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本人写的辩论稿,可能有很多问题,缺乏科学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没有法律必然会天下大乱。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个别性指引和规范性指引。
2、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教育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实景作用和示范作用。
宣传就是某些个人或集团(宣传行为主体),在获取客观信息或非客观信息(信息源)之后,对信息进行符合自身利益的处理(信息处理),然后通过宣传媒介(媒体),向群众广泛传播该信息(受众)。
不可否认的是,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法律和社会宣传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何者是最主要的呢?我方认为法律是起主要作用的。
其一,法律的更具客观性,而宣传更具主观性。社会宣传难免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宣传的内容有误。就像疫情期间,各种专家层出不穷,各说其词,我们不能确定哪种防治措施是正确的,反而不利于传染病的防治。
其二,法律更具有强制性,而宣传更趋向于自制。就像在疫情期间的封城隔离,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该措施一加执行,有效地阻止了病毒的广泛传播。
其三,法律具有权威性,而宣传不一定。这种权威性会让人们更加信任,人们就会去根据法律规定的去执行。
综上,我方认为”传染病的防治应该以法律约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