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
下午阿生来了一趟,带了两兜水果和一些钱。林佳在三天后出院,我在成通街照顾了她半个月,阿生每天都来成通街看看林佳,和我抽根烟,然后离开。
其中一天,他当着我的面和小曼打了个电话,眼神有些异样,是那种对一切都不信任,很疲惫的眼神。我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大四时,阿生退学去北京,具体干什么我不知道,只听说挺失败的,在那一年半里我们没有任何联系。
不久后我们毕业了,小曼就去了日本留学。
我还是没出过覆镇,看着艾艺大的学子来一茬走一茬,无水河的水涨了又干,躲在阴郁的成通街里日复一日。
余曼离开覆镇前一天,我和她最后一次漫步在无水河边,晚上六点整,艾艺大又一次响起舒伯特的《小夜曲》。
我试着叫她,“小曼。”叫完很仔细听了她的回应,她好像也有预感一样,很害羞地哼哼了一下。
我说,“你有男朋友吗?”其实我知道她没有。
她又哼哼了一声。
我面向她,说,“做我女朋友吧!”
我继续大声,“做我女朋友吧!”
她竟然还是无动于衷,我的脸憋得通红,碰了她一下。
余曼看向我,摘下隐藏在长发下的耳机,跟我说,“怎么了?”
我说,“没事儿。”
余曼走后,有半年时间,阿生突然出现,打电话让我去接他。
我到了车站,老远就看到阿生提着一个行李箱站在公厕门口抽烟,他看上去很疲惫,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我走过去正要开口,阿生说:“几天没吃饭了,我饿了。”
我带着阿生来到一个小饭馆,点了一桌菜,阿生只是闷着头一直吃,头也不抬。等他吃饱了喝足了,打了个饱嗝,问我,“最近怎么样?”
我说,“小曼出国去日本了,也没什么联系。”
阿生说,“这我知道,你怎么样?”
我在脑海里搜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过了一会儿才说,“就那样呗。”
阿生点上一根烟,说,“大四那年我家破产了,只有小曼名下有些钱,她出国算是避难……我家彻底完了。”
{余曼}
生活是只有一次的机会,谁校对时间,谁就会突然老去。
这个城市的车站每天会发出二十七列向西驶去的火车,在每个日暮时分徐徐的开出,抛下身后被暮光轻抚的海,沉默的驶进夜色之中。
它穿过繁华的都市,穿过荒凉村庄的。它穿过整个深邃的夜,远方天空闪烁着点点星光,月亮安静的照着,整个世界都睡着了,只有列车疾驰在铁轨上,将无数平行的人与故事串联起来。
车里,形形色色的人等待着或是离别或是相聚的终点;窗外,是千姿百态却只能欣赏的世界。
我珍藏着的那张泛黄的明信片,安静的夹在我的牛皮本里,上边写着“我想陪你看看冬天的海。”
那个冬天,当我孑孓一人站在这片海边时,我感觉我好像弄丢了什么。海风吹在我的脸上,我随手抹了抹被风吹出的眼泪。这海风真烈,我想。
我在冬天,看见了蔚蓝的海。它静谧而深沉,一层层翻滚的浪拍打在岸边,激起白色的泡沫。我回过头,“你看见了吗,真美。”
我们没有各自天涯之后的永无交集,没有刻骨铭心的海誓山盟。甚至如今也可以轻易的提起。它真的很淡,淡的就像一杯新酿的酒,没有遍历沧桑的醇醇烈性,但它却依旧是一杯酒,一杯用真心酿出的酒。
在人来人往站台上,你微笑着看向我,“到了冬天,你做我的眼睛,替我看看海吧。”
我很想抱抱你,但是最终我没有。我不知道未来你会留下还是离开,就像不知道我自己的未来一样。
人会离开,而记忆却会永远的留在那里。
我在冬天,看见了蔚蓝的海。
很多次,在不同的梦里我总能听到同一首歌曲。GALA乐队的《娜娜》。
这是他们一反常态的奇怪歌曲,有着赤诚落寞的轮廓与黑夜来临前黄昏的属性。很多人并不喜欢,我却情有独钟。那样的苦日子,自成年起就已然慢慢铺陈开来。
无助填满空洞,灵感是用泪水勾勒出的鲜花,梦醒时分开满整个胸膛。在巨幅的黑夜中,慢慢绽放出宇宙。俯下身,然后听到的全部是潮汐的回响。
孤独与自我一体两面,却从来不曾被人海覆灭。
羡慕可以宿醉的人。因为我酒量太浅,所以从来不敢喝太多。但要命的是,我偏偏有酒瘾,于是常常把75%乙醇含量的医用酒精消毒液涂在鼻翼。这样,我一直嗅着它,却不会醉。”
我一笔一笔,把水仙染成群青颜色。群青比黑色还要孤独,因为黑色拒绝了一切企图,剥离得纯粹。群青却保留了最后一丝温柔的幻象。我把最后一笔缀在自己嘴唇,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语。
{余生}
日子过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没有想做的事情,只有必须要做的事情。这日子,过得越来越糊里糊涂。
我的饮食越来越不规律,睡眠越来越少,晚上想着今天不熬夜,绝对要早早就睡觉。可是往往就是到了十二点想着到一点绝对要睡觉,结果又是在凌晨三四点入睡,到八点就起床准备去店里。
直到某天清晨我醒过来,发觉自己的头昏昏沉沉,一整天都很难集中注意力,甚至没有办法做判断和决策时,我开始有些担心和害怕。
镜子里,自己的脸上因为熬夜而越来越厚重的眼袋,因为失眠而冒出来的痘痘。
晚上和陈炯喝酒的时候,我貌似有点喝高了。最近又有些忙的乱七八糟,我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说我在北京那五个月的经历。
陈炯这次很安静地在听我说话,他偶尔喝几口酒,盯着我没说话。
我刚到北京的时候显的很兴奋,这个城市有古老浓郁的文化,又拥有繁华的现代气息,可是这些只会在游客的滤镜下才让人向往。
当它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时,就失去了光鲜亮丽的外表,剩下内部错综复杂的欢笑和泪水,希望和失望,这些我都要去面对和承受。
我和铭哥还有另一个男生一起合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我和铭哥挤在一间屋子,铭哥就在离我们住处不远的天通苑地铁站出口那里摆了个小摊。
但所有看起来简单的事,真正做起来却并不简单。
铭哥说他来北京并不是一时的脑热,他有一个亲戚20多年前就来到北京在朝阳区开了一家烧烤店,现在在北京有车有房算是安家落户了。铭哥想做这一行,先是去亲戚那里学习了一段时间,然后出来单干。
想租个店面肯定是连想都不敢想,他光是置办烧烤架,三轮自行车,买二手冰箱,进购原材料,再加上租房,和一些必需品就花了一大部分的钱。
有人的地方,低级点的叫做江湖。这里的人表面上讲着义气,谈规矩,实际上都干着上不了台面的事。
高级点的那叫圈子,这里的人讲规则法律,言谈举止恰到好处,无论是干净还是龌龊的事,都干得十分漂亮。
最高级的那叫集体,民族,国家等一切崇高的名称,这里的人是前两个的总和,却远比他俩正气凛然并且高尚。
铭哥有着朴实的农民性格,自己有做人自己的底线,尽管他活在底层,却依然有尊严,但生活局限形成的做人的标准是会随着大开眼界而改变的。
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和铭哥一样的烧烤摊绝大多数都是价真货不实,卖的羊肉串不是羊肉,都是猪肉鸡肉经过羊油泡过,甚至有的人买更便宜的“水肉”。
铭哥一开始卖的还是真正的羊肉,虽然成本上来了,味道正宗,但顾客却并没有因此而多起来。普通顾客是吃不出来肉串是不是真的羊肉的。
铭哥退而求次,一开始良心上还有些过意不去的,但一想别人都这么干,反正用羊油泡过的猪肉鸡肉同样都是羊肉味,还节约了成本。但他坚决不买“水肉”,称那不是人干的事。
我对铭哥这样的做法不置可否,作为他最好朋友,我没法用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准去评价,我希望他能赚的多一些。
刚开始铭哥的干劲十足,初期实战难免忙不过来,我会在周五、周六,第二天不用早起上班的这两个晚上帮他,通常忙到后半夜我都会饿。那个时间也基本上没人了,我就在灯火通明却人迹罕至的深夜吃着铭哥的烤串。铭哥从来不吃只喝啤酒,他说他整天对着烤串都要吐了。
我吃着津津有味的东西,在铭哥眼里却味如嚼蜡,这是我的悲哀,还是铭哥的悲哀,我并不分得很清楚,但我们也只能面对眼前的烤串。
最为难忘的日子从来不是一帆风顺,事事如意,而是在落魄潦倒的时候,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给你鼓励和帮助。就像在寒夜中,一根小小的火柴带来的那温暖和光明一样的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