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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诗 (sonnet) 是西方中世纪以来最经久不衰的诗体,以该形式创作的诗歌至今已不计其数。据目前的考证基本可以断定,十四行诗体的发明者是来自西西里宫廷的意大利贵族诗人贾科莫·达·伦蒂尼 (Giacomo da Lentini, 1210-1260)。随十四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兴起,人文主义思潮如星星之火,传遍欧洲。意大利首位人文主义者弗兰切斯科·彼特拉克 (Francesco Petrarca, 1304-1374) 以十四行诗创作而获盛名,并因此确立了该诗歌体裁的范式标准。
十四行诗从意大利始发,逐渐传播到英国、法国、西班牙,乃至风靡欧洲。七百年后的今天,全球仍不乏诗人用不同语言演绎,延续着当代语境下的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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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阅读诗歌的目的不在于学术研究,因此,不了解诗歌体裁、格律或是文字音律搭配等,也无伤大雅。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每个时期都有十四行诗作品诞生,而且受到了当今众多诗人和广大读者的喜爱。最主要是因为它很容易被认出,这大概是自带读者缘。而要认出其他诗歌体裁,却需要加以辅助才能做到。
比如,艾兹拉·庞德 (Ezra Pound, 1885-1972) 的《阿尔塔佛特》(Sestina: Altaforte) 是一首六节诗 (sestina);西奥多·罗特克 (Theodore Roethke, 1908-1963) 的《醒》(The Walking) 被称为十九行二韵体诗等等。我们应该感激诗人们层出不穷的创作灵感,带来琳琅满目的诗作。但是读者多数对体裁形式不甚了解,脑海中只会充满了亟待解答的疑惑:六节诗是怎样的?是谁为六节诗体裁命名的呢?二韵体诗又是什么?十九行诗还有别的韵脚规律吗?……云云然。
相比较而言,十四行诗却广为人知得多。彼特拉克一生共创作了375首十四行诗,以歌颂爱情,及表现人文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并奠定了欧洲抒情诗基础;威廉·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 创作了大量作品,作为诗人,他著有154首十四行诗;埃德蒙·斯宾塞 (Edmund Spencer, 1552-1599) 的诗组《小爱神》 (Amoretti) 中包含了89首十四行诗;巴布罗·聂鲁达 (Pablo Neruda, 1904-1973) 为爱妻写下的100首十四行诗。
许多作家都创作过优秀的十四行诗作品,如,皮埃尔·德·龙萨(Pierre de Ronsard, 1524-1585)《当你老了》(Quand Vous Serez Bien Vieille);珀西·比希·雪莱 (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奥兹曼迪雅兹》(Ozymandias);威廉·华兹华斯 (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致睡眠》(To Sleep);克里斯蒂娜·罗塞蒂 (Christina Rossetti, 1830-1894)《柳林回音》(An Echo from Willow-Wood) 等等。由此,西方文人对十四行诗的钟爱已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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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文人作者的热衷外,十四行诗之所以普及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便是它易于辨认。许多其他诗歌体裁需要深入学习和分析才能识别。就好比十九行二韵体式诗 (villanelles),它并不常见(是不是可能都没听说过)。然而,十四行诗的情况恰恰相反。
为求直观,我通过九首十四行诗的外形对比来作阐释。我们观察这九首作品的轮廓,不难得出“方正”的视觉感受。是的,它近似于正方形——十四行诗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其全诗十四行的篇幅,及其对抑扬五步格 (iambic pentameter) 的应用,形成了普遍方正的几何形态。在此,我们不展开关于诗歌格律 (meter) 问题的讨论,只需要知道十四行诗的大多诗行有十个或十个左右音节便可。由于英语中十个音节的长度与十四行诗行的长度基本一致(图例中有用英语以外语言创作的诗作,但均可参照拼音语言的音节逻辑),因此,十四行诗的形状约等于正方形(此处忽略不同字体和行距可能造成的误差)。
读者不必苛求自己必须了解各种文学学科术语或遣词造句技巧。你的书房并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回旋诗 (rondeau) 而黯然失色。所以,除非读者对诗歌体裁有着极大的求知热忱,否则我们还是聊聊十四行诗这个熟悉的话题吧。像十四行诗这般主题丰富、广为熟识、思路多变且篇幅轻盈的体裁,实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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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问,识别出诗的体裁又能怎样呢?是的,人们多因知识与乐趣而阅读,往往不会考究其形式或体裁。就好比读小说时不应该偷看结局,读者不应该一上来就数诗文的行数,找每行结尾的韵脚,打量它是不是十四行诗。作为读者,酣畅快活的阅读过程才是终极追求。从阅读中获得乐趣后,进而探索作者文笔的魔法。创作者多的是法宝来吸引读者:画面感的塑造,语言音律的运用,主题内容的选取,以及笔下生花的文字技艺等。然而,对于十四行诗而言,形制 (form) 本身也是魔法。
你可能又要发问了,区区十四行的诗,修辞表达恐怕会单一吧。不置可否,它的篇幅并不像史诗般宏大,无法承载次要情节,也无法滔滔不绝地叙事。然而,十四行诗可以胜任两个任务。我们尚且可以认为,十四行诗两个段落的主旨是紧密相关的,但其中又有着微妙的区别。诗的两段内容微妙地呼应着,因而其形式上通常区分出的两个部分。自十六世纪以来,十四行诗就已经成为英语诗创作的主流体裁。虽然其主要类型只有少数几种,但变体却五花八门。大多都由八行诗节与六行诗节两个段落构成。
一首彼特克拉十四行诗 (Petrarchan sonnet),用一个押韵模式贯穿头八行 (the octave),另一个押韵模式则统领后六行 (the sestet)。而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会倾向于将诗分为四个段落:三段四行诗节 (quatrain) 和一个对句 (a couplet)。但尽管如此,前两段四行的主旨,以及第三段四行和最后的对句的主旨也分别是一致的。莎士比亚经常会在最后的对句中加入观点陈述,往往也和第三段四行诗节息息相关。这些都是专业术语而非物理现象,可即便如此,谁又能否认诗是精心编排而成的呢?有时候,尤其是现代与后现代时期的创作,段落的诗行或稍微增加,而八行诗节并不会制约诗篇意思的表达,如果会的话,打个比方,将词句转到第九行,但仍基本维持着诗行8/6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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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排版来看,这些诗并不是标准的正方形。从构成来看,十四行诗可划分为多个句子,其行数并不等于句子数(参照上文提及的几种分段形式)。虽然,诗行和诗节是构成诗歌的基本要素,但与所有其他写作无异,句子才是评判作品良莠的基本单位。诗歌的视觉呈现虽以行为标准,但诗歌的写作是以句子为节点,因而,错以为一行就是一句,会妨碍我们对诗文要表达的正确理解。
诗歌的创作,是在体裁框架内进行的,以十四行诗为例,便是在“正方形”内发挥的,有一种内外暗涌相向较劲的力量感。这是由于体裁外在形制约束力及其内在文字张力之间,冲突、碰撞又互相作用所致。措辞聚集成行,每行推进成句,一切都为了诗人的创作主旨表达。能指堆叠,所指驱动,在句号前,如加速前进中触及礁石的浪涛,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那一刻,是诗人以诗为媒介所传达情感的瞬间倾泻。这便是体裁之于诗歌的作用,也是十四行诗这个“正方形”的魔力。
下次读诗的时候,别忘了观察它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