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560-580页,第十三章《逃脱制约与躲避制约》前三节内容。若有方法策略可以改善儿童的偏差行为而不用,偏要使用体罚方法,那是非常不明智的;假若用其他方法策略还不能改善儿童的偏差行为,体罚可以导正儿童的不良行为时,还反对体罚,那实在是罪过。事实上,正确使用惩罚,不仅可以改善不良行为,而且还可以促进良好行为。
一、惩罚若确立在小孩子的认知上,则在促进良好行为上至少有两大意义:(一)将功抵罪:促进良好行为的发生;(二)刑期无刑:显现防范未然的功效。
二、逃脱制约乃是指一个反应发生以后,如果立即除去某些刺激,则类似反应会增加。躲避之约乃是指个体经由逃脱制约历程,终于习知:某一特定信号出现之后,必须先即时表现特定的反应(多数是受欢迎行为),方能躲避厌恶刺激。
三、正用
(一)家庭方面
应用在书写作业,配合嫌恶刺激,促进良好行为。应用在分担家事,终止嫌恶刺激,增强良好行为。应用在清洁工作,躲避制约不仅应付平时,而且也应付于非常。应用在问候他人,嫌恶刺激不仅应用在做事读书上,而且也可以应用在为人处事上。应用在生活作息方面,与其花大力气说教,不如四两拨千斤。
(二)学校方面
应用在不良嗜好,与其考虑行为结果,不如促进行为认知。在交通安全,不过媒体观赏,亦可发挥躲避制约效果。应用在上学方面,应用逃脱或躲避制约,亦有助于班规的改善。应用在书写作业,善用躲避制约,可以节省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