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读刘震云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开始用普通话读的时候,咋读咋不顺口,尤其是对话以及一些俚语,俗语,读出来就不是那个味儿。后来用河南话来读,反而行云流水,没有一点滞涩,一个个生动的形象跃然纸上,仿佛就是一个个你身边的河南老乡,讲着离你家不远的村里的家长里短,十分亲切。这就是刘震云大量用自己的家乡话写的一篇作品。
现在对大量使用方言的小说,已经很少见了。千人一面,都在用非常西化的汉语进行着写作,人物,情节都是非常模糊,不是那么信服。但是你在很多成名的作家作品里,反而能够找到很多作家的生活信息。在鲁迅作品里就有很多绍兴话,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方言,老舍的北京话色彩鲜明,莫言的山东话味道浓厚,贾平凹的陕西话特色十分明显。作者用自己熟悉的语言,更能书写自己所要表达的感情。由于普通话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简单,但同时使得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反而变得不是很鲜明。方言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方言,他传承千年,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人物要想表现的传神和成功,首先就要在于其个性化的人物语言------尤其是地域性语言的使用,只有通过地域性的语言,才会感觉更加的真实,更加容易思考和分析这个人物形象。你不能想想莫言,贾平凹,刘震云小说中的人物,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是什么样子。因为语言是对思想情感的一种表达。人们只会用自己最熟悉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与主题契合的方言,来写琐碎,来写寻常,不用这种生活的语言,而是换成普通话,那么味道就差很多。
方言是一定地区风俗民情人文风韵的一种无形的载体,当这种特殊载体进入文学时,又被赋予了特殊意义。在这种语言的背后,隐藏着作者想要表达的文化的变迁,历史的变换,与作者对命运的思考。
写作,不应该是一种调子,适当的方言表达,更能表达出文化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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