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要做一件“脑子有病”的事了。
去年12月4日,我给自己发了个愿,以下为那天日志的截图:
到昨天,2017年1月5日,刚好一个月,我又给自己测了一次,结果如下:
本次使用的魔方:
和上次一样,共测10次:
1、1:11.77
2、1:05.81(最快)
3、1:10.12
4、1:13.45
5、1:07.59
6、1:13.82
7、1:12.52
8、1:22.7
9、1:17.41
10、1:23.03(最慢)
平均值:1:13.82
进步值:33.18
一个月的时间,进步了半分钟,还算说得过去,但是距离目标值还有10秒钟的时间。
这是我刚拍的照,虽然看上去有点二,不过头发才是重点,现在这长度刚刚好有木有,过些时候,一剪没。
有人问:“你整这些有啥意思?你获得了什么?”
我觉得可有意思了,我就是那种没事喜欢给自己找事儿然后顺便获得点进步的那种人,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了。
2012年下半年的时候,我就公开做过这事儿:
这是我QQ空间的截图,那时微信还没火,公众平台也才刚上线,大家还在QQ空间写日志。
那一年,刚上大三,我给自己定了9个目标,只要完成任意6个,就给自己奖励,要是不能完成,也有相应的惩罚:剃光头,午餐时在学校东食堂门口大声自责10分钟。
我的同学朋友们哗然:“没见过这么玩儿的呀!”
这种玩法,是很多培训机构激发学员潜能的常规项目。我在大三前的那个暑假,就曾参加过一场培训,和六七个团队成员在一个下午募捐了八千多元钱并于次日亲手送去了福利院。
最后,我达成了目标,奖励了自己一套800多元的西装,我平时不舍得给自己买多贵的衣服,但西装不一样,那是男人的战甲。
后来,我多次或私下或公开的给自己出些大小难题去解决,比如去年我选择公开挑战的“每天早晨5点起床”活动,就是一例。尽管后来失败了,那也只不过是自己罚罚自己,或者被一些人鄙视鄙视,但我收获的那份独特体验,实实在在充实了我的生活。
去年年底,我在樊登读书会读到一本书,名字叫作《刻意练习》,里面介绍了有关“什么才是真正有效的刻意练习”的概念,抱着做试验的心理,我测了一下自己的魔方成绩,用来参照,看刻意练习之后,能有多少进步,设定一分钟的目标,是为了刺激自己,不要掉以轻心。
以前玩魔方,就是不断的复原打乱再复原的过程,虽然也有进步,但是缓慢,这次刻意练习,是把每个动作分解,从每一步中寻找优化的可能性,打通每个点,再连成线。
可以说,如果不是我给自己定了一分钟的目标并引入相应的惩罚机制,诚然我也能通过刻意练习获得进步,但绝对达不到1分13秒的成绩。
其实我不是不难堪,不是不尴尬,我也怕别人看到我罚跑自己60圈、改名“懦夫”、剃光头后会觉得——“黄波这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尽管我很在意,我也知道必然会有人按照我所在意的那样去想,但我更知道,活在别人的目光里,是一个只会越陷越深的人生圈套,一旦你为了“和别人看上去一样”而不敢以自己认定对的方式去生活,你就会越来越不敢,越来越“和别人看上去一样”,最后竟真的“和别人一样”了。
有一个调查,人死之前十大后悔之事,排名第一的就是:没有活出真实的自己,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我真希望当时我有勇气过自己喜欢的人生,而不是他人眼中期待的我。”这是在病床前最常听见的后悔。
人只有付出点代价,才会长记性,在不伤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勇敢做自己需要很大的勇气,把自己的“不合群”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信公众号上公之于众,我也退却过,心里不断劝自己:“干脆别说得了,反正大家又不知道,说出去多丢人啊。”可恰恰是这样看似是在保护自己的想法,实际上越会让我们变得脆弱,变得依赖群体。
当然,我更相信的是,我的这些做法之所以现在被部分人不理解,是因为我人微言轻。如果是马云马化腾们这么做或这么说,保准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会觉得“马云爸爸、小马哥真特么励志,难怪我没人家有钱。”
所以,只要我做的事情是有价值的,有没有人同意都不重要,甚至越多人不同意,这事才越有价值。就像一个老段子里讲的那样,你到非洲去卖鞋,人家看你跟傻叉似的还把脚给套起来,咋不把手也套起来呢,但这就是商机啊,要是他们都穿鞋,还有你什么事呢,对吧?
最后,向大家推荐 《刻意练习》 这本书,它适合所有想掌握某项技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