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先生今天结婚,新娘小K完全是他喜欢的那种笑起来温柔又甜美的姑娘,无比般配。参加完仪式不得已要走的时候,他带小K来告别,10年了,他第一次拥抱了我,像个兄弟一样,紧紧的抱着我说,谢谢你专程飞回来参加婚礼,忙也不要断了联系。在我印象里,那是那家伙第一次抱我,真是不够温柔啊。本来想作势骂他,真tm矫情,最后还是点点头说,那当然了。然后直奔机场。
Q先生是我最好的朋友,从高中开始到现在,有10年之久。前天晚上接到他的电话,只说了一句,别忘了来就匆匆挂了。那时候我正出差回来,一进门鞋柜上半个月前他寄来的请柬已经落满灰尘。来不及洗个澡,窝在沙发上打开了那封包装精美无比的请柬,里面的Q先生,笑的无比的灿烂,一瞬间让我晃了神。
据Q先生的描述,我和Q先生的相识,中二无比。高一那年,我们代表学校去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太极拳,那天下了很大的雨,Q先生说正表演完准备擦擦水的时候,甩着蘑菇头和厚重刘海的我拖着肥硕笨重的身体直冲他奔去,手里拿着一包纸说,哥们儿,你甩头发的时候太潇洒了,交个朋友。Q先生后来无比鄙视的看着我说,我看着你副挫样真想残忍拒绝你,但像我这样的优秀青年做不出来这种歧视别人的事情。于是从那天起,我和Q先生就算真正认识了。
高一那个雨天之后,我们变成了饭友。每天下午最后一节下课铃一打,拐角处的楼梯口汇合,Q先生跟着我,吃遍了整个南街小吃一条街。Q先生那个时候是一个完全没有主意的人了,就只会跟在我身后说句随便而已,简直蠢萌蠢萌的,176的小白脸小逗比傻白甜。
高二那年分班,莫名其妙的缘分我们就待在了同一班。报道的那天,傻白甜Q先生一见我进门就高声嚷着我的名字,“卓哥,快,我们俩坐”“卓哥,我们坐哪排”“卓哥,我们一会吃什么去”“卓哥一会买笔记本不,一起啊”。然后嬉戏打闹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一年。别说,Q先生真是个聪明又贪睡又爱钻牛角尖的懒蛋。上课的时候总是爱睡觉,老师用粉笔头都扔不醒的那种,别指望我叫他,我当然希望老师完全把这个睡神扔出去好嘛!但是,Q先生考试却总在我前头。这个脑子缺根筋的家伙,玩的时候玩疯了,学习的时候又认真的旁若无人,一旦弄懂了,书一合就开始睡觉。简直是难以超越啊。但我可是大哥啊,我怎么会服输呢。所以那年高二,在他的鼾声中,我戴着耳堵过的极其励志。
高三分了火箭和重点,我们聪明的Q先生不负众望的妥妥进了全年级唯一一个火箭班。而以两名之差以第二名的成绩进了重点班。从此叫我卓哥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有个傻白甜下课的时候总趴在四楼的阳台上,朝着他们楼下三楼的我们班大喊,卓哥,下午吃什么啊,吃什么啊~~~高三那年,忙里偷闲的我和Q先生,不约而同的开始了人生的初恋。当然,小白脸笑起来迷人高智商又幽默逗比的Q先生成功的受到了女神的青睐,在火箭班做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而我,开始了一场为期两年之久的暗恋。男神是Q先生的好朋友,我们班一号。和Q先生一样,小白脸笑起来迷人高智商又幽默逗比,不过男神同学爱好文学也热爱推理,篮球台球轮滑样样精通,唯一让Q先生耻笑的不过只是男神同学那172惨惨的身高,但对于当年163肥硕笨重的我来说,简直般配,当然,那年我还没认识到肥硕笨重是多么致命。对于男神同学,如果写个番外估计要比Q先生多多了,Q先生应该会嘲笑我了。这样的我和Q先生,在高三那年变成了间歇性约饭,地点从小吃街变成了学校的食堂,话题也从以前发生的趣事变成了Q先生和女神同学的小矛盾和我对于男神同学的求而不得,然后在垂头丧气之中再匆匆告别,冲向书海继续搏斗。高考前的三天假期里,我和Q先生都泡在qq上,放弃了临阵磨枪的复习,放弃了散心。我们聊过去的这一年高三生活,遇见的奇葩的有趣的事情,聊美好的女神同学和男神同学,聊对未来的憧憬和放假后的旅行计划。Q先生问,卓哥,考完那天下午干嘛,我说,我要长长的睡一觉,像做了梦一样揭过这一页。然而事实是,那天下午考完,我和Q先生如约在校门口,潇洒的扔掉了垫纸币铅笔中性笔,撕掉了准考证,一起去剪头发了。Q先生说,我们要迎接新生活。于是那天傻逼的理发师给他剪了个板寸,给我的蘑菇头剪了个口。巨丑无比的我们,为了鼓励自己去南街小吃街吃冒菜,许久不见的老板娘看见我们的第一眼笑出声。
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网好死不死的瘫痪了,为了等成绩,我爸给我做的红烧肉愣是放凉了不好吃了难过的不行还等到了2点多钟,最终是Q先生喜冲冲的打电话给我,“卓哥,哈哈哈,我在学校老师这里帮你查啦,你比我低十分哈哈哈哈,你好挫啊”。一颗石头终于落地。接下来就是报志愿。为了我的大佬梦,我忍痛抛弃了执着了一年的男神要报的学校,只身来到了上海念财经。Q先生则开心的和女朋友去了南京大学。而男神同学,最终还是在报志愿的那天晚上第三次拒绝了我的告白,去了哈尔滨。
上海菜对于无辣不欢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十一放假的时候,Q先生带着女神同学来找我,几个月没见,Q先生貌似又长高了,瘦了点,有棱角的脸笑起来越发俊朗了,而穿着连衣裙撑着阳伞的女神同学美的发光。那一刻,我第一次脱口而出的赞美了Q先生,郎才女貌。Q先生一看到强颜欢笑的我,及其夸张的叫了一声,天啊,卓哥,你从一只白胖白胖的猪变成黑瘦黑瘦的猴子了。那一阵子的我,没忍住对男神同学的喜欢,在一个长途电话里再次告白,第四次惨遭拒绝,忧郁的心情快要溢出来。Q先生当然知道,我想男神同学跟他说过了吧。那几天,我们游荡在上海的巷弄里,参观博物馆,在欢乐谷的过山车上放声大叫,我不知道Q先生和女神同学累不累,他们全程都在将那些好笑的有趣的事情,包括路边的树枝奇怪的形状他们都要拉着我笑的直不起腰来。送他们走的那天下午,Q先生在大风里跟我说,你喜欢一个人别太用力。这一次,他没叫我卓哥。Q先生,仿佛已经不再是那个傻白甜的随便少年了。
大一那年的我,简直是个负能量爆棚的人。怀着对大学的憧憬莽撞的试图用一腔热情在大学生活中如鱼得水的我,第一次因为穿衣随便,大大咧咧,体型笨重而感到深深的自卑。因为再也没有一个像Q先生一样优秀的不嫌弃我挫而不残忍拒绝我的青年了。而大一结束的时候,Q先生和女神同学分手了。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那年暑假,在火锅店端着啤酒瓶的时候了。Q先生说,女神同学是他见过最知书达理优秀又有气质的女孩子了,至于为什么分手,我至今也不知道。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他说迷茫,我说自卑。我们都说先干为敬,然后各自对着瓶吹,火锅没吃多少,硬是被又苦又涩的啤酒撑的走不动路。
大二那年,疯狂的减肥,拼命的学习,少话。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从人来疯变成后来人们口中的高冷的。那一年的Q先生,辅修,考托福。那一年的我们,干杯开始了新生活。
后来的日子。我和Q先生就鲜少见面了。大三的时候,我和Q先生,又不约而同开始了新的恋爱。B先生是我在某一次社团联谊的时候认识的,正如Q先生评价的,万年不变的流水线生产型男友,B先生也是笑起来好看的小白脸笑起来迷人高智商幽默又逗比,不过他是个体育盲,却跟我一样,爱听歌到疯狂的地步。我们一起去看过不少音乐会,演唱会。我们一样的爱摇滚和hip hop,我们在音乐节上跟着音浪跳起来。而Q先生,在小K追了半年后,主动向小K表白,把到了这个笑起来月牙眼的可爱学妹。我和Q先生相互发短信第一时间告知了对方,然后相互回以恭喜。
大四的时候,Q先生带着小K来参加了我的毕业典礼,Q先生成功的申请了美国曼彻斯特大学,我也顺利进了外企。我和B先生,Q先生和小K,我们再一次去了欢乐谷,我们拍了好多照片,后来都被Q先生连着我们当年的丑照一起,装到美国去了。
我和Q先生,从来不了解彼此,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爱吃什么,他的习惯,他也同样,不知道我喜欢的明星是谁,喜欢听的歌是哪一首。我们不参与对方的人生,我们在大多时候,互相倾诉,不需要结论,因为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终究会自己下结论,我们只是两个,相互干杯的人,互道苦水,在继续启程。那次和B先生Q先生小K在欢乐谷的时候,玩游戏,我们两关于对方的问题都输了,B先生讪笑,你们两关系这么好都不了解的,Q先生爽朗的笑了笑说,我不是男闺蜜她也不是我兄弟,我们只是最好的朋友而已。与我如此,也是一样。
今天Q先生结婚了,除了祝福,我还想说,幸甚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