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的声音

        从维修站出来后,第一次有了疲惫的感觉,混沌的头脑,感冒一样病毒的扩散。简单的阴谋伎俩,一个短暂的突袭,让我看见生活缓缓升起的阴霾。

        我有些心灰意冷,在家里呆坐了几天。妈妈说,她有个同事的儿子,有个新的思维和做法,准备控制生蚝的销售,把生蚝做成连锁。我一听,有点意思,在做地区总代理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一个很小的产品,只要你控制了一个相对较大的市场,其集中财富的速度和规模远比常规商业来得快。一切均可代理,垄断才是真理。我要去看看他如何把常规的原始产品和松散的东西控制在手里。我请妈妈作介绍,和对方接上了头,对方需要大量的无脑劳力,自然立刻纳我入麾下。鉴于我家旁边有个大型农贸市场,大手一挥就把这个市场的生蚝销售总代理批给了我。经过简单的培训,我上岗了。所谓的培训,就是用块长条木板,钉子打个对穿,让尖尖从另一边长长地突出,对着生蚝的开口端打进去,榔头一样橇开生蚝,把肉剜出来。所谓的集团化运作,每天早上我等在市场门口,有辆柳微车运来大袋生蚝,然后我拖进市场卖生蚝。用现代的话来说,这个滑头卖了个概念,把在菜市卖生蚝说成了集团化的产品推广。当年生蚝需要运输才能从海边送来,并且没什么人卖,所以不是一般农民能卖,就这么简单的一种资源的控制。我明白了,我冷笑了一声,告诉我们的CEO,我要博白整个县的总代理!我的建议立马被批准了,因为博白没有他的人,也在运输路线上。我之所以要博白做这么个事,就是想认证一个事情,用一种文明的语言,用一个新理念,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忽悠包装到什么程度。说这么高大上的理由,其实还有两个不高大的理由,在家门口卖生蚝实在很丢人,另一方面,我不知道生蚝被人控制到什么程度。

       到博白,我一个人不行,因为一大包生蚝将近两百斤,需要一个力量型选手,自然,我想到了闲呆在家的52公斤散打远动员。就这样,我又一次带着这个铜牌得主,去了博白创业。卖初级农产品和海产品的地位是一样的,都是坐在矮凳子上蹲坐在市场空旷的地上,仰着头看人来人往,久了后,就不看了,盯着别人的鞋面问,要几两。这个生意倒是不难,控制好每天的量,不要剩太多就亏不了,量出而入。一天好的时候能赚个三四十块,海鲜产品只能卖半天,所以算起来人工成本,应该比修摩托车要好。一个星期过后,我发现销量急剧下滑,基本没了生意,问的人只说一句话,疯了吧,这么贵!都不用问,肯定同一市场还有第二家,我走进鱼虾行,立刻就看见了一个胖子,他远远地盯着我,我不想为了个生蚝和人打一架,走出市场简单地找个人一问,果然,他卖的价格是我的五分之一,意思是基本就是低于成本价在抛售。市场出现这种行为,只有一个解释,有人要打价格战,用最快的时间消灭我们。对付这种简单的手段,那就是迎面予以痛击。第二天,我拿了最小的量,开始以他的价格销售,天天以他的价格销售。我怕什么,你卖一斤亏一斤,我的人工成本不值钱,我让你卖个365天。果然,一个星期过了,他来找我了,简单地友好协商,我们一起控制市场,在原来赚钱的价格上,统一提价10%。就这样,我第一和另一个农民达成了垄断农贸市场的生蚝协议。这是我打赢的人生第一个商战。

        一天,我正在卖生蚝,看见一双皮鞋在我面前停了一下,然后又走了回来,左右又站了一下,我很烦,没见过卖生蚝的还是没见过我弯腰露出的屁股?这人明显地在观察我。我抬了一下脑袋,这个人我见过,我叫不出名。我低下了头,我不想认识他。他还是没走,还在观察我。没一会,快速走了过来,拍我的肩膀,“你姓钟,老钟的儿子。”我没出声,看着他,假装一脸的懵逼,不知道他打算嘲笑我还是怎样。他继续说,用一种近似命令的口吻说,“你不能在这里卖菜,明天你到宣传部报名,我们那里招记者。我是罗评,你爸的学生。”这个年头,还敢说是我爸的学生?我爸的学生号称有八个,都是位高权重,而且基本都被捉完了,剩下两个,一个心灰意冷养了鹅,一个不成器的不知道流落在哪,但是肯定不是大官,估计就是我面前的这个。我爸去逝这么多年,担心我们来找的,担心连累的,已经没有什么人提我们家了。这个学生是特例,我不知道他哪来的胆子,敢在菜市场找个麻烦累赘回去。

        第二天,我把摊位留给了52公斤运动员,去了宣传部,宣传部的办公室有个笑容灿烂的小黄姐姐带我去了隔壁的报社。隔壁的报社有个副总,副总把我当官一样地接了进去,一直说认识我爸,一直说崇拜我爸,一直说,一直说,我十几二十年来,第一次在一个偏远的小城听起人家如此地提起我死了这么多年的爸爸,要不是年代久远,我差点想和这个副总忆苦思甜。自然,我被录取了,我是个学机械的,竟然进了报社。关键人家没问我哪里毕业,我只说了个本科,人家就说了一堆龙翔浅水,就说了低职高配,说了以后争取给我转正......好吧,我觉得做记者也没有什么难的,毕竟小学我就开始发表文章,初中的时候校广播室经常读我的稿,高中嘛,写过没能送出去的情书。还有,我家真有好几个记者,新闻的格式我全知道。

        第三天,我就和铜牌运动员吃了分手饭,结束了菜市场的垄断生意,开始做起了记者。

        开始,我做副刊编辑,定了主稿副稿后,定版面布局,然后按边角寻找合适长度的散稿。我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做编辑的,我们小报的编辑就是这样的,我第一次出副刊,就没有人说我做错了哪里。做记者的月薪很低,只有一个骂人的250,写一个字得一分钱,发表一张照片或者书法图画的是一块钱。所以,每天我接到大量的诗歌、散文、杂记和复印的图片,是大量的,看他们的用纸就知道了,用最薄最廉价的纸张,大批量地寄送全国的报纸,广撒网多捕鱼,我们称这种人为职业投稿人,他们不是作家,甚至作者都不是,他们就是以投稿为生的。我们还不能不用他们的稿,职业道德一样给他们寄稿酬,因为本地稿件质量实在太差,还有,定了版面以后,不一定有合适长度的稿件填空格,不负责任的我们这种三脚、四脚、无脚的编辑给了他们存活的空间。当然,我也迅速转换身份,我的工资太低,当然我也有一定的自信,以权谋私,所以,我取了几个笔名,轮番上阵地写散文诗歌杂记或者随感。

        写多了后,我又试了试,选些自认为好的,经常往一些杂志报纸投稿,测试自己的水平是否提高。就这样,这就成了我的又一个职业,我靠这个活命,所以算职业,连着稿费,我过得不算差,因为这份职业能随心所欲,因此没打算换岗,打算一直写一直写,写写说不定能成为一个职业写手,进而成为一个职业供稿人,再成一个三四流的作家,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慢慢的,我的朋友多了,大部分都是吃喝玩乐的。我就是个装饰品,头衔可以,很多自认为有文化的人都愿意带我出去显摆。我也很乐意,因为出去能见到不同的人,听到不一样的吹牛逼,听到一种意见的不同表达方式,还能免费地吃喝,不为别的,就为了写多一点字,赚多一点钱。我不知道要钱干嘛,反正我要,越多越好,当年写稿纯粹是为了钱,写写才成了习惯。

        有天晚上,我们正在喝酒,有个酒友说,等一下来个不一样的人。一会,真的来了个不一样的人,只不过是个女人。门开了,她站在门口,没有着急走进来,观察了一下,也在等人邀请。我的朋友喜滋滋地站了起来,托着她的手,引她走进了灯光里。这个女人很高,应该在一米七左右,明显的外地人,修长的身材应该练过舞蹈一类,一个一个人地点头打招呼,得体显得有教养不是庸脂俗粉,一袭黑色长裙让她在光线黑暗的包厢里像悬停在半空,仙气飘飘。她不怎么说话,但是很认真在听人说话,礼貌性地在需要点赞的地方微笑,在需要接续的地方提出合适的话题,不多嘴又带动着气氛。当听说我在本地报社上班时,她竟然说出了几个名字。我们的地方报纸根本没有人看,只有新闻版官员在看,副刊版作者和无聊的人看。但是她说出的那几个名字,竟然有三个是我,我的笔名,我很惊诧,没作声,但是想想,我的朋友们都不读书,更不可能知道我的笔名,看来她应该是个知音。我笑了笑,说,你说的四个人里,我认识三个,并且都在博白。她很惊诧,大幅度地把身体转向我,表示很真诚地让我邀请这三个作者和她明天一起共进夜宵。那时候不流行晚餐。

        第二天,带她来的朋友和我定了一个厢,她按时来了。我就是不出声,我看他们的反应。我朋友不读书,肯定不关心那些作者什么时候来,倒是这个女人应该是精心打扮过,有点紧张地心神不定,门口的所有风吹草动都能让她回头。我看她是真实的,不是溜须拍马或者随口胡诌,过了约定时间半小时后,我才笑着对她说,小姐,别等了,你说的那三个人都是我,都是我的笔名。她恼怒地皱着眉头看着我,意思是这个玩笑不好笑。对于这样的忠诚读者,我从不开玩笑,正经地背了几段三个笔名的文字,她还是皱着眉头看着我,我只好说了,那行,明天你看报吧,明天有两个作者分别会发表什么,她还是皱着眉头看着我。我没办法了,我怎么能证明我就是我自己?突然,她好像做了个决定,站了起来,拉我走了出去,让我开车,我是摩托车,她用手掌顶着我的背,应该是担心老子急刹吃她豆腐。然后指挥着我开入了黑暗中,到了郊外,田地里,一定要我偷菜,偷萝卜,折甘蔗。临走的时候说,明天你让林梢不要发准备发的文章,让他改写今天晚上和我偷菜,我叫阿华,春华秋实的花。

        这个简单。我写了篇元宵节踩青的随笔,第二天就用林梢的笔名发了,女主就是阿华,还特别点题,春华秋实的花。

       我不知道她作了一个什么重要的决定,我是觉得肯定有事要发生。她这样的人,像从武打小说走出来的,身材相貌做事风格和一般人不同,自然做的决定就会和常人不一样。

        我在房间里写稿,等我的BB机响,她肯定看到了今天的报纸,应该不会再怀疑她随手指定的林梢不是我本人了,两个随机就已经决定了我就是三个作者的本尊。突然,窗外响起了一串高跟鞋的声音,一声一声,整整齐齐,分毫不乱。我知道一定是她,我举着笔,等着这个声音来到门前。我的屋子很简单,铺着橡皮的地胶,因为下面就是地砖,地砖的缝隙已经松动填满了永远扫不干净的沙,一张床,掀开席子我就坐在地胶上盘腿写文字,这有个好处,没多久就要站一下活血活血,否则腿就麻了,腰就酸了,眼要瞎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外面是个过道一样的客厅,连着厕所和从来不用的厨房。我的房间是一楼,路的尽头,简单得醉酒都能回来。

        我开了门,她走了进来,到了我的房间楞了一下,脱了鞋子,袜子放进鞋子里,光脚走了进来。穿得比前两次隆重,一袭长裙,像青花瓷上的花,白的瓶,青的花,相互辉映,叫青花瓷。很多人不懂,为什么脱了鞋,她还要脱了袜,因为这样我很感动,我是光脚站着的,所以,她要像我一样,也光脚站着,表示没有任何区别和嫌弃。

        在干嘛?她伸头看了看我床板上铺开的稿,你继续。她侧身坐在床沿,转身又拿起我床头的几页稿子,能看看吗?我说随意,你喜欢最好。她笑了笑,看看几页稿子,然后在我的毛巾被下拉出了我的随身笔记本,能看看吗?我说随意,你可以看。她用手整了下我的枕头,靠着,舒服地坐好,打开我的笔记本,冲我点点头,你继续。

        回房间的大部分时间,我就是像她那样坐着,想到什么,就伸手进毛巾被下面拿出随身笔记本,写。她觉得我应该就是这样,所以印证了,我确实就如她所想,所有的习惯,和她想的一样。

        我在床板上写着稿,写了高中时候的一个晚上,那天晚上,我送一个很美丽的姑娘去郊外的一个房子。骑的是自行车,想象她是我的人,我带她骑行在两边都是鲜花,飘着萤火虫,满天的星斗。有种温暖的气息,有种必定动人的声音,一定是深蓝的夜色。

        那天以后,她一到晚上就来,后来,到了晚上就回来。她叫阿华,春华秋实。就是上次说过的那个,说有空给她电话,她再过来的那个,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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