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是那么长,心却匆忙到太阳还在,月亮便透过眼角的泪光,闪过你悲伤的欲望,来不及、等不及、由不得…… ”
我一直以为,初恋过了,已经没有谁,能轻易再走进我的生活、我的小世界,如果有,他一定是妖孽。
我认识了一个大叔,他不够帅,他没有很高,他有一点点小花心,他抽烟喝酒混日子混摇滚圈子,他没有很老,大我两岁而已,我却喜欢叫他大叔,我喜欢上叫他大叔的感觉,我曾经那么那么上瘾地喜欢过他,直到那天,我的大叔结婚了,喜欢他的我,没有难过没有哭,我希望我喜欢的大叔永远幸福,我知道有一种喜欢是若他欢喜,我知道有一种喜欢是为他展颜。
认识大叔的时候,我是陈希,我的心在地狱里沉默。那个时候,我的姐们儿都在大学里无忧无虑地恋爱、学习、逛街、逃课、烫头发……她们把生活,活出了属于自己的颜色。那些曾经是我不愿触碰的陷阱,终没有勇气开始,又没有遗憾结束。直到后来,我认识了大叔,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买醉的夜,是那么漫长,原来失意的青春,也只是一半的快乐和一半的苦涩,如果,老天让我再去选择,要不要遇到大叔,我还会坚定地选他,选择在那样倒霉透顶的时刻,遇到他,那个笨到喜欢上别人的他。
每当我再回忆起那个夜晚,仍会不自觉地傻笑,那天我躺在床上,双腿受伤的地方,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右手掉着液,左手别别扭扭地在手机上跟大叔聊企鹅。我承认,我之所以会把一张美女的照片发给他,只是不想被他认出来,所以,就一直是为了聊天而打发时间,后来,当我发现,我的心思一天天得意忘形了,我的生活里。不知从几时起,开始期待那一声声讯息过来的铃声响起,我已经习惯了大叔等我来,我等大叔来的时光,尽管我们只是彼此虚拟世界里,那抹真实的存在。
我喜欢大叔的小颓废,我喜欢大叔的愤青腔,我喜欢大叔的不羁,我喜欢大叔的自负和疯狂。
后来,我发现大叔的灵魂里,仿佛住了一个如我般美丽的影子,我的心里也住了一个如他般懂自己的背影。只是,我们都已经过了情窦初开,怎么还可以偷偷中意于彼此,就像他中意了我发给他那张照片上的女孩那样,他依赖着他心里的我,我钟情于我心里的他。
时间在我们认识之后的每一天里,因为能一起聊会儿企鹅而过的飞快,又因为彼此的忙碌而过的漫长。总觉得我们的青春这么长,早晚都要过去,不如敲打键盘上最温暖的问候,最肺腑的诉说,最真实的相知相惜相念。那时候的大叔和我,都知道既然时光留不住,那便将你我铭刻在彼此的青春里,即使昨日不再,也一定会因为我们的过去里,有了这样的大叔和我,我们便永远都在,谁都不曾真正离开。
后来,我终于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夜晚,告诉了大叔我是谁,我也知道了我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世界尽头的大叔,那一夜,我们觉得各自的世界突然安静了,安静得像彼此没有了心跳,安静得像是过去了一万年之久。我们和过去说了再见,没有为什么,一句相见恨晚,一句去它大爷的,我们终于可以在彼此的生活里,光天化日地存在了,这感觉真好,一朝为知己,一生一世的知己。
谁说的,我们的心里只有爱情的时候,知己便是神,你高兴的时候陪恋人,你不开心了就请神出来拜,可你或许不知道,既然是神,又岂能容你肆意请了送、送了请。
谁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如果你喜欢她,就把她的心统统还给属于她的小伙儿,尽管你是着实不舍,尽管你会时常想起她,想起那个傻傻的丫头,想起那段风花雪月的故事,想起那个让你哭成狗的姑娘,想起以前的自己,为爱痴狂、为爱惆怅了那弯明亮的月,时圆时缺。
大叔结婚了,在后来的某天某月某年,我的时钟仿佛停在这里,不敢再走下去。我的企鹅黑了,我想给大叔一个不再看、不再等、不再回头找那曾经约定好了的天堂。
离别是那么长,心却匆忙到太阳还在,月亮便透过眼角的泪光,闪过你悲伤的欲望,来不及、等不及、由不得……
我没有用小刀刮掉我心里大叔的名字,就像黑夜终要拉长我们记忆的影子,下一页便是我要的人,我要的三寸月光,即使千里之外,也有专属于我的执子之手,相拥无数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