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顿丘(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又说:“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魏惠王不置可否,皆不采纳。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商鞅并没有立即离开魏国。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下求贤令,说“宾客群臣有谁能出奇计使秦强盛,寡人将给他重要的官位,与他分治国土。”于是,商鞅应令来秦,三见秦孝公。前两次谈“帝道”“王道”,孝公听得打瞌睡;第三次讲“霸道”——富国强兵、称霸诸侯之术,孝公膝盖不知不觉移到坐席前沿,连谈数日不倦。秦孝公任用商鞅为左庶长,进行变法,又怕天下人议论自己。商鞅说:“疑惑不决就无法取得成功。圣人只要能够强国,就不照老办法做,如果对民有利,就不必遵循旧礼。”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商鞅担心百姓对官府缺乏信任,新法无法顺利实施 ,命人在国都南门竖立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张贴告示,承诺将木头搬至北门者赏十金,因无人响应,又增至五十金。一名百姓尝试搬运,商鞅当即兑现承诺,如数发放赏金 。此举震惊秦国上下,百姓确信官府言出必行,为新法的颁布奠定了信任基础 。成语“徙木立信”即源于此。
公元前356,商鞅第一次变法。核心制度包括:什伍连坐(互相告奸)、军功授爵(二十等爵,杀敌越多赏赐越高)、奖励耕织(增产者免徭役,怠惰者没为官奴)、焚烧《诗》《书》以禁游说。太子驷违犯了新法,商鞅认为“法令的实行必须从贵戚开始”,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治罪,从此,“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
第二次变法(前350年),秦孝公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今咸阳市窑店镇一带)。商鞅推行了一系列影响中国两千年的制度: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设县制,全国三十一县,县令由国君任免;统一度量衡;革除戎狄旧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公子虔违犯新法,商鞅将他处以劓刑,就是割去鼻子。变法使秦国“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在多次对外战争中均取得了胜利,连周显王也将祭肉送给孝公,诸侯都向秦孝公表示祝贺。秦孝公封商鞅为大良造,又把商、於之地(今陕西商县东南)15个邑封给商鞅作食邑,称其为商君。
秦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年),孝公去世,惠文王驷即位,他的师傅公子虔曾经受到商鞅的严厉惩罚,于是诬告商鞅谋反。商鞅仓皇出逃,当来到边境的关口上时,想到旅店留住一宿,旅店主人向他索要证件。商鞅不便交出证件,旅店主人便毫不客气地说:“商君有令,让没有证件的人留宿,店主是要连带判罪的。”走出旅店大门,商鞅喟然叹息说:“唉,没想到我推行的法制的弊端竟是如此严重啊!”商鞅又逃到魏国,魏国人怨恨他曾经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不愿收留他,并把他送回秦国。商鞅在封地商邑被秦军打败,遭车裂而死,全家诛灭。
商鞅虽死,改革新法却没有被废弃。汉代王充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1912年春,毛泽东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在校期间,19岁的他写下《商鞅徙木立信论》:“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煞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之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曒舌而讥矣。乌呼!吾欲无言。”毛泽东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对“商鞅变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篇写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笺纸上的文章是现存毛泽东最早的文字手稿,题下清晰写有“普通一班毛泽东”七字。国文老师柳潜对这篇作文给予高度称赞:“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并写有总评“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之文字”,还将这篇文章批给学生们“传观”。
关于国文老师柳潜,1936年,毛泽东曾对美国记者斯诺谈及此事,“那里的一个国文教员对我帮助很大,他因为我有文学爱好而很愿意接近我。这位教员借给我一部《御批通鉴辑览》,其中有乾隆的上谕和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