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半钟,我迷迷糊糊地爬下床,扶着墙,踉踉跄跄地走到卫生间解手。日出尚未来到,北风吹得窗棱发出轻微的吱嘎声,我又一次沉沉地陷入被窝里,旋即失去意识。在那之前,我长吁一口气,右手背贴着额头,在几秒内体会着皮肤间三两度的微妙温差。
冬雾中的惨白天光渗进窗子,我做完一个梦醒来,酒仍在体内消解。算了,不去上班了吧,今天。请好假,又睡了个把小时。九点半,我爬了起来,坐在裹着一股酒气和呕吐物味道的被窝里,无比地厌恶自己。昨晚我大概是发疯了,喝了一瓶红星,喝了啤酒,又喝了一杯红酒,小兄弟们在酒吧里四仰八叉的时候,我又跑去跟酒保干了两杯绝对伏特加兑雪碧。果不其然,十二点多走出来的时候,找个卫生间先吐了一场。跟学妹坐在回程的出租车上,要不是定力十足死要面子,也就在车子颠簸的时候吐了;好在,好在,下了车过了地下通道,我扶着小区附近一辆被人遗弃的灰色长安之星,把胃里翻腾着的最后一点混合物也吐了个干净。
这些跟体面有什么关系呢?我喜欢那觥筹交错的氛围,喜欢几杯酒之后所见的光影迷乱,喜欢拿起黑色金属打火机,用拇指叩开盖子时弹簧片撞击盖子内壁的清脆一响,拇指收回,转动打火轮,冒着蓝间的红色火焰燃烧着烟草,嘴唇夹住烟滤嘴深深吸一口,同时扣上火机盖,拇指留下淡淡的煤油味,一会便消散不见。但这一切发生乃至过去时,我感受到兴奋,眩晕,失去力量,在三杯伏特加之后我跟唱《倒带》但无法把握节奏和音准;当我拿起昨天穿的、仍在地上的衬衫,一股令人恶心的烟味让我异常抗拒:这真的不是我想要的。
所以我还是卷起袖子来,两勺咖啡豆放到手磨咖啡机里,转动摇柄,把咖啡磨成粉,倒入滴壶,等着香气渐渐氤氲,而咖啡杯底的方糖也恰好在一杯咖啡滴完时全部溶解。或者熬一锅马蹄甘蔗水,给自己盛一碗,满满当当地喝下去,再来一碗。
当走进小铺的时候,忘记烟酒,只买糖茶吧。在这雾蒙蒙的城市,多数人都累成了狗的生活里,我已经足够灰头土脸了。一切都是星尘,我要在北京被甘蔗块和咖啡渣埋葬,我要去世界的另一个部分发我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