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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时间:2021-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关于人的理论中,“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要以人为尺度改变与人对立的一切关系。“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应该承认,这些观点都从各自的立场揭示了“人本身”的某一方面、某种属性,都是对人的本质的某种规定,从而这些观点的总和构成了人类对自身本质自我认识的历史与逻辑。从马克思的阐释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人的根本即“人本身”的真实内涵。究竟什么是“人本身”?
人类实践的许多重大问题都需要在理论上给予回答和解决。在理论上真正理解、把握问题的奥秘与真义,获得能够说服自己也能说服别人的认识、观点,是理论研究的根本价值追求。从何种前提出发才能得出真实的结论?理论问题究竟应该通过何种思路、方法和途径达到何种程度的解决?这些追问及其答案是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
彻底性是人类活动所要追求的重要价值,也是衡量活动效果、水平的价值尺度。这种价值追求与价值尺度同样适用于人的认识活动及其成果。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德国理论的彻底性及其实践能力的明证就是:德国理论是从坚决彻底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马克思在这段话中说明了一种真正的理论应该具有的本质与价值。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根本性”是理论“彻底性”的内涵。在关于人的理论中,“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要以人为尺度改变与人对立的一切关系。深入理解这些观点和论断,对于我们在理论上真正理解和解决人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具有前提性的意义。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在这一重要命题中,“人本身”究竟是什么?这是问题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开始思想以来就自觉不自觉地以不同的方式提出和思考这一问题,并以各种观点回答这个问题。思想史上的神学观点、理性观点、意志观点,以及我们熟悉的“仁”的观点、“道”的观点、“精神”观点与“物质”观点,都是人类在某一历史阶段,从某一视角、某一方面对人的“根本”即“人本身”问题的认识与回答。应该承认,这些观点都从各自的立场揭示了“人本身”的某一方面、某种属性,都是对人的本质的某种规定,从而这些观点的总和构成了人类对自身本质自我认识的历史与逻辑。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观点对“人本身”的根本性所获得的认识有着抽象性、片面性的局限,这些答案没能脱离绝对性、单一性的模式,还不能成为对“人本身”丰富性和整体性的真正回答。
马克思看到了这一问题,并针对这一问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不仅看到了这种对立,更主要的是他对解决这种对立的方式与途径的探寻,他的全部理论活动及其成果都围绕着这个革命性的主题而展开。对此,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我们看到,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
从马克思的阐释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人的根本即“人本身”的真实内涵。马克思提出“人本身”是人的根本,意在强调人的存在以及人的自我意识,只能是人自身的生命本性、生命活动的体现,而且人的生命本性、生命活动是人类全部生活和整个世界的终极根据,也是人类历史进步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因此,人对自身的生存方式、生存根基、生存目的及其生活状况的认识与理解,都应立足于人的生命本性与生命活动的根本立场,由此出发把握人的本质,解决人的问题。
如果明确地表明这个思路,一般说来人们在思想上是能够接受的,也不会有理论原则上的分歧;但当人们实际地理解自己的活动、生活时,往往很难真正做到这一点。在人的生活、思想理论中,脱离人的生命本性、生命活动的事情与观点是极为常见的,这种情况至今仍然不断发生。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不仅仅是因为人在认识上有缺陷,更重要的是人的生命本性与生命活动存在着极为复杂的联系,并且以各种情形表现出来。面对这些现象,人们往往会被它们所吸引,甚至把它们当作最真实的东西去追求;而人的生命本性与生命活动却在这种追逐中被遮蔽或遗忘。一切脱离人本身的思想及其理论观点(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形成的),都与这种情况有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和生命活动,谁都不会直接否认人的生命本性与生命活动在生活中的始源性地位与价值,但人们为什么又往往脱离或忽略自身的生命本性和生命活动,抽象地把人的生活归结为某种事物或某种现象?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究竟什么是“人本身”?这不仅是我们解决以往思想理论所存在的缺陷时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而且也是解决今天面临的各种矛盾时应该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最为复杂、最易误解。尽管这个问题的解决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我们不应急于给出确定的答案。从对这个问题真正解决的意义上讲,更重要的不是给出答案、论证答案,而是选择思考这个问题的思维方式,由此形成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和观点。
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从思想的整体性上可以把他的哲学主题概括为这样的思想:人的生命通过实践性的生命活动和历史性的生成过程,实现着人类自由自觉的生命本性和每个人丰富完善的自由个性。具体说来,这个思想是通过以下主要思想前提和理论观点形成的:
第一,“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马克思以历史性的思维方式把人理解为历史的存在,在历史过程中理解和把握人的生成和完善,由此形成自己在历史观点基础上的哲学人类学。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人类史的一个方面。”
尽管这里引述的可能不是马克思关于他的历史观点最重要的论述,也不可能完全体现马克思历史观的实质和丰富思想,但从中可以理解马克思历史性地对待人和哲学的理论前提和重要思想。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对旧哲学的批判仍然有现实意义。因为人们至今还没能做到真正自觉地用历史的观点和眼光看待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就连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也没能真正摆脱这种缺陷,从而存在着重“唯物主义”,轻“历史”的局限性。
第二,“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把“有生命的个人”视为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意在明确历史的现实主题和真正内容,即强调历史的个人性和个人的历史性。因为,“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是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在他看来,“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的这些思想观点不仅对个人的“历史记载”有价值,而且对我们今天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历史生成”具有现实价值。
第三,“一旦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的这一观点,集中表达了他看待人性的实践观点。由此出发,他不仅把人看作生命的存在,而且把这种生命视为生产的存在、生活的存在,归根结底是实践的存在。因为,“人们生产他们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同时也就间接地生产着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更重要的还在于,马克思不仅从根本上揭示出人性的现实根据和基础,而且具体地分析了人性在人的生产实践中具体的存在方式。“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须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一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据此,马克思对个人的个性做出了现实性的概括:“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是马克思关于“人本身”的基本思想和观点。从这些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把“人本身”置于人类史、个人生命以及生产实践的维度加以理解,并且把这三个维度作为一个统一的发展整体来研究,从而在人性与人的个性及其一致性的关系中揭示出“人本身”的丰富内涵,说明了作为真实的个人生成和发展的历史性、个人性和实践性。
通过马克思我们发现:人性在其实质上是人的生命本性。人的生命虽与动物的生命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却与动物生命有着根本的区别。动物生命是纯粹本能的自然生命,这种生命的本质是“物性”的,它源于自然,是自然的因素、环节,它的自发的存在和演变都是自然本身的体现。这样的生命有“历”而无“史”,有“个体”而无“个性”,有“生命”而无“生活”。动物生命的这些特点,使它停留在单一性和固定性的生命层次里,只能按照自然给予的现成的环境并且按照某种先天的本性存在。人的生命就不同了,人的生命尽管也有本能性或自然性,但这仅仅是人的生命的一重属性。这重属性是人的生命的基础,但却不是生命的全部。人的生命在本质上是以主动的方式超越、改变和升华自己的自然生命。因此,人的生命虽源于自然,但却不单纯是自然的因素与环节。人与自然通过生产实践及其以此为基础的多样活动,建立起“物件性”关系,形成“物件化”历史。这种生命的存在和变化,主要不是自然本身作用的结果,而是人类自己主动活动的结果。
把人和动物加以比较,并从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来把握人性,是人们通常的研究方式和认识方法。这种方法的长处在于为人的自我认识建构“人与物”的参照系,从而确定以人为中心的世界图景。近代以来,这种方法及其观点确实为人类建立了自信与自尊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然而,我们不应该满足于此,而应该在此基础上深入地认识与理解自身。
“人性问题”是思想家的共同主题,但马克思以前的思想家都从研究物的角度研究人,进而把应用于物的思维方式、对物的理解加给人,从而使对人的理解停留于对物的理解的平面化水平上;在人的本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上,仅仅停留于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的人的自然属性的层面上,看不到人的本性和人的个性中的生成性、历史性和实践性。这样一来,思想家们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寻求人的普遍本性上。尽管他们的研究成果深化了人类对自身的理解,但他们得出的结论却是单一、片面、抽象地对人的理解。当他们把这些理解当成绝对、普遍的标准并用来要求人时,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本质主义的肆虐”。马克思以后的思想家虽然大都激烈地反对“本质主义”,但他们在面对具体问题时或者重新陷入“本质主义”的泥潭,或者找不到真正的出路而使问题处于“悬置”状态。
从马克思的人性观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要想使理论彻底就要抓住“人本身”这个根本,而要抓住“人本身”这个根本,就必须抛弃用思考物的思维方式思考人的思维方式,树立思考人的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新的思维方式的核心是把人看成是通过实践自己创造自己的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存在。只有按这种思维方式进行思考,才会真实地理解人、把握人,才不会把人理解为纯粹自然的,或者抽象的但都是“孤独的”、实体性的人类个体,而把人理解为在人的一切关系中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现实、真实的“类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存在。只有在这种对人的真实理解的基础上,才能真正看清人类历史的发展轨迹,把握人类生成、发展的内在逻辑,从而树立起人的自我实现与人类解放相统一的价值理想,形成为了人、通过人、实现人的哲学理念,以此指导人们的生活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