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从最原始的禅让制,到夏商周的世卿世禄制,秦朝开始实行军功授爵制,汉朝开始实行察举制、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有了九品中正制,隋唐有了科举制。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时的科举制,比唐朝有的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需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誉录”,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世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1905年,由于国内巨变,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而今,教育部提出了“3+X”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这种方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但也会使学生偏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知识结构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害。为防止这一缺陷,许多地方采取了文综和理综的方式,这一方案对高校选拔很有效,但这次注重于知识的掌握而缺乏动手实践,这对于学生在社会中的生存与发展的用途是比较小的。
不同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制度,各有所长,各有其短。但我认为选取乃国家大事,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知识,还需要有很好的动手能力,在学生喜欢的情况下学习,学习属于自己的,对国有利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