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紧时间刷完了一期婚姻主题的讲座,在此感谢读书会老师的组织,请的嘉宾是一位从业超过10年律师,长期从事婚姻家庭实务诉讼与非诉讼研究。C律师讲话很实在坦诚,讲座主要围绕15个话题展开,总结了《民法典》颁布后女性可以主张的权利。最后见过风风雨雨的C律师还给大家提供了一些建议。感觉一不小心,女性很容易赤条条走出婚姻。
讲座内容很多,总结下来要注意的点有:
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结婚容易离婚难,离婚时另一半、父母和子女都会影响你,更不用提宏观制度层面。
覃老师在播客中讲述自己母亲离婚的故事时提到,虽然她一直支持自己的母亲离婚,但是母亲还是迟迟没有办手续。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她忽略了姥姥的影响。母亲产生动摇,姥姥会劝诫她。一来二去,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个案。
人在指导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对于弱者还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但换做自己恐怕也是一样,不要高估自己对外界影响的抵御能力。
分居不等于离婚
有些人会以为分居3年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这完全是误解。任何离婚都要经过法律程序。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明;协议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的年限只是在诉讼离婚中作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
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人民日报》网站有发表过一篇文章《办完婚礼后分手,彩礼能否退还》。案例中俩人未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故不成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时间也非常短,所以法院最后还是确定女方应该返还彩礼金额的80%。讲座中律师提到,实操层面,在经济发达地区,如果双方办理结婚证、共同生活超过3年以上可以不返还。我又在媒体报道中看到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提到,“在目前的法律实践中,若男女双方订了婚,未登记结婚,但是共同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悔婚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基本上仍然要退还彩礼。” 所以离婚时一定得算清楚经济往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结婚才找个人互相照应?
我们的父母劝女儿结婚,总是说有个人照顾你我们也放心了。但现实生活里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更甚者,你生了大病对方在哪儿都不一定。
家庭财产应该由女性来管理
C律师还总结了一句话:女主财婚姻有保障,男主财婚姻泪满满。因为男性更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双方名下,有助于牵制对方,离婚时也比较占优势。不然万一哪一天房子被抵押都不知道,自己也无处落脚。
不要签字担保承担债务风险
老罗在采访中提到自己贷款1个亿的时候,很后悔让妻子做签字担保,当时也没多想,妻子虽然犹豫但还是签字了。吃瓜群众点评:反正老罗还得起,也没什么。但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情况,还不起了呢?背债一个人背,不要拉另一半一起背。这样的伴侣才算有良心。
jh需要谨慎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吧。之前jr出轨还上过热搜,最后女方当事人表态解决结果还是比较圆满的,但这个过程真是让人心力交瘁呀。
总结来说,女性应该保持经济独立、财产独立;现金要管控、经济收入要控制到自己账户上;房产要有自己的名字。
看到这有人肯定会反驳,怎么只说男人不好,男人也会受伤害呀。对呀,但是这个受伤害的概率又有多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