣服,嘴里仍不闲,问:“你个倒楣鬼,穷叫唤啥?”蚊腿喜滋滋地说:“快起快起吧,今晌儿咱家包饺子吃!”老婆就瞪圆了牛眼,吼:“你个倒楣鬼,做梦搂大闺女,想好事儿呀?包饺子包饺子,包你妈个小脚!家里穷得丁当响,哪有白面?”蚊腿忍不住喷了火气:“臭德性!忘了?去年的这个时候,二姑给过咱一袋面。我今天再上二姑家去一次,二姑肯定还能给咱一袋面。”老婆咧着嘴笑:“真的?”蚊腿伸手撸了一下老婆的饼子脸,说:“谁熊你谁不是人!”老婆麻溜起身下地,屁股一拧一拧地忙上了。正是夏深秋浅季节,小白菜长得正旺。蚊腿刮风一样去了自留地,又刮风一样拔了一筐小白菜回来。

  老婆将小白菜用开水潦过,又纳抹布似的把小白菜一团团纳紧,丢在案板上,堆起一丘浓绿。接着,很小心地用筷子伸到锅台一角的大油(肥猪肉炼成的油)坛子里,签出几小块肉滋拉,放进一个小碗儿。停了手,却又怔怔地望着那个小碗。终于忍不住,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滋拉,放到舌尖上舔了一下。

  老婆的把戏被蚊腿发现了,气哼哼地骂:“破老娘们儿,不怕嘴上生大疮?”老婆吓得一抖,紫着脸儿说:“你舔舔,你舔舔,真香!”蚊腿奔过去,舔了一下,咂巴咂巴嘴,又陡然一口咬下肉滋拉,猛嚼起来,含含糊糊地说:“唔唔,真香!”饺子馅拌好了,老婆有些急,催促蚊腿:“还不快去,来回有十多里路呢。”二姑家住在镇子里。蚊腿提了一兜子小白菜,往镇子的方向急走。天儿眼瞅着晌了,蚊腿还没回来。老婆火烧火燎的,一趟又一趟,走到村头张望。

  蚊腿东倒西歪回到家的时候,天儿已经晌歪了脖,满村人都吃过了午饭。

  蚊腿是空着手回来的。

老婆气嚎嚎地说:“白面呢?你个倒楣鬼,没跟二姑提白面的事儿?”蚊腿说:“她不主动给,我哪好意思张嘴要啊?”老婆说:“你不张嘴要,她怎么能给?”蚊腿叹了一口气:“去年我就没张嘴要,是她主动给的,谁知今年,唉……”从此,蚊腿就跟二姑断绝了来往。二姑直到死,也没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是一篇很有语言特点与个性的小说,只可惜这一章我们讨论的是人物性格与特征,那么我们还是回到这个问题上。

小说的开始先写了几句闲笔,由乡下人的嘴里有鲜灵灵的词儿,再说到蚊腿这个人,这一个方法是马上让人物鲜活起来、生动起来。在阅读这篇小说的时候,看完了第一段,那么蚊腿这个人也就站在我们的面前了。所以作者在后面不再对这个人物做介绍,而是直接进入情节的发展中,用情节本身来加深这个人物的形象。应该说人物的个性是在情节中显现出来的,但在传统小说中习惯性的将人物外形做一番介绍,应该说这篇小小说沿用了这个方法,但比传统的更有技巧,蚊腿的比喻不但生动,也引发了读者好奇心,有了往下阅读的欲望。对于小说来说,让读者产生阅读的欲望是很重要的一步,也就是说好的作者要抓住读者的心,但有一点要说明,抓住不等于讨好,小说还是要以故事说话。

这篇小说的第一段有一点与上一篇《肺结核》相同,那就是向读者确认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这也使小说顺理成章。蚊腿是我老家的一个人物。这句话的意义就在此,这似乎也是每篇小说要做的事,那就是我写的是真实,这可以拉近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但小说中所有的真实并不是作者说真就真的,而是要由故事来确认这种真实,并得到读者的认可。

所以作者在后面的文字中,尽力描写着生动的细节,通过这些细节来显示人物的性格。其实这篇小说情节只有一段,那就是蚊腿起床尿尿,突然想吃白面饺子,也就想起去年二姑给他一袋白面,然后叫老婆在家准备好吃饺子,自己去等着二姑给他白面,事实是二姑并没有给他白面。这个故事读来让人想起很多有趣或者无趣的事,在轻松中有着一些沉重。这篇小小说同样没有在后面点题什么拨高什么的文字,一切在自然中发生,真的如同我们亲眼所见的生活一部分。所以在这里我又想起另一个话题,那就是生活的积累,一个好的小说家必须要有自己的生活,并且感悟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去编造小说。

这篇小说中有很多生动而鲜活的语言,在这里就不举例了。在这里要说的是这些生动的语言,准确的表达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与态度,也就是说这些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蚊腿与他老婆的形象,很好的体现了人物的个性。从这点可以看出语言的准确性,也是小小说的特点,只有用准确的语言,才能用很短的文字,塑造出丰满的人物形象。

其实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可以对比的,我想只要将二件作品放在一起对比就可以看出高低来,这种对比其实是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与创作水平的。我们可以将这篇小说与其他的小说进行对比,衡量优缺点。好了,思考问题。

[if !supportLists]1、             [endif]这篇小说其实省略了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二姑。作者为什么不让二姑出场,这样做有什么样的好处?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小说中用最多的笔墨描述了蚊腿夫妻俩做包饺子的准备工作,这样写的意义是什么?对此篇小说有什么作用?

[if !supportLists]3、             [endif]这篇小说对情节的选取很有特点,似乎只选了整个情节中的一段,大量应该发生的情节就隐藏在这些情节的后面,这样做对小小说来说,有着什么作用?)


母亲

作者:王奎山

  母亲一辈子都是为父亲活着的。

  父亲年轻的时候,在一个铁矿山上挖铁矿。母亲知道父亲爱吃炖豆腐,算着父亲该回来的时候,就提前打一块豆腐放着。等父亲一回来,就给他炖豆腐吃。母亲对我和姐姐说:“你们日子长着哩。长大了,想吃啥没有?这会儿,先尽着你爹。”父亲自然舍不得一人独享,往往吃不到一半,就说:“吃不下了。真吃不下了。”

  有一回队里分西瓜,家里分了两个。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我们娘儿三个把那个小的分吃了,留下那个大的给爹。爹好长一段时间也没回来。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就把那大西瓜从床底下滚出来,拍拍,听听,闻闻。但也仅是如此而已。吃的念头是从来都没敢动过的。父亲终于回来了。母亲喜滋滋地把那个大西瓜抱出来放在桌子上,准备切给爹吃。谁知道一刀下去,一股臭水就流了出来。母亲一下子愣在那里。过了片刻,母亲似乎明白了什么,指着我骂:“都是这个兔王八孙!”说着,抓起一把笤帚就要打我。我早意识到事情不妙,一溜烟地跑了,连晚饭也没敢回去吃。还是姐姐把我找回去的。

  女儿出生以后,母亲来城里给我看孩子。那时候,父亲已退休在家了。逢到只有我们娘儿两个的时候,母亲就该叹气了。母亲说:“不知道你爹在家咋过哩!”我说:“他一个大老爷儿们,还饿着不成?”母亲说:“他一辈子没进过厨房的门,连啥是锅滚了都不知道。”我说:“没进过厨房的门,还不是你惯的嘛!”母亲知错地笑笑,不再说话。

  到了麦收或秋收的时候,母亲更是坐卧不宁的。母亲常在我面前唠叨:“娃,我听见‘吃杯茶’叫了。”我说:“吃杯茶叫又咋着?”母亲说:“吃杯茶一叫,就该收麦了。”隔天又说,“娃,我闻见麦子的香味儿。”我说:“尽说梦话!这在城里,你会闻得见麦子的味儿?”母亲却说得真真切切:“可不是哩嘛,今儿一大早我一起来,我闻见新麦子的味儿了,真香啊!”

  于是,只好放母亲回去几日。

  父亲去世以后,母亲迅速地苍老起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头发就全白了。我怕母亲在乡下孤单,就写信让母亲来。母亲不来,说是在城里住不惯。后来,我亲自去接,母亲才答应来了。临走的时候,母亲领我到父亲的坟上烧纸。纸点着以后,母亲说:“他爹,娃让我到城里住几日,你给我好好在家待着。”停了一下,母亲又特意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纸摊到地上,说,“你要是愿意随我去,也中。”然后就去看那空气中飘荡着的纸灰。一阵微风吹来,有一朵纸灰像一只黑蝴蝶一样在空气中飘来飘去的,最后,慢慢地落到了母亲摊在地上的那张纸上。母亲小心地把那纸灰包好揣进怀里,喜滋滋地说:“你看看这老头子还怪会顺杆儿爬哩。我让他去,不过是虚虚,他倒当真了!”

  那年秋天,我回去帮母亲收花生。走到父亲坟前,母亲惊讶地叫了一声:“咦——”我忙问:“怎么了?”母亲说:“你看你看,你爹在叫我哩。”我一看,爹的坟上裂开了一道一寸多宽、三尺多长的口子,我笑笑,说:“天干嘛。”母亲正色道:“不是。肯定是你爹叫我哩。我这一阵总做梦,总梦见你爹,说是在那边也没人给他做饭,常常吃不饱……”

  果然,到那年腊月,母亲就不行了。

  临去之前,母亲从枕头下摸出一副绿玉手镯。对我说:“娃,这副镯子我想戴走。”我说:“你戴么。”说着,我就把那副镯子给母亲戴上了。母亲说:“要说也不是啥值钱的东西,是你爹给我买的。”停了一下,母亲的脸上突然地涌起了一片酡红,母亲像个羞怯的少女一样地笑了,“那一年,你爹到熊寨去卖瓜,整整一挑子瓜,就换了这副镯子。你爹回来说是钱丢了,你爷爷把他好一顿骂……”

  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

  母亲说:“那还是我当闺女的时候……”

  停了好大一会儿,也没听母亲再说什么。低头一看,母亲已经咽气了。


(这也是一篇用平常的细节来塑造人物性格的小说,同时也是一篇用平凡的事体现人性中美好的小说。但这篇小说不同于《二姑给过咱一袋面》的地方,是情节比较散,用母亲的一个个生活片段,让母亲这个形象丰满而生动起来。

这篇小说基本是一个自然段就是一个大段,因为每一段都是围绕母亲展开,而且每一段内容都是相似的,那就是体现母亲对父亲的爱。当这些情节合情合理的呈现出来,并且累加起来后,那就是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爱,而这种爱就在感动我们,让我们体验着母亲的快乐与幸福。

从某种意义来说,这篇小说因情节设置过多,而且情节之间没有细节过渡,有点散文化倾向,但也因为人物的集中,以及细节化的描写,这篇小说仍然保留了小说的意味。

小说的开篇已经点题。母亲一辈子都是为父亲活着的。也为后面的文字埋下伏笔,同时也给读者一个问题,母亲为什么要为父亲活着?她如何为父亲活着?

作者提出这些问题后,并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而是切入一些生活的事实,母亲是如何在平常的生活中关心父亲,照顾父亲。然后又是怀念父亲,一直到最后,母亲说到了那只手镯。这时,我们可以看出母亲为什么一辈子都是为父亲活着,因为母亲在为父亲活着的同时,其实也在为自己活着,这全都是因为爱。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因为前面有那么多生活细节的铺垫,到最后手镯的出现,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表现出作者的意图。在这里没有人为制造感动,拨高小说的意义,其实在小说的创作中,拨高小说情节所能体现的意义,是件很危险的事。因为那会破坏小说的完整性,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不真实,当一篇小说没有真实性的时候,也就失去了意义。其实这篇小说用“我”这个人称,同时又是写母亲,目的也是表达故事的真实性。

这篇小说是围绕一个情字展开的,也是依靠情字来塑造人物的。但作者并没有用简单或者夸张的语言来描述这个情字。而是用一些平凡的事实,生动的细节,一点点的体现这个情,让读者相信这种情其实是母亲一辈子的快乐与幸福。在这里我就不做解释,我相信有阅读能力的读者是读出自己感觉的。

我说说这篇小说在人物塑造上是层层推进的。前二段写的母亲在孩子的眼里,似乎只是想着父亲,好吃的都留着给父亲,但并没有写到母亲的思想,虽然也有对话与动作,但体现的还是母亲本身的性格,并没有在为父亲活着这种性格上表达出一种态度。但在第三、第四段上,母亲对父亲的感情已经体现出来,因为在城里母亲在挂念父亲,我们可以看见母亲那种爱的情感,也可以说看出了母亲在情感世界的性格,让母亲的性格丰满起来。父亲去世后的三个情节,充分的体现了母亲对父亲的爱,也告诉我们母亲为什么要为父亲活着,而这种活着中,包含着人类最纯洁的、美好的情感。到此也完成了对母亲这个人物性格的塑造,让一个充满爱的母亲站在我们的面前。

最后不想出题,但我们在阅读与分析这些小说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小说要自然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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