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在一次说:“孩子敬畏培养,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小孩儿的敬畏心是需要培养的,犯了错误,包括违法犯罪了,遭到惩罚,实际对当事人是一种保护,是用惩罚的方式,让他(她)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一个孩子(包括成年人)没有敬畏心是可怕的,后果可能很严重。
说到这里,窝想起了前段时间南方某地一个晨跑的女大学生遇害事件。
那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或者说,是一个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女孩儿有晨跑习惯,喜欢一个人独自晨跑。
她的母亲对她有过忠告,建议她不要起太早去跑步。
遇害那天,她就是起早去公园晨跑,公园里树木丛生,有没有摄像头和路灯,大清早晨的,连我这样一个中年人想想那场景,都觉得瘆得慌,搞不懂那姑娘哪来的那么大胆子……
也许只能用“初生牛犊不怕虎”来形容吧。
再比如,有人喜欢独自去旅行、探险,有人喜欢(或者说不怕)走夜路……这些,都是女孩子(包括女性成年人)应该忌讳的。
在夜晚或者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天色已晚,宁可找个安全的地方住宿一晚,也不要贸然赶路。
再比如,穿越所谓“无人区”,那也是危险动作。
一般,这类地区都是野兽出没之地,也可能有流窜的逃犯之类危险分子。
遇到野生动物,食人的那种,就惨了。
如果万一遇到逃犯,那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可能就没有生还的机会了。
社会约定成俗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
培养个教育孩子敬畏敬畏规则,遵纪守法,有敬畏心,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
一个没有敬畏之心、天不怕地不怕、不懂规矩、不知感恩的人,是细思极恐的。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懂规矩、守规矩,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做人做事最起码的选择和底线。
常见社会上有些人嘚瑟:
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为人要低调,做事要高调。
对此,您怎么看?
李玫瑾教授,一位循循善诱的师长,满头银发,诠释的是对世事人情的练达与洞悉。
喜欢听她的讲座。
她讲话中的说理,娓娓道来,音调不高亢,但是。足以抓住每个听众的心和注意力。
为人父母,是一辈子的职业,也是一种修行。
活到老,学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