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作者写作时的情景:一个素材,可能信息很少的,这就需要作者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经验来进行叙述——这也不免存在虚构性,也就是说不一定是事实(因为作者也不知道)。写作的美,在于描述事实,在于叙述心头的话语和抒发无法抑制的情感,在于用自己的视角诠释世界又点破自己的认知;读书的美,也在于不同的读者在阅读并理解作者写的一种情况下,感同身受;但更在于阅读之后读者通过作者的一定描述,自己进行创作,二次创作——更是美。
在毛姆的素材中,因为查尔斯·史崔兰的表达能力很弱所以从他的口中获取的不多,基本上要么说脏话,要么就是简单的一个词。他做的一些匪夷所思的事,基本上是通过旁人的不同的看法对照事后的事实才被理解。
比如说,在生活很幸福的情况下,一个人义无反顾地奔向巴黎。家里人都认为他是爱上了别的女人,认为他厌烦之后总会回来。可是他没有爱上别的女人而是爱上了画画,一般没有经历过放弃一切去追寻自己所爱的东西的人是无法理解的,而且普天之下人们都认为男人结婚,有钱,有权,有儿有女,生活无忧,健康,便是幸福,至于对所爱的激情与执着追求都是次要的。对于史崔兰究竟有多热爱画画,毛姆没有过多的铺垫,只是简单地写到自己的一种遐想——史崔兰小时候喜欢画画但是父母不同意,父母认为他画的又不好也没什么天赋,况且画画也填不饱肚子更不能安身立命。
其实毛姆的这种写法是聪明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本书其实主旨在写一个人放弃了一切只为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美——史崔兰在最后终于在病入膏肓之前绘画出了绝作——一部杰作不仅第一眼就把内行人吸引,而且在一映入眼帘外行人也会觉得深入其中、美不胜收。
史崔兰是怪异的,别人对他说好话他绝不会好言好语好眼色相待;他抛家弃子,夺走对自己有恩的朋友的妻子——其实也不能说是夺走,因为布兰奇(史崔兰的朋友的妻子)是自己爱上他的;他讨厌欲望,因为他控制不住欲望的驱使。他讨厌欲望将他人神分离,不能全心去绘画。其实我也是讨厌欲望,我认为这东西驱使着我干一些有所损害的事——性,这东西的好坏其实很难说清,因为性的欲望是人原始的本能,没有伴侣只能自己解决;但即便有了伴侣,性也是,爱情的调味剂,多了迟早会出事,少了肯定没味儿,这么看来欲望可能还挺中肯,不偏不倚。但是欲望不止性,还有对名利,古今多少人在名利中堕落人寰,不辨方向,说到这儿不好意思要骂人了“欲望真他娘的恶心”。但是话说回来史崔兰又是吸引人的,他对名利厌弃,他的画儿起初是不卖的,也因此他的生活是潦倒的,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他不在乎,你可能不信但是他对周围人的所有对他和不对他的评价都不在乎。他对绘画的专一与痴心,超越了我的认知。我渴望有那般专注,因为我期望用它爱我真正喜欢的人;用它真正发掘那属于我的辉煌;用它来开拓我的认知。我希望做一个不平凡的人,纵然我知道我可能会为之付出一生。
对于我们这第一批00后来说,高中三年的苦,其实苦的不是知识的乏味,考试的繁多,题海的浩渺,而是苦的不知道努力真正为的是什么、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可能很努力但对不是自己真心所爱的东西,我会低迷、厌烦生活、无聊、产生无可奈何的种种不开心——不开心会使多巴胺分泌减少,学习效率下降,学习没成果,没有成就感,就缺乏了向前的动力。但是还是要劝有才无地施,有心无处放的同学们学会试解不安的心,全身心去努力,不要在意考试的成绩,而在意收获知识过程的享受——有一种享受叫将自己所学的东西清晰地讲给别人。
其实我是十分羡慕史崔兰的专一,我爱史崔兰般的专一因为我做不到那么绝伦。
其实我也是羡慕史崔兰的,因为他可以做到对所有的人对他的无论褒贬的评价都做到漠不关心。他其实做到了他自己。让别人厌恶、恶心、憎恨,但同时又一种莫名的力牵引,可能布兰奇看上史崔兰并为他死一方面是因为性,更多的是对他的好奇以及女人般的占有欲——他知道布兰奇和他妻子一样所以选择抛弃。
作为男人,我理解史崔兰,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感性的。女人希望男人时时刻刻陪在自己身旁,安安静静或为自己表演;男人则不同,女人他们的一部分,但其他爱好和事情——可大可小、可卑劣可伟大 是剩下的一部分。但是其实又不是一成不变的,飘动的,像环境最大容纳量是波动的。
但是他的很多观点我是不认同,比如女人是泄欲的工具,那你母亲也是?不龌龊吗?不知廉耻。我想毛姆也是厌恶他的,但又是被他深深吸引,感谢毛姆描绘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本可以循规蹈矩的把他塑造但那就失去光彩,不完美就是一种完美。
为什么毛姆将本书名命名为《月亮与六便士》,六便士可以理解为史崔兰不慕名利,但潦倒的生活。吃 穿 ,六便士即可,无需再多。月亮嘛,如果是写高中的阅读理解题,我会写:月亮代表史崔兰的梦想——画画,就是通过画画表达自己心中认识的美的样子。月光是皎洁的,就像史崔兰追求画画一般纯净。
但我现在想写月亮时满时缺,代表人生的阴晴圆缺,有好的满意的地方一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预示着一个人可能在语言表达上不擅长,但可能在其他方面上优秀;表示史崔兰的作品可能很多时候不完美,缺一点,但总有一刻是完美的,即便短暂。
通过史崔兰我认识到竟有这么一种人,他特别得很,怪诞得很,不惹人喜欢,不随众,不喜欢大众的幸福观;执着得很,不,叫固执,得了麻风病也要画画。可能他不知道什么是美,但他知道什么使他满意,就像他对待他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