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堡文化研究 第329期
作者:和谷
编辑:秦陇华
在长安的文坛上,我不过属于小卒一个。但论起酒道,就弄文章的圈子,却落了个“长安三大喝”之恶名。不知是幸还是不幸。随它的便。
其实,我并不具备嗜酒的惯习。平日不善藏酒,亦无独斟自饮的乐趣。偶尔想起了,也只是呷一口半口,却觉得苦涩难以下咽。所以,也谈不到上瘾。
如果遇上几位好饮之客,或应酬,或凑兴,其肚量则很可以。二人对饮还不显其,群饮和“打通关”的场合,尤其不服人,几曾归路迷醉。“大喝”之恶名,怕是由此而来的。
涉足金州之域,走街过县,入乡进山,我就再不敢夸海口了。这秦头楚尾地土,凡山野之民,或书生文人,皆以好酒为俗,且极能尽地主之谊为客劝酒,常似的做客的面有怯色,饮将起来,便毫不斯文,其豪雄强悍之气咄咄逼人。听说当地人聚众喝酒,借婚丧红白喜事,乔迁或年节时令,则须喝倒几个汉字才算幸事,大有竭泽之势。而每饭必酒,每酒必醺,如果少了杯中之物,似乎对远客不起,失了金州人的脸面。一样,作客的如果推诿扯筋,客客气气,不肯消酒,主人会以为你小瞧与他而扫兴。如此这般的讲究,即使是善饮者,也每每不可招架。
有旅伴初次至安康,随我去一位友人家散心。说是坐一坐,吸支烟,品杯茶,即可告辞。不料友人摆开酒席,走不利了。这时,旅伴就使胳肘捣我,说他滴酒不沾,怕应付不了场面,要走人。我夸口说我包了,没事的,他才肯留下来。友人极好客,说什么也要我的旅伴饮上一盅,“粘酒”的顽劲又大,说在山里老家得跪下敬酒了。女主人也搭了话,说男人怎么可以不动酒,言语虽刺却很善意。旅伴见不喝了面前一盅酒就开不了席,下不了筷,硬是破例象喝毒药似的灌了它,即刻红脖子涨脸,呛得眼里冒火星。这下好,酒不单行,既然能喝一杯,就可以饮了第二杯,以图吉利。之后,花样翻新,名堂繁杂,杯盏叮当中,旅伴支撑不定了。他头一回,便深知金州人的酒道,以至谈酒色变,说什么也不肯去别的场合做客了。我说要包的话,友人不许,说是不兴代酒。要代喝,得代满席人的酒,很快会被撂倒。我也不了解他是那么不善酒,很感抱愧。
金州人善酒当然也善拳,惯以“高升”启拳,一气划完十二个回合方肯罢休。一人打通关,个个得应战,每人又必须打一次通关,周而复始,连轴旋转。先说规矩,或一字净,或不倒旗,或禁用五魁中拳,再伸指头比试。又总是先酒后拳,说一不二,六亲不认,凡席间饮者均为酒友而无高低贵贱之分。拳凑酒兴,酒添拳趣,二者相融即可进酒又可发挥酒精。切磋拳艺,论诗议文,可谓千杯嫌少。对拳者则或文或野,雅俗各异,神态迥然,大为艺术性的一桩乐事。人情事态,此间可得一斑。
我曾对好酒善拳之辈颇为厌恶,总以为属于玩世不恭。想来实在可笑,大可不必那么正经八板。人各有志,人各有趣,怎么可以认为自己的心态在别人看来就不鄙视呢?只是不能将自己的灵魂整日间泡在酒里。生活如果是水,诗当是酒。但完全以诗处世,动辄啊啊地抒发激情,也就不失为常言所说的神经病了。
改变我原先观点的机缘,是那次三边之行。大沙漠里,古长城线上,牧人的酒喝得豪爽,牧人的拳也划得甚好,简直是一种表演艺术。旅人的我被感染了,即拜牧人为师,划起拳饮起酒来。记得是我有生头一回,领悟了酒与拳的魅力,而醉卧漠野了。
尔后,酒瘾未染,而拳瘾很大,笨手笨指头的,遇机会总要比划两下。人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权当说的是酒场上的拳吧,慢慢地便划出了点名堂。我也常常反省,这未必是一种恶习,却总叮咛自己不去醉,醉酒的感觉,那是不可言状的,科学上叫酒精中毒。而在我看来,皆是对人生的情绪包括喜怒哀乐,包括爱与恨在内的一种熔岩般的燃烧,饱和后的爆炸,极致的超越。酒醒时的懊悔,又常常寻找失落的理智。
在金州地域醉过几次,便遇酒席则乞求不饮白酒。辣的不喝,便是甜的,城固特曲换成猕猴桃酒和小香槟,酒场的规矩却一如既往,过量了,同样醉人。就好似金州的女饮者不可小觑一样,凡敢对酒者则是好手,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妄图取胜。有人揭秘说,女人喝酒,酒多从咯吱窝走了,再说酒为阳性,与阴则低效综合,过喉便化为凉水了。也许是瞎编,但其中有什么与男人不同的道理在。就连啤酒,在金州也可喝醉人。十瓶八瓶到一箱子地来,酒精的低度累计起来也会令人吃惊。按说,那米酒不会怎样吧,初品苦涩不堪,继而醇香浓烈,味道极佳。友人也许是照着我的恐酒症而来,说米酒喝过三大碗,醉倒则三天不醒。甚至说得很神,喝过之后三天才醉。我便立即止住,友人却畅然大笑起来。于是,我的“长安三大喝”的恶名也随之声名扫地了。
不管怎么讲,酒使我认识了金州,金州的山水,金州的人,人的诗一般的品格与气度。伴着酒,在汶水河边茅屋火塘旁听老人唱酸曲。在紫阳城西门外的小酒店,于江声犬吠中体察夜籁。忧郁和寂寥,快活和沉醉,酒一样浸透了我的旅情。源于这种回忆,久不沾酒了便惶恐不安,要邀酒友聚一聚了。
酒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