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趣的趣事
——之儿时的衣装
张范津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岁月陪我们走过春夏秋冬,时光伴我们度过花开花落,无论何种经历,过往即风景,即便所遇之事让人痛苦忧愁,感觉苦涩乏味,都是为自己储存的一缕阳光,是人生风景的一角,无趣也会变成有趣。车尔尼雪夫斯基有言“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因为这些记忆本身就是切切实实的生活。
——题记
说起儿时的衣装我觉得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两个,一个是不合身,一个是破旧。不合身的是新衣服,一般是肥大,而破旧的当然就不言而喻了。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个“三年”理论是对一件衣服穿着周期的最经典说法。在这个周期里“缝缝补补”是维系“三年”理论的关键所在。正因为“缝缝补补”,才实现了不管大人孩子、男女老少都有衣穿的最基本目标,尽管所穿衣服可能补丁摞补丁,而且不美观,不然赤身裸体都未可知。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按照“三年”理论,一件衣服就必须“预”到三五年以后,尤其是小孩子的。记忆中我最奢侈、最“受益”的一件的衣服,就是在“三年”理论指导下购买的那件蓝条绒褂子。
那是上小学前后爸爸从北京给我买回来,预备过年穿的新衣服。要知道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穿条绒布面的衣服是很奢侈也是不多见的。但让我感到宝贵的则不是条绒布面,而是衣服最上面钉的两个平绒芯儿、黄铜皮镶边的扣子,我高兴的称它“绒扣扣儿的袄”,还有两个直接缝在外面的明兜,过年时可以装很多糖果瓜子。按照“三年”理论,这件褂子要肩负起多年的服役任务,所以肯定得又肥又大,其肥大程度,简直都有点夸张了,穿在身上不亚于一个大袍子。小孩子家我是不管这些的,有了新衣服我就高兴。而妈妈更高兴,她说条绒布结实,这个布衫子(方言褂子)准能穿几年。妈妈把袖子、及下摆都挽起来纤好,再穿上就合体多了。这一穿足足四五年,过一段时间妈妈就放开一翘儿(有音无字),而放开一翘儿就留下一道印痕,整个衣服的下部就像树的年轮一样,一圈一圈的向下延展。到最后布面上的一层灯芯绒都磨掉了,前包、袖子磨破了,后来实在没法补、没的补了,妈妈就把两边的两个外兜拆下来当了补丁。
褂子遍体鳞伤,裤子更不可能独善其身。记得有些文学作品描写,因为买不起、做不起裤子,有的人家到春夏季节,把棉裤里的棉絮拆出来,用棉裤改夹裤、单裤。我没有这样的经历,也没见过这样的人家。不过那时我们的裤子,不分冬装夏装却是不争的现实,做一条肥一些的裤子,冬天套棉裤当裤罩,夏天就当单裤穿,因此有“穷三挡”之称。如此充分甚至过度的物尽其用,坏损的几率自然就更大了。再加之当年受纺织技术的限制,纯棉纺出的线子没劲儿,织出的布岂能结实?穿不了几水就起毛、破洞,因此打补丁也就自在情理之中了。
妈妈的针线活在我们全家乃至全村绝对都是上乘的,这技术不但体现在做衣服,还体现在补衣服上。裁剪的补丁宜方则方,宜园则园,不管是手工缝还是缝纫机扎,保证恰到好处。上大学时我就带着妈妈补的补丁裤子去的。
那时不单补衣服,补鞋、补袜子也是常事。妈妈总说,穿打补丁的鞋袜不丢人,但穿露脚指头、露脚后跟的鞋袜丢人,说明家里人懒,不会过日子。因此晚上妈妈坐在小八仙桌旁,把两只脚伸到我被窝里,凑在灯头儿如豆的煤油灯下补鞋、补袜子,就成为我脑海里最挥之不去的记忆。妈妈边干活边给我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所以从来不知道妈妈的故事是什么时候讲完的,更不知道妈妈是什么时候睡觉的。
补袜子,要拿袜板子(相当于鞋楦儿似的袜子楦儿)塞进袜子里,每个窟窿都贴上一块布缝住。袜底实在破的补不了了,就镶上一双纳好的袜底,前后打上包头儿,又跟脚又暖和。再就是补鞋,补鞋要用带钩针的锥子,穿针引线,这可比补袜子难多了。那时尽管有专业补鞋的,但一个窟窿得要几分甚至一两毛钱,妈妈是舍不得的。在妈妈的熏陶下,我也学会了补鞋,记得那年刚上初中,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为自己补鞋,一不小心,锥子穿透鞋帮扎在我手上,足有两三公分。右手拿着锥子,锥子中间挂着一只鞋,锥子尖平刺进了左手虎口里。见此情景,一向临危不乱的妈妈也吓蒙了,因为那是钩针锥子,怕往外一扥再带出一块肉来。妈妈赶紧领我去了大队“合作医疗”,赤脚医生也真够大胆的,二话没说一下子就把锥子从肉里扥了出来,因为没有流多少血,所以也没给包扎,只抹了点“二百二”红药水,就让我们回来了。此后,什么时候想这事,都感到浑身起鸡皮疙瘩。
补丁衣服、补丁鞋袜,穷日子穷过,这是正常情况。而一旦遇到需要一定仪式感、需要正装以待的事情,那就必须另作它图。当年最好的办法无非是借衣服,这叫互通有无,其实借方往往总是“无”的。
譬如,那时上学是没有校服之说的,但春秋季学校搞个活动,一般又要统一服装,蓝裤子、白衬衫、白球鞋这是标配。这时对于我及我们,借衣服就成为必然。以班为单位的会操表演还好,先对上户,人家做完操后赶快脱下来让我穿,只是前面后面捯着穿而已。但到了“五一”“六一”游行就麻烦了,要同时穿,使用期集中,这时借件衣服就难上加难了。在学校参加集体活动借衣服,情有可原,但结婚的新郎借衣服也不少见。1976年我13周岁时买了一件军便服,叔伯哥哥结婚就借我这件衣服拜的堂。还有凑不够“三大件”借自行车、借手表等等,都不是什么稀罕事。这是题外话,此处就不再细说了。
2021年4月17日18:32:30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