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了。
走的时候带走了他写给她的那封信。她一直没拆开看过。
她来找他的时候,就带了几件衣服,一个小箱子都塞不满,摇晃起来感觉空荡荡。走的时候依旧晃晃荡荡,唯一从他这带走的就是一幅画,画的是一只猴子,她说喜欢。
他从不画人。闹饥荒那年,他在荒草垛里捡到一只狗,奄奄一息,身子已经干瘪,但那双圆溜溜的眼睛还水汪汪地看着他。他不忍心,把手上唯一的麦饼分了一半给它。从此以后,狗就跟着他,只要他有一口吃,就分他一点。
直到那次,他好几天没有吃食,饿得昏倒在一座破庙前。醒的时候,狗不见了。他听到几声凄厉的惨叫,好像从旁边的巷子里传来,他挪着过去,看到几个人狠狠把狗的脑袋踩在地上,拿着尖石头划拉狗的身子。狗的水汪汪的眼睛依旧望着他,但是已经没有神采。
狗被吃了。他甚至来不及给狗取个名字。那个年代有个名字都是那么奢侈。他一直忘不了狗的那双眼睛。从此对人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仇恨与恐惧。
他曾经也有过梦想。熬过了那段时间,生活慢慢好起来,他依旧开始干起在路边卖画的营生赚取路费,一路向北。还没到北京,他的画被一个港商看中,邀请他去香港开画展。他开始交好运,渐渐开始有名气。
她遇到他的时候,他在作画,旁边一群人围着,窃窃议论着,哟,这落笔大气,画的什么呢?他的画作一直如此,随心所欲。只有她看出了那是一只猴子,虽然它长得很不像一只猴子。望着她的眼睛,他慵懒得严丝合缝的表情仿佛一瞬有了一丝松动,他看得出她懂他。
他已迈入中年,而她刚上大学,鲜活明亮,本是他生活里本不期望出现的亮色。他内心里深深地迷恋那一束亮色,但是他不能表达。
她来投奔他那天他是欣喜的,又是悲伤的。他们去湖边散步,一路谈心,仿佛认识了好久。她以为他接受她了。第二天早上她醒来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他已经走了。她去办公室找他,知道他去法国筹备画展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她甚至没有他的个人电话。
她知道他是刻意躲开他的。她太过年轻,大概他根本看不上她的肤浅。她眼里心里的火一下黯淡下来。她带走了那副画和那封信回到她自己的生活。
很多年以后,她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画册,画册的封面是一个青涩的女孩的脸,她觉得莫名熟悉,看了一眼作者,他的名字就安安静静躺在那里。画册里是不同地方各种各样的落日,美丽绝伦。画册第一页写着,这是她想看的365个落日。
她忽然泪流满面。
他写给她的信里写着,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他不是她的风景,却想看到她最想看到的风景。许多年后,他唯一画过的人像依然是那张青春的脸。仅有那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