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核酸之余,我一时心血来潮,跑到山上去溜达了一圈,草木丛生,满目山河依旧,人事竟如何?
树林由于多年人迹罕至,有十几年的时间没有人走过了,留下来的小道也是清明节所走。我走在路上,全是我不记得的景象。散落了一地的碎片,渐渐在这一刻凝聚起来。
我的前方和我身后的路,都是一样的,我站立路的半央,该向前抑或是向后?我往前走,见到蚂蚁在为它们的家园建设地宫,少年时我曾经仔细的观察过它们是如何觅食,如何把泥土堆砌整洁,形如小山。
这种蚂蚁不会主动咬人,捉住了也不咬人。我小学时候看过一篇写的蚂蚁的文章,看完后我就去实践里面的观点是不是真的。
据说蚂蚁是依靠头上触角来交流,拔掉了触角就失去了互相交流的可能。它们所爬的路,沿途会带着气味,靠着熟悉的味道从外觅食回家。
我有意用手指切断它们的道路,果然会迷失方向,但最终它们会换一个地方,重新连接起原来的路。只是,多了一条弯路,那里是我指尖划过的地方。
我实践了书里的说法,是真的哇。快到山顶时,我捕捉到一只正在唱歌的小青蝉,我小心捉住了它,拍完照放飞。
我很喜欢青蝉,它们有好几种颜色,小巧玲珑。
甚是喜爱。
我走到了山上这一片草地,看着这一片平地,杂草遍布,许多年以前倒不是这一副景象。
我突然想到了,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
看着这山中不知名的花花,身边的美好在于自己的忽略,没有主动去发现。有些事情,换一个角度又何妨呢?已是年华去也,少年心事也该散尽这风中了。
回来时,我在附近的草地发现了一直专心啼叫的青蝉,为了拍到它我很小心放近了镜头,也没有拍到它的全部。距离在接近,它就飞走了。
一路走上去,不过是十分钟而已,我走的有点慢,在观察的缘故吧。花蚊把我当作意外的美餐,我穿着短裤停留一到一分钟,十几只蚊子在我腿上吸食血液,我啪啪打死了几只。
听说O型血的人会很招虫子,我发现不管是蚊子还是其他以血液为生的虫子,我都很招喜爱。有时候被咬的,一言难尽。
我已经习惯了去叙述,所见所感。是时间,我是个对时间很在意的人,不同的时间,呈现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
而这一切,我也没有合适的人可分享的,所以只好叙述下来咯。
也挺好,我甚是习惯。除了时间以外,我更在意的另一点是环境的声音,嘈杂和安静,安静的地方更为适合我。
可能我更喜欢自然中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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