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交往半年的堂妹,终于决定要结婚了,昨天他们两家第一次见面,准婆婆说:婚房我们全款买,彩礼我们拿300000,婚后你们自己住,小琴感动的都快哭了。然而,婆婆的附加条件却让小琴为难了……
堂妹小琴今年30了,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我叔叔和婶子心里那个着急啊。春节期间,经过熟人介绍 ,她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双方父母都很看好这对小情侣。每次她去男友家,准婆婆就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招待她,还总是送她一些小礼物,拉着她唠家常。
有了长辈们的支持,他们俩的感情升温也很快。于是,在上周,他们两家人坐在一起商量结婚事宜。那天婆婆很体贴地对她说:
“我们全款给你们买婚房,这样你们婚后就不用和我们挤在一起住了,也不用还房贷,你们赚的钱呢,就自己花吧!
等以后有了孩子,如果你们需要我们帮忙带孩子的话,我们再过来,一切以你们的意愿为主。”
两家皆大欢喜。可是,接下来婆婆提出的条件,却让小琴和她父母心里很不舒服。
婆婆说:“我们在房子和彩礼这两方面给足了你们面子,但是男方也是要面子的,所以希望你们家,到时把婚房装修一下,最好再陪嫁一辆车子,这样两家面上就都好看了。
还暗示他们,“结婚的房子你们自己住,不要装修得太差了。陪嫁的车子也是你们俩自己开,便宜的安全性也不好,怎么着也得三十万左右的吧。”
叔叔婶子听对方这么一说,一直没有接这个话茬。匆匆忙忙吃完饭,就回家了。
回到家,叔叔告诉小琴:“如果你真的喜欢他的话,那我们就把养老钱拿出来给你置办嫁妆,让你开开心心,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婶子说:“不行,你这个婆婆不简单,整个就是一笑面虎啊。如果以后你们小两口有矛盾了,过不下去,我们的钱可就全打水漂了,啥也落不下。
要不咱们和他们重新谈一谈,把两家买房买车的钱,彩礼钱和装修钱都集中起来,一起买房买车装修房子,并写上你俩共同的名字,怎么样?反正,这么算下来我们要花的钱也不少呢。”
结果,小琴再次去他们家时,刚刚才提了一下,对方就反应激烈。说她对他们一点信任感都没有,还没有结婚,就给自己留后路,这样怎么可能过得好日子呢?彩礼给的又高,房子也是全款买,他们也真心喜欢她,对她那么好,他们怎么还那么多事呢?
就这样,小琴不但没有沟通成功,还被对方情感绑架,数落了一通。
叔叔婶婶听后,也很生气,在家族群里面把事情简单一说,说:“大家怎么看?帮着出个主意吧。”
后来,见多识广的二叔发话了,他说“最讨厌这种精于算计的人,把别人当傻瓜,全天下就她一个聪明人似的,当我们老李家的人好糊弄吗?
如果说,你们还是想结这门亲,那么,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但如果你们不想这样,一开始就被对方算计,我也有一个办法,但你们得想好了。因为,你们要是依我说得来,这婚事估计得黄,你们自己先想好!”
叔叔婶子说:“二哥,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孩子的终身大事,咱们也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给办了。”
二叔说:“这个办法也很简单,就是双方条件互换一下。你们和他们商量,彩礼不要了,我们倒给他们30万,然后房子我们家全款买,就依他们要求我们的那样,让他们装修婚房,同时买一辆30来万的车。看他们肯不肯接受,表现如何?”
此时,小琴对男方家已经有点失望了,也不再担心婚事黄不黄的,就把二叔的话和婆家说了,结果正如二叔所料,他们坚决不同意,说她年纪轻轻,就这么斤斤计较,爱嫁不嫁,这么会算计,以前真是看错了她。气的小琴当场和男朋友说了句“不嫁就不嫁”,直接回了家。
虽然 ,后来男朋友也回电话说,可以再商量。要不就按第二次说的那样来也行。可是,小琴已经犹豫了,这样的婆家,如果嫁过去,以后会过得好吗?
对这件事,我做了如下分析:
参考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小琴和男友的情况,婚前,小琴和男友两家如果一起拿钱购买婚房,才能算作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对女方才能有一种保障。
很显然如果如文中男方母亲所说,他们全款买房,出彩礼,女方装修买车的话,一旦婚姻出现变故的话,那女方要面对的就是一无所有的局面。几年后,车子贬值,房子的装修也已折旧,最多能补偿小琴家几万块钱吧!
当然,如果小琴和男友一辈子感情顺顺利利的,男方出房,拿彩礼,女方出装修和车子,倒也没什么,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共有的。但是,这个很难保证。
小琴母亲提出的解决方案其实可以参考。至少是给了女方吃了一颗定心丸,对男方也是一种约束。如果,他们真的相爱,对他们的未来也有足够信心,应该可以体谅女方的心情。
爱情不是做买卖,但既然牵扯进了金钱,那就慎重对待,我们不去惦记别人的东西,但自己的东西也别随便被别人占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