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往常一样,来到一个新的天地里,第一件事便是搜索莫峻。
我喜欢莫峻,喜欢他对自己的心酸一笔带过,喜欢他对我们露出美好的样子。
最近刚刚读完蜗牛小镇,隐隐约约体会到他内心的痛苦与脆弱。哗哗地流完眼泪,拖着红肿的眼睛,在此再次感谢莫峻大人,拯救了我。
这是我初中时寄出的信,那时笨,不知道怎么寄,至今不知道它去了哪里。
我以为我是喜欢莫峻的花粉。
却原来,我是喜欢花火的阳光。
在初中时我就喜欢你了,荣枯一岁一岁地重复,至今已有了4个满满的年头。
无关爱情,也不涉及友情,更说不上来有多喜欢。我们不曾言语,也没有故事,但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唯有你的文字,能让我安静下来,做一个又胖又丑,但是坚信自己终究会成为一个温柔而坚定的人的,可怜却顽强的文艺胖子。
我有一个疯狂而又懦弱的初中青春。
那时我什么也不相信。不相信亲情了,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亲生的;不相信友情了,因为在我的感知里,所有的同学都在嘲笑我;更不相信爱情,大抵所有的青春女孩都会幻想爱情从天而降,可是,看呐,有一个可怜的自卑的我,我从来没有奢求过,我甚至表现出厌弃它的虚伪模样。他们说,多么异类的我啊,其实我只是有点害怕。
那时的我,是真的贫穷。精神的土壤贫瘠到极端,一点点突来的关怀就会被我当做整个天空的雨水;物质的财富更是一点点消散着,爸爸妈妈都离我而去了,十几岁的年纪,我背着骄傲,不好意思向在外打拼的他们要钱,只能忍住许多欲望。可堕落从来不会微笑着打招呼,我仍旧是越花越多了。
莫峻也好,小狮也好,没有写真集的是你,有写真集的也是你。
那时我还不知道韩红有一首歌叫《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也不知道你的文字有多温暖。
我还是一只被同学们嘲笑的、鲜血淋漓的濒死幼兽。
真的,小时候,我从未想过优秀而好学的自己会被敌对,被讥讽,更不知道自己会逃课,会打架,会顶撞老师。
在我那碎成尘埃的初中记忆里,收到的最狠的一句话是“有爹妈生没爹妈养”。
每每有人揭开我的疼痛时我都会疯狂地去打他,打得他鼻青脸肿,打得他只顾着骂我,记不起揭我的伤疤,也打得我自己在夜里吞咽悲伤时泪流满面。
但是面对这句话,我是真的很无力。我的脸色大概以一种更狠毒的模样变了,惨败的,绝望的,以至于他们都静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世在所有人的谈笑风生中揭开了。在我还在对外说妈妈有多好的时候。在我还在冲妹妹微笑的时候。在我还在自欺欺人的时候。
我最终也没有流眼泪,我去默默地学习了。他们窃窃私语,亲昵地讨论着近乎赤裸的,孤孤单单的我。
当时是真的撕心裂肺,现在也还有些不能释怀,虽然我知道他们都还小,虽然我知道他们不懂那有多疼,虽然我知道那突然的寂静或许就是他们的愧疚,可我也那么小,我真的很疼,没有人给我道歉,更没有人安慰我。
小狮,莫峻,你知道吗,那时候,你简直就像是一道光。是我的世界里,除了我爸爸妈妈妹妹以外的,最美的一道光。
后来,我在学校里只去睡觉。我不想醒来,也不想听课,远在天边的爸爸妈妈只知道我的成绩下降了,飞快的下降。他们要我好好学习,我说我不想上学。他们生气了。后来,他们又说,好好学习。我说,我害怕上学。他们说我找借口,又生气了。最后,他们说,好好学习。我说,嗯。
在白天睡觉,晚上不免是一个个璀璨的夜。
我在托教部住——我在这个城市里,并没有所谓的家。
那个托教部,大概是真正让我难过的地方。
我上铺的女孩,有爸爸妈妈的爱,有很多好友,她凌厉极了。
也许是她的东西从上铺掉下来了,也许是谁用了随手放在我的床上,然后,也许不知情的她喊我,小偷。她说,以后宿舍丢东西都算你拿的!说完,她走了。
那是一个充电器,我自己有的。迟钝地反应过来的我,这句话无人诉说。
只是个廉价的充电器,我不缺的。
再后来,有个女生向我借小说,最终也没有还我。
晚上,我出去,看见在地上掉着,捡起来,那上面有我的字迹—春天来了。
我捡起来拿走了。
第二天,另一个女孩从我手中夺过那本8元的廉价小说。
她说:“我怎么说找不到了!小偷!贱人!”
说完,也是迅疾地走了。
我依旧跟不上节奏,最终没有解释也没有去要那本书。
后来又有人丢东西,也是一个充电器,在宿舍外面充电,丢了。
有女生偷偷搜了我的床,她喃喃自语:怎么没有?
后来,在男生宿舍找到了。
丢东西的女孩不愿意声张,她自己默默拿走了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后来,男生们说,说我是个变态,说我去了男宿舍,偷了东西。
丢东西的女孩跟我解释,她说是她自己拿回来的,她说那本来就是她的。我没有说话。
她没有跟别人说不是我拿的,所有人都说是我拿的。说我是个变态。她不愿意也根本就没有义务给我澄清。我有眼泪,没有地方流出。
你能想象托教部的伙食吗?
不知被谁咬过的难闻的肥肉混在刚刚做好的饭里,米粒干而硬,而且往往是吃不饱的。
记得最清楚的是每周三,每周三中午都会用高压锅加很多的水和火锅底料,再放一些大概占高压锅的十分之一的芹菜,熬出一锅浓绿的汤,浇在白面条上。
鸡蛋,只有某某家长来看学生时,托教部才会做一点。其他时间,连面条都是只见汤水的。
糖在托教部最隐秘的地方藏着。做饭阿姨把稀饭做稠了要扣工资。办托教部的老师为女儿炒鸡蛋会有很香的味道。
我喜欢出去吃。爸爸妈妈说我浪费,托教部老师也刻薄地对学生说:“她那么胖,还出去吃。”
是的,怪我。怪我喜欢出去吃。
后来我做了坏事。
他们都说我是小偷。
于是我就真的拿了我上铺女孩的手机。那个女孩子那么幸福,还要加重我的不幸,我要把它扔了!我想。
那天晚上我一整夜都没睡着。也不敢扔掉。
没人知道是谁拿的,除了我。
所有人都认定是我拿的。我以为没有证据,就不会受到正义的逼迫。我以为爸爸妈妈不会认为是我拿的。
后来,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
妈妈哭了。
她说:“你还给人家……”
我也哭了。
为我的堕落,也为妈妈从老师的一面之词中断定是我拿的。
没人问过我为什么,为什么去拿别人的东西,为什么害怕上学,为什么出去吃,为什么流眼泪。
电话里,爸爸骂我,妈妈劝我。小妹也许不知道偷东西的事,也许知道了并以我为耻不想联系我。
我是真的绝望。我拿头去撞墙,我哭得痉挛。
也许又不是真的绝望,我还是没敢用力撞,因为好疼,真的好疼。疼到心里去了。
后来奶奶把我接回家了,晚上,躺在床上,她问我,是不是你拿的?我哭了。我急切地倾诉,我想告诉她,我后悔了我好害怕我不想那么坏。她没安慰我。她只是说除了老师没人会知道。
后来我回托教部去了。
老师编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把手机还给女孩了,女孩以为不是我拿的,可她也并没有道歉。我知道是我拿的,我也不敢接受她的道歉。但是我很难过,因为我看出来了,在她心里,无论如何,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偷。
我有想过坦白我偷东西的事情,但大人们已经把结局定了,我也好害怕。我就那么懦弱地,默默地,不做声。
奶奶哀求老师不要告诉学生时,我仍默默地不做声,默默地流眼泪。
回托教部的那个晚上,深夜,有个女孩悄悄跟我说:我相信不是你拿的。
很黑,她看不到我又哭了。
她只说她相信我。
那以后,她就是我的太阳。
在别人都不相信我时,在我差点堕落的时候,她发着光,她说:我相信你。
她有心脏病,她是九年级而我八年级。她放学比我晚。我开始沉默,一直等到她回托教部。看她写作业到凌晨。同她在一个时刻里睡去。
她说,她的梦想是开个书店,书店里要贴上最大的独木舟的海报,书店后面要有一个向阳的四合院,让家人都住进去,养花养草,养猫养狗,冬日里放一个摇椅去晒暖。
她很奇怪,什么也不在乎的样子,看小说会突然大笑,根本不管别人的眼光,她喜欢独木舟也喜欢小狮。
我是个黑暗的,没有梦想的人。后来她毕业了,我又开始孤单地孤独,她的梦想好美,我偷了她的梦。我真的是个小偷。
那时,我开始看你的,温暖的,有着兄长的语气的,很贵的小说。
那时候,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了太阳和你这一道光。
后来,太阳走了,离我而去,你的文字却始终陪伴着我,四年了。
慢慢地,我开始发现,我不是一个小偷。我真的,很喜欢那个梦,那也是我内心的梦。我跟她不一样。她更喜欢独木舟,而我,我最喜欢你。
那个梦啊,在它被说是赔钱的荒诞空想时,你说,“梦想总不是靠一腔热血就可以坚持下来的,它必定是经受过无数次的冷水,才知道该怎样坚持。”
那个胖姑娘啊,在她孤独时,遇到太阳,在太阳走向高空时,你说,“总有人在身后默默相信你。”我会叹气,我的身后,什么也没有,空荡得可怕。但我还是忍不住去相信你,相信我的身后还有一个或两个不为人知的,散发着微弱的光的太阳。
那个最炽热的太阳啊,在她心脏剧痛脸色青白呼吸不了时,在她独自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时,在麻痹冲击她的神经时,她流着冰凉的眼泪想着你,想象着你说,“阴霾会过去的,我亲爱的姑娘。”
我喜欢文字。
我喜欢写文字的你。
我喜欢小狮,我也喜欢莫峻。他们都是你。
谢谢你陪我这么久。对不起,我给你传递负能量。
你可以有好多身份,你被感叹:“莫峻的每个身份居然都在蒸蒸日上。”
我们这些喜欢你的,不太可爱的姑娘们狠狠地为你心酸着,我们都懂,这样的成就必定有着不为人知的付出,那付出啊,好几次都差点压垮了你。亲爱的莫峻先生,不要忘了,无论如何,你是我们的光,我们是你的粉丝阳光,你一定,要为了阳光而更阳光。
这不是一种责任,你没有义务为我们每天每天地出书,我想,我们的心灵是一对好朋友,它们彼此打气,在微弱的缘分里,一起成长。
你在书里总是将心酸一笔带过,总是在温暖我们,我们也都因此那么那么喜欢你。但是我,还有我的太阳,我们总是为你的一笔带过而酸涩。
不要伤心了啊,亲爱的莫峻先生。不要再生病了啊,亲爱的狮子叔叔。不要那么拼命了啊,亲爱的大鱼CEO。
我啊,一个卑微着在尘世里学习去爱的女孩子,我好想跟你并肩作战,想和你一起写作,也想和你一样去拯救别人。那些黑暗让人心如死灰,所以,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光,让人在堕落的边缘重返人间。
如果你能看到我的信,那么,能不能给我一封回信?我当然不会再回信过去,再要求你回信过来,《时光机·我很忙》,是的,你很忙,那么辛苦,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你当然无法一一回信,而且,别人的喜欢未必就比我少,我不能那么自私。
但是,如果,如果真的不能回信,一定要记得我啊。
记得一个不曾留过姓名的女孩子在泥沼里那么用力地喜欢着你。
我到现在还不会寄信,我已经从一个小胖子长成了一个大胖子,16岁了,却再也没有勇气冲入某个据说可以寄信的地方扔下自己精心抄写的信了。太阳有心脏病,不知道还在不在。小时候欺负我的孩子都长大了,每每见到我都会假装不认识,好像没有伤害过我一样。在班里依旧因为胖而被排斥。
但是已经学会了微笑啊,做过我同桌的人都说我是个好姑娘。
也已经学会了忍耐啊,再也没有和谁打过架了,可有时也会锋芒毕露,在某个人说我坏话的时候,露出讽刺地嘴脸,轻蔑地告诉他:这种话不知道被别人说过多少次了,谁在乎啊!
哪怕对方是个陌生人,其实心底还会疼得抽搐啊。
不过这样也很好啊,我就学会了在黑皮肤的人面前不谈肤色,在矮个子的人身边不谈身高,在有心脏病的我的太阳面前再不提健康。
直至今日,再也没有遇到过谁,能像莫峻一样,远隔千山万水,教会我积极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