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回忆有特殊的意义,它能够说明一个人的人生观,这是其人生态度的雏形。
个体心理学认为梦中的生活和清醒时的生活是一致的,梦是人生态度的表现。
做梦就是为了支持我们生活的方式,并让这种方式和我们的情感相适应。梦是常理的敌人,做梦的目的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受常理的攻击。
梦是有隐喻和象征构成的。
孩子与母亲之间的这种联系不仅亲密,而且意义深远。
我们可以从母亲的所有活动中看到她的态度。
母亲的技能是指她与孩子合作的能力,以及她让孩子与自己合作的能力。
恋母情结是养育方式的错误。这是人为造成的,不能归结于与遗传相关的乱伦,更没有任何性欲的愿望。
孩子首次体验到的合作精神都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如果父母之间并不和做孩子的合作精神,也就无从谈起了。
婚姻是一种合作关系,没有地位之分。在家庭生活中不需要有地位高低之分,如果某个成员的地位远远高于他人,将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对于父亲的责任,我们可以这样概括: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亲,社会的好公民。他必须将人生的三大问题,事业、友情、爱情处理得当,还有在家庭问题上与妻子很好的合作。
老师若想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就要知道这个孩子以前对什么感兴趣,并且要告诉他,不管是在以前感兴趣的方面还是其他方面都会取得很好的成就。如果孩子对某一件事情充满了自信,那么对其他事情同样会有信心。
优秀的孩子并不代表他比成绩不好的人痛苦少,因为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合作和贡献,而是获得自己的利益。家庭中的成员如果是平等的和合作的,孩子才会学会互助合作和互相帮助。
教育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孩子行为上的限制,而是思想中的限制。优等生,中等生和劣等生的成绩,名次总是在自己的范围内徘徊不变,其实这不是天生遗传的因素所致,而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束缚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永不能进步也永不会后退。
遗传决定成长的迷信观点,是教育领域的各种错误中危害最大的。
身体的缺陷并不会影响智力的发展,只会影响到他们对残疾和身体发育的看法。身体的残疾可能会成为激发他潜能的巨大动力,也可能会成为阻碍他发展的最大障碍。
兴趣是影响智力发展的最大因素,而影响兴趣的因素并非遗传,而是缺乏自信和害怕失败。杰出之人所具有的并非超出常人的基因,而是永不停息的兴趣和努力。
懒惰的孩子,除非他们是为了对抗自己的老师或父母,否则他定是个志向远大但是害怕受挫的孩子。
容易犯罪的儿童一共有三类:身体残疾的人,受宠的人和被忽视冷落的人。
犯罪行为看似强大,其实只是一种软弱的表现,他们所追求的只是自己想象出来的一种自我超越,他们想让自己成为自己想象中的伟大人物。
罪犯不会关心人,体罚的效果也不好。预防的方法就是动用老师的力量,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并纠正他们在家里养成的错误观念,从而使他们培养自己的兴趣,关注他人。
如果一个孩子在儿童时期就为自己的未来定下了准确的目标,那么他的成长会更加顺利。我们需要帮助孩子找到立下此志向的原因,发现他们努力的方向,立此志向的动力和他们的具体目标,以及他们为什么认为自己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孩子的回答说明在他们心目中这种职业是最有成就感的。
如果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心,极力将孩子培养成社会的栋梁,并且帮助孩子寻找他们的兴趣所在,让他们懂得与人合作,那么这位母亲就是功德无量的。
一个成功的家庭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努力的,不管作为专职母亲还是职业女性,他们和丈夫的重要性都是平等的。
夫妻是一种平等的伙伴关系。因为任何一方都不想让自己处于附属地位,如果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总有一方支配或强迫着对方,那么他们的幸福并不存在。
对于孩子的性教育不要欺骗孩子,也不要刻意回避他们的问题,向他们解释他们想知道的且他们所能理解的事情,这样才是帮助他们的秘诀。
在婚姻中只顾及自己的利益,是对婚姻的最大忽视。
那些在婚姻中存有私心并想设法从中逃脱的人,都将步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