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思勤自小就是个孤儿,是被一个双腿残疾的老贼养大的。
老贼姓文,年轻时就是个独脚大盗,而且是个“事业”有成的大盗,据说他在北郊的四间青砖大瓦房都是用他偷来的钱建造的,而且娶了个漂亮的媳妇儿,还为他生了个女儿,取名文小妹。
文老贼一向独往独来,而且他出去“干活”时从来不像普通的小贼那样穿着邋遢、獐头鼠目,而是衣着光鲜丰神俊朗的出去,让人一看就觉得此人绝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当大官的要么就是事业有成的饱学之士。
文老贼的眼睛很“毒”,“毒”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只要跟你打一个照面端详你两眼,不管你怎么伪装,他也能看准你是穷是富兜里有钱没钱。而且他“踩盘子”的时候看谁家里有钱谁家里没钱也是一搭眼就能看得十拿九稳,假如他在哪条街上游游逛逛走走问问逗留了大半天,然后满面笑容的离开,不出三天,那条街上必有大案发生。
文老贼的手段到底有多高呢?有一个小故事足以说明:有一次文老贼乘公交车回家,车上上来三个年轻人,一个站在他前面两个站在他左右,左右站的两个人都比他个子高,每人用一条胳膊遮挡着他的视线,前面的这个人来了个“苏秦背剑”,把文老贼的钱包给“顺”了下来,车子到站,三个人笑嘻嘻地正准备下车,文老贼忽然叫了一声:“小伙子,你们的东西掉了!”三个人伸手一摸,不由得大惊失色,因为不仅他们偷来的钱包不见了,而且三个人一个丢了手表一个丢了钢笔一个丢了自己的钱包。
女儿出生后,文老贼忽然觉得不能再在本地继续他的“事业”了,因为他不想女儿长大后被人戳脊梁骨说她爸爸是个贼,所以他决定去外地偷。不想这却犯了他那一行的大忌,因为没有事先“拜码头”,加上他手段高超抢了人家的饭碗,结果有天他作完案以后被十几个人堵在了一条死胡同里,挨了一顿毒打,两只脚的脚筋也被人挑断了。
文老贼一路爬回家中,打算从此“金盆洗手”,心想自己行窃半生,多少攒下了一点家底,足够颐养天年了,可是万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女儿三岁时老婆害了一场重病,虽倾尽家财救治,还是没能救活,抛下他与女儿相依为命。
看着呦呦待哺的女儿,文老贼万般无奈之下,决定重操旧业,但他身有残疾不能亲自上阵,于是决心收两个徒弟,用徒弟偷来的钱供养自己和女儿。几经挑选,他先后收养了两个流浪儿,大的叫刘大彪,后来成了东北一带有名的“贼王”,小的就是武思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