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还有其独特贡献,这就是在总结我国自《诗经》以来现实主义诗歌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现实主义的诗歌理论。
首先他认为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必须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病人,裨补时阙”“上下交合,内外胥悦”的政治目的,他响亮提出了“文章何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口号。所谓“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也就是他在《新乐府序》中说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在他以前还没有谁如此明确的提出过。
这种观点不仅是他自己的创作指南,而且也是他衡量古代作家作品的标准和领导新乐府运动的纲领。对六朝以来那种脱离现实脱离政治的“嘲风雪、弄花草”的东西他做了彻底的否定。历来风骚并称,李杜齐名,但白居易却说屈原“泽畔之吟,归于怨思”,只“得分人之什二三”;说李白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不及杜甫的“尽工尽善”;而且即使是杜甫,他也认为为时为事而作的作品还不够多。这样的诗论虽不免偏激狭隘,但也说明他的大胆和坚决。
其次,还继续还认识到文学根植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诗经》中《北风》之刺威虐,《硕鼠》之刺重敛,汉童谣“广袖高髻”之刺奢荡等,都是由“感于事”“动于情”而产生的。因此他指出要写作为政治服务的时,就必须关心政治,主动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源泉。
第三,他阐发了诗歌的特性,并结合这种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诗经》的“六义”,主要是指那种“美刺”精神。“实义”既以义为果实,也就是要“经之以六义”,是诗具有“美刺”的内容。只有这样的诗才能感人至深,并感人为善,从而收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效果。白居易强调诗歌,因为政治服务,也正因有见于诗歌的巨大感染力。
第四,为了充分发挥诗的功用,更好的达到“救济人病,裨补实阙”的政治目的,白居易强调内容与形式统一,主张形式,必须服从内容为内容服务。
新乐府运动便是在上述诗论的指导下开展起来的。元稹、张继、王健等人的新题乐府和少数古题乐府,也都体现了霍夫河与这些理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