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者》里读到一篇文章,大意是法国教师给自己的孩子练字时,精心挑选最高级的羊皮纸,而不是像我们一样,随便捡张普通的白纸或是废纸,让孩子随便涂鸦。
孩子在触感极好的羊皮上书写,妈妈在一旁鼓励,那笔尖与纸面摩擦的声音,美妙的就像是一段小夜曲,孩子脸上不断露出幸福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拿起笔,一遍又一遍练习。
从小培养写字学习的兴趣,对手写的文字的珍重,一直深深刻在法国人的脑海里。
也难怪法国出大文豪多。
作为一名读者,我下意识地触摸中指与食指之间,才发现老茧早已经消退,原来我已经远离手写的生活十多年了。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被屏幕统治的世界里,提笔忘字的尴尬防不胜防。
在银行办业务填单子,总有一些熟悉的字写不出来,不得已翻开手机打字抄写,柜员收到填好的单据,扶正眼镜歪着脑袋辨认,还是一脸狐疑。
在户外参加培训,总是害怕那块白板,在众目睽睽之下,写不出最常用的字。刚给远方的朋友寄了四份特产,不知是碰到周末,还是字迹无法辨认,竟然有三份都没有发出去。
古人讲究“相由心生,字如其人。”
写出来的字,就是一个人的第二张脸。
但对于字丑的来说,恨不得永远都不要有露脸的机会。
吴亦凡、鹿晗、王俊凯、华宇晨,甚至是硬汉刘烨、高颜值的何润东,字丑人帅,然并卵,照样一个大写的污。
越是想逃避,生活中,越是会碰到刷卡签单和收快递签名。
这时候,只好潦潦草草地画个笔画圈圈,假装是草书的艺术签名。实在不好意思认认真真地写上正楷的三个丑字。
台湾侯吉谅老师在《如何看懂书法》里说:好的书法一定是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历代名作莫不如此。我们普通的人,自然是与“书法”无法沾边,但书写出来的笔迹,与书法是相通的。
一篇篇的手稿,就是一串串的足迹,一段段的心路历程。
我书法造诣最深的巅峰时期,那是在高中年代。
那时候,我食指和中指之间的老茧长得最厚,硬生生地写完一本又一本,墨水用完一瓶又一瓶,就是用完的中性笔芯,放在一起都有一大捆。
如果按那时候的笔迹坚持下去,也就没有了签刷卡单和收快递时的尴尬。至今留存最多的笔迹,也是那时候的,厚厚几大本的日记、与暗恋女孩传过的纸条、从《牛虻》里摘抄的金句、学写小诗留下的草稿…….看着这些青春期的字,心里不免会有伤感惆怅。
有时候我会翻看自己工作的笔记,有的是几年前的会议记录、字句摘抄或是思路整理。
时间隔得太久了的,连自己不记得当时自己在说什么。
倒是通过留下的笔迹,还能回忆起一些当时的心情。
字迹工整,清晰简练的,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一笔一画的记录;三番五次涂改誊写,是在酝酿一篇会中发言稿。
一些字体小,写得潦草却又连续五六页的,那肯定是大领导在布置重要的工作任务。
还有一些字大如斗,散乱地一大片,夹杂着歌词或者电影名,旁边还胡乱地画着小鸟和乌龟……那只有一种可能,肯定这个会已经超过两个小时了。
工作上遇到一位领导,生活中有洁癖,却钟爱于手写的字。
有一次,批阅设计文案时,他无意中看中一款很美的手写字体,于是,让我把常见2500个汉字,按那种手写体打印出来。
工作间隙,总能看到他对着“字帖”,认真观察每一个字,一笔一画,一遍又一遍地临摹。
笔尖在纸上的舞蹈,原来,写好一手好字,会忍不住不由得让人心生敬畏。
在这个与纸质图书渐行渐远的时代,大家都在使用电脑和手机打字、截屏,我却在书里有幸读到了日本山见了先生的故事。
山见了先生痴迷汉字,特地从城市搬到乡下住,安安静静地抄写中国作家的书,一字一句抄写出来的《从文自传》、《边城》。这样的一种宁静致远,美好得让人心生羡慕。
当然,我们现在都用电脑了。在WORD里挥手云雨春秋,只是没有一张白纸来得那么极简、纯粹。
很多时候的写作,我打开电脑,脑海和word文档一样空白。听歌,刷微信、豆瓣,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过去了,换了无数首背景音乐,还是满脑子的空白,空白过后剩下的就是混沌,就算是一个夜晚,总觉得怅然若失,一篇文章敲打不出来。
只是,每每陷入这种绝境,我开始合上电脑,摊开书本,缓缓地进入阅读的语境。
等心沉静下来,我才摊开纸,握起手中的笔,就像一杆已经上膛的枪,在最为洁白的雪地里,进发!
来吧,吴亦凡,一起在白茫茫的一片大地,开启一段笔尖在雪地的舞蹈。
终于,笔端落下的第一个字,就像在雪地上踩下第一个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