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所有与《天荒纪》的世设相关的系列里最严肃的一个,它要讨论的,是与这部虽然是虚构,但绝不是与现实毫无联系的作品的,较为学术性的一面,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一个可能会让人们把萧寒浅与王莽或者王安石联系起来,但在细思之后,却会发觉实则大异其趣的方面,那就是天荒朝所推行的新政。
天荒朝的新政,是有专门机构负责的,这个机构,叫做“制置新政条例司”,与历史上王安石借以推行自己的新政的部门名字几乎一模一样(王安石的叫“制置三司条例司”)。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两者的最大的差别,就出在名字上。
王安石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主要是为了解决宋朝此前行政与财政的分立问题,也就是说他希望通过这个机构,同时掌握政柄和财权,以更好地推行改革;而天荒朝压根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天荒朝的“执柄”,也就是宰相,一直是大权独揽(在实际操作层面,天荒朝三百年,其实就高难定一个执柄),除了那些门阀可能不大好管以外,高二爷是想安排谁就安排谁,但讽刺的是,天荒朝的这个给新政领路的机构,最大的对手,却是高相公自己。
其实很好理解,除了那些从“黑杀团”时期就一直追随的老兄弟,以及那些把萧寒浅当做“神君”来崇拜的狂热玄门教众,和樊无期。莫成,柳眸儿这些与萧寒浅私交极好的藩阀之外,大部分的天荒朝的权贵,其实对于新政都没什么兴趣,而且对于其中明显影响了他们的切身利益的那部分,比如和现实中清朝一样的废口份钱(对应“摊丁入亩”),停杂费(对应“火耗归公”)什么的,还颇有些不乐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只是不乐意而不是反对,原因很简单,虽然在大部分臣子眼中,天荒始君都和正德朝的明武宗一样莫名其妙,但这部书已经公布了这么多部分了,毛徒在三次元和和我互怼了这么久了,所以想必大家都明白,也许你不畏强权,不避豪强,但你几乎不大可能会为了一些不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去站在萧三爷这样的人的对立面,毕竟人家做事十分通透敞亮,没什么太坏的心,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一条没毛病的疯狗,神来神咬,佛来佛咬)。
因此天荒朝的这个新政部门,或者用当下的话说,叫“全深委”,,在本质上,是一个皇权与绅权的对抗的产物,而萧寒浅本人,又是一个极其奇葩的,痛恨不受约束的皇权的主,所以事情最后就演变成了每次一开重玄,高相公就和这个“制置新政条例司”的制置使,也就是爱倾城(同风爱氏祖先毕竟是塞尔人,也就是犹太人,在以洋务为主的新政方面,比较擅长,而且总归有萧寒浅的便宜儿子这一重身份,比较亲近堪用)疯狂撕逼,然后比较“进步”的藩阀比如柳眸儿和莫成就率领自己的人力挺爱倾城,最终则往往由于萧寒浅的两不相帮,而只能达成一个妥协。(天荒朝的“大权律”规定,一位大君或者帝君,一生中只能行使至多三次一票通过权,这样的敕令,被称为“君临令”)
所以这就是在我看来,天荒朝的新政,真正能被称作“善政”的原因,因为天荒朝的改革,是在有约束,有制衡的前提下进行的,无论他们的统治者有多么异想天开,无论这个王朝的核心力量是多么一意孤行,这个国度,都不会陷入彻底的疯狂。
如果一个国家的非常之事,只能期待非常之人来完成的话,那这个国家的制度,便算不上伟大的制度...
(学了一下才学,明白了希伯来人,以色列人与犹太人的分别,就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