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帆齐微课
说句不怕丢人的话,我在30岁之前从来都没有进过真正的书店。
因为出生在偏僻的农村,家里非常穷,兄弟姊妹也多,我大约是八九岁,才开始读一年级(像我们那一代的农村小孩子书读的都比较晚)。
小时候的我,就是一个故事迷。
当时村里有一位表爷爷,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很厉害,肚子里全是故事。
夏天纳凉时,我们小孩子都喜欢围坐在他身边,听他讲故事。
那时候年龄小,也不知道害怕,无论是鬼故事、神仙故事,还是其它的故事,我们都会照单签全收。
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家里有了收音机。我喜欢在收音机里收听广播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喇叭节目,以及刘兰芳、单田芳等前辈讲的评书《岳飞传》、《包公案》、《隋唐演义》、《三国演义》等。
初中以前,我也看过不少《西游记》之类的图画小儿书。
上初中时,我的小舅是学校的团支部书记。校团委定了一种叫《辽宁青年》的杂志,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杂志。
只可惜,那时我们初中学校也穷,根本没有书店。乡镇街上的门市部里也只有字典和本子卖,一本课外书也没有,所以不能叫做书店。
高中毕业之后,我南下珠海打工。
那时候,珠海的每家杂货店门口几乎都有杂志卖,我便养成了阅读杂志的习惯。
1994年夏,我跳槽进入吉大的一家电子厂上班。电子厂相对来说比较清闲,每周有一天半的休息时间。
那时候,珠海百货集团公司刚在吉大开业不久。
某一个周日,我便一个人去闲逛(因为性格使然,我一直喜欢独来独往)。
一楼主售衣服鞋帽,我不感冒,因为兜里没钱。
二楼是百货区,出于好奇,我漫无目的地按顺序在里面溜达。忽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图书出售专区,记得我当时心里很激动:10多个书架上都摆满了书籍,小说、诗歌、散文类都有,当然也有学习资料。
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书聚在一起,我如获至宝。
从此以后,我便成了图书出售专区的常客。
因为图书都是出售的,所以我们在书架旁看书的时候,一不准靠在书架上,二不准蹲在那里,或坐在地上,
影响别人通行,只能站在那里看。
显而易见,主要的目的是希望看书的人把书买回去。
在那里,我看了多少本书,或者看了那些书,我已经忘记了。那时,因为囊中羞涩,我只能一直在那里站着看书。
不过后来,我还被一本小说深深地吸引了。虽然已经看过一遍,但我还是很想把它据为己有。
于是,我狠了狠心,向老乡借了5块钱,加上我自己的,一共花了13块9终于买了那本简装的小说——《平凡的世界》。
那本书后来被我们一家三口翻的稀烂,因为它的确是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2005年,在县城定居之后,我终于走进了真正的书店——县新华书店。
一楼是卖工具书以及学习资料的;二楼是阅览室,阅览室里面的书籍不仅多,而且全;三楼是台球室。
那时,办借书证是免费的,押金50块钱,不限年限,但遗失不补。
但书店的工作人员,在帮我办借书证的时候,闹了一个笑话:
因为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明”字。我报完名字,办证的人看也不看我的身份证,毫不犹豫地在“性别”那一项后面写了一个“男”字。
我的名字有点男性化,曾被人误会过好多次,所以被书店工作人员写错了性别时,我当时很释然,没放在心上。
从此,我和女儿如鱼得水,特别是女儿,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到书店看书。女儿之所以现在能笔下生花,与那时经常泡在新华书店应该有很大关系。
几年之后,我因为工作繁忙,女儿也因为升了初中,我们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书店看书了。
我去退借书证时,书店工作人员看了我的借书证,又看了看我的身份证。她自己笑起来,说:当初怎么这么粗心,把你借书证上的性别都写错了?”
我笑着回应:“没事,习惯了。”
后来,因为生计,我终日忙忙碌碌,再也没有光顾过新华书店了。
其实,在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个愿望:以后无论在哪个城市落脚,我一定会先找到周围的书店,然后在里面办一张借阅证,让自己未来的日子能常与书相伴。
因为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的旅途少一份寂寞,多一分快乐;少一分忧愁,多一分激情,它能使我们孤单的心灵找到一处归宿,寄托我们的“酸甜苦辣”!
备注:齐2021年度写作读书成长营第163篇/字数1616/累记字数25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