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写这段文字,于我而言是为了赎罪。我并不打算说服你去相信什么,或者去做点什么,实际上我也没有这个能力。我仅仅是想告诉你一个读者在阅读中曾经犯下的罪,我写下这些絮语,把自己一字一字救出来。 -----写在前面
1989年至1994年,木心先生在纽约为一群中国艺术家讲述“世界文学史”,历时五年。在最后一课上,木心生生说:“这是我六十七岁时讲的课。等你们六十七岁时,可以看看。像葡萄酒一样,阳光,雨露,慢慢成熟的。”先生此言何意?我想大概是在告诉学生,无论是从事艺术创作,还是阅读,时间很重要。
有些书不是不好,是你还没有到读它的时候。这里所说的时间,并不仅仅是指生理年龄,更多是指精神的尺度。
高三那年的冬天,我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里阅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曾经的纨绔子弟徐福贵,不务正业,整日赌博、逛青楼,把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良田和一栋富丽堂皇的古宅子输得一干二净,父亲也因受不了打击离开了人世。之后他和家人过着异常贫苦的生活。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相继死去,只留下他和那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孤独地生活着。阅读过程中,我觉得作者好残忍,每当生活刚要好转的时候,灾难就降临到福贵的家庭,到最后以至于福贵对生离死别已经变得麻木。我带着对福贵的极大同情读完了小说,快乐着他的快乐,痛苦着他的痛苦,也曾为他的不幸流下两行热泪。
前不久的英语课上,我重新阅读《活着》,刚开始阅读书中的每一个字,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我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再回头看故事的发展,我觉得我太残忍了,福贵已经这么可怜,我为何还要在伤口上撒盐。我一度中止阅读,合上书的时候,有一种释然,几分钟后还是忍不住翻开了书,我心里对福贵说:“福贵啊,你要原谅我”。看到福贵亲人的离去,我还是会感到颤抖,生活啊,你到底要还要怎么折磨已经那么可怜的福贵。我一直读,放学后还在教室里读着,直到完完整整把这本书读完,我不想让悲伤延续,但是我错了。回宿舍的楼上,我满脑子里都是小说里的情节。为了舒缓这种低落的情绪,我在心里问自己:福贵真的有这么可怜吗?一秒钟后,我就责怪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福贵能活下来也许是幸运,但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难道不是命运对他的残忍吗?
午睡的时候,我辗转反侧,脑子里还是在想着福贵,以我这些年的阅读经历,生死离别在阅读中已经是平常事,我怎么会对福贵的悲剧如此不能释怀,难道是因为我们都姓徐吗?我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对我阅读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既然睡不着,索性不睡了,我再次拿起书,我决定读第三遍。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个让我头疼的问题:一般小说都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为何余华要让福贵自己说自己的故事呢?这一次我有了新的想法,福贵的生活是他自己的,外人哪怕是作者即使妙笔生花也写不尽福贵生活的悲欢,索性我们作为一个倾听者,让福贵去诉说吧。这一次,我居然读出来另一种味道,不是同情,更多是理解,夹杂着自己的判断。在别人看来,福贵是不幸的,而在福贵的回忆中他不是一味地悲伤,平静的叙述中更多地带有一丝幸运。难道不是如此吗?他有着一个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女儿,懂事的儿子,憨厚的女婿,调皮的外孙,被抓去当壮丁,那么多人都死了,他还活着。我想在福贵的回忆中,更多的是生活中的幸福,而不是不幸。阅读的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一刻,我才真正明白,残忍的不是作者,而是我没有读懂这部小说。
现在回头想,我竟然误解了那么多书,我有罪。《小王子》不仅仅是一本童书,经历过生离死别的我读时几乎要落泪。《格列佛游记》也不仅仅是一本给孩子看的神奇的冒险故事,更是一部政治寓言性作品,对人类本性恒久的反讽,尖酸刻薄的幽默感,带来快乐的创造力,还有那拯救世界的崇高理想。《鲁滨逊漂流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不仅仅是男孩子的专有读物,《爱丽丝梦游仙境》也不再仅仅是女孩子的闺中休闲书,它们都是不朽的经典作品。
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感受,在谈论一本书的时候,有些人觉得那仅仅是一本平庸的作品,而有些人却觉得是伟大的作品,侃侃而谈,激动不已。有些书就是如此,只有到了一定年龄,经历了人生的沧桑和世态的炎凉,才能真正读懂。
有些书不是不好,是你还不能读懂它,它始终在那里,等着你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