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文章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对此历来高度重视。促进高质量就业,不仅关乎个人发展与社会稳定,更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基石。各地应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准发力,全面推动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要“精准”,让就业服务更“贴心”。重点群体是就业工作的关键所在,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他们的就业状况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就业水平和稳定大局。针对这些群体,我们必须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就业服务策略。对于高校毕业生,要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开展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实现从校园到职场的过渡。对于农民工,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同时优化劳务对接服务,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对于退役军人和残疾人,要落实专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个性化职业规划和岗位推荐,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参与就业竞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让每一个重点群体都能感受到就业服务的温度和力度,真正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要“全面”,让就业环境更“公正”。公平就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基础。我们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健全公平就业的政策体系,消除就业歧视和隐性门槛,保障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招聘行为,杜绝性别、年龄、学历等不合理限制。同时,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均等化的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确保每一位求职者都能在阳光下公平竞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要加强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公平就业原则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良好的就业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就业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深入”,让就业质量更“高远”。和谐劳动关系是高质量就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化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商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报酬,保障劳动者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突出人文关怀,提升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构建以和谐为基石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劳动者提升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