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怀旧。
原因有二:一是我知道无论我如何缅怀,那些日子不会再回来,何必追。二是现在我有能力创造更好的生活,勇敢前行。
生活不是82年的拉菲,不会因你多珍藏了几年,挖出来之后就更加醇香。
它更像一个窘迫的情境,前有猛虎,后有追兵,心急如焚举步维艰,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却又有生生不息的希望。
我曾爱过一个人。
暗恋,七年。
终于有一天,我不想再这样躲在他背后了。
然后拋却所有的害羞、怯懦、自卑,在内心打了上百次草稿之后,战战兢兢的跟他表白了。
‘我喜欢你’
‘你吓到我了’,他说。
‘是真的,从初三到大二,整整七年’
‘呃,我很荣幸,但是我现在还不想谈’
虽然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的准备,但看到他发来的这句话时,我还是忍不住抱着刁难哭成狗。
是的,应该是近几年来哭的最畅快的一次。
我知道自己又丑又胖又无趣,但还是对他、对爱情有所希冀。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心头的朱砂痣吗?
三天后,我翻墙到他的空间,看到他跟另外一个女生亲昵的照片,眼中是我从未见过的甜蜜与柔情。
那一刻,七年的暗恋终于画上句号。
记得我曾站在山顶歇斯底里的喊:
X惟逸!我一定要让你后悔!
多年过后,我甚至记不清他的脸,我曾经看一眼就血脉喷涨的容颜。
五年过去了,我现在过的很快乐,有自己的朋友圈,有坚守的小爱好,有说走就走的底气,有随时摆脱单身的能力。
为什么不和过去告别呢?
既然青春留不住,何不放过自己一马?
让该走的走,该留的留,顺便给未来的他留个地儿。
七年,再见。
我曾喜欢过你。
不过,那也是曾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