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
借我十年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借我一束光照亮黯淡
借我笑颜灿烂如春天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
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借我怦然心动如往昔
借我安适的清晨与傍晚
静看光阴荏苒
借我喑哑无言
不管不顾不问不说
也不念
凌晨三点,许久没有联系的麦子发来一条消息:“他结婚了,格格。”
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犹豫要不要把麦子的故事,讲给你听。最后,坐起来,提笔,终于决定,把她的悲欢写成歌,和你分享。故事很长,你耐心听。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麦子已经不在我身边,单曲循环着她最喜欢的一首歌-(借我),记忆中的她就站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太阳照在地上,反射出洁白的流光。雪花飘落间,她静静地看着我,眉眼带笑,灿烂如花。
第一次见到麦子,是在一个狭窄的巷子。墙壁上斑驳的青苔散发着淡淡的腥味,风吹过来,带着夏日燥热的气息。我躲在巷口的梧桐树下小憩,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太妹吵醒,麦子被她们围攻,头发散乱的披下来,白色的连衣裙粘着灰色的灰,狼狈又倔强。我觉得有趣,走过去,喊了句“喂,这我朋友”(那时候的我,是个混世魔王,仗着小流氓似的哥哥,作威作福,混迹江湖)那群小太妹给了宝宝一个薄面,丢下一句“小婊子,以后小心点”,吵吵嚷嚷的走了。
“哎,她们都叫我格格,你叫什么啊”,我笑眯眯地看向她,而麦子并没有看我,也没回答我的问题。她站起来,抬手弹掉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得走了,嚯,这妞,够傲娇的。
后来我才听说,麦子就是转学生楚辞的绯闻女友。楚辞,帅的一逼,刚转来三中的时候,轰动一时,几乎成了全年级女生的“国民老公”。那时,我和麦子自我‘英雄救美’以后,并没有什么交集。恰巧,高二分文理班,我和麦子分到了一起,居然神奇的做了同桌。
那时的我,不喜欢读书,上课除了睡觉就是把言情小说包上书皮,听着歌,认真的看小说。和麦子做了同桌以后,我的日常多了一个项目,就是,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用我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麦子看。麦子长的美,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看起来Q弹Q弹的,很想咬一口的感觉。眼睛也美,黑亮黑亮的闪着光,眼神里带着冷冽的情绪,和她的人一样清高。后来,麦子终于被我满含深情的眼神打败,勉强接受了我这个朋友。所以,至今,我还觉得我这招“含情脉脉大眼功”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10月16号,月考刚结束,我悲壮的看着卷子上少得可怜的数字,想着家长签字该找谁糊弄过去。抬头看见麦子低着头走过来,眼睛红红的。我递了纸巾过去,她接过去,就坐在那,无声的哭。我竟然觉得梨花带雨的她,更美了。向来都不会安慰人,我想, 她也不需要我的安慰。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哭,如果她想说,自然会说。放学的时候,等整个教室的人都走光,麦子抱着我,哭的那样无助。我只能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告诉她:不管发生什么,我一直都在。
麦子没有告诉我,她的眼泪是为谁而留。她只是牵着我的手,指尖的温度透过来,有些凉。我们走过石子铺的小路,谁都没有说话。
“到了,我家,”麦子看着我,站在那,一动不动。
“哦,我是咱们班第一个知道你家的。”我牵强的挤出个笑脸,不用看也知道,指定比哭还难看。
“进去吧……里面没人。”麦子拿出钥匙,有些年头的门发出沉闷的声响,我突然觉得有些悲凉。
“麦子,你一个人住?”我环顾四周,房子很大,有个不大的院子,墙角的爬山虎枝繁叶茂,绕着墙壁盘根交错,绿盈盈的颜色给这个小院子添了些许生气。
“是啊,很久了……”我没有看她,怕看见她的脆弱会忍不住同情,我知道,她不喜欢。
麦子转过身,坐在沙发上,燃起一根烟,吐出一口烟圈。烟雾中,看不清她的脸。那是我第一次,听麦子说起她的故事。麦子没有见过爸爸,小时候,她会问妈妈,为什么幼稚园所有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可是她没有。每当她问起这个问题,妈妈就会沉默,长久的沉默。慢慢地,麦子长大了,就再也没问起过。后来,妈妈嫁了人,麦子不喜欢那个男人,12岁的她,留在邺城,独自生活。
直到她遇见楚辞。其实,麦子第一次见到楚辞,是在妈妈的新家外面,那是她第一次去他们的家。漆黑的夜,她倔强的站在门外,身上的旧衣服和华丽恢宏的别墅区产生了鲜明的对比。远处汽车的车灯发出刺眼的光,楚辞从车上走下来,路过她的时候,冷冷的眸子扫了她一眼,径直走向旁边的别墅。后来,麦子对我说:格格,你信命麽?楚辞,他就是我的命,我逃不掉的。
故事写到这的时候,突然涌动的情绪像决堤的洪水,几乎将我吞噬。我走向墙角的酒柜,红色透明的液体在杯子里闪出炫目的光,透过窗子,我俯瞰着这座城市,窗外的世界依旧车水马龙,不会因为我的小情绪有丝毫的改变。青涩的回忆掠过我的大脑,像退潮后的海水,逐渐归于平静。麦子的故事还在继续,我却想回到那年盛夏,宁愿这一切,只是个梦。
麦子说:只要他愿意朝我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都愿意自己走完。我不怕辛苦也甘愿付出,可我突然发现,就算我披荆斩棘独自越过山丘,山的那头,也没有他在等候。
麦子和楚辞在一起的过程,和普通的小情侣没什么两样。只是,她爱楚辞远比楚辞爱她要多。以前听过一句话:踮起脚尖去爱一个人,往往支撑不了太久。麦子却几乎颠覆了这句话,她守了楚辞六年,从七月流火守到二月天寒。麦子说: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值得我喜欢啊,只是第一眼就看进眼底的人,怎么割舍呢?她就像奋不顾身的飞蛾,只为了那一点点光亮,扑向熊熊火焰,不问缘由。
高三开学的第一天,麦子退学了。她和楚辞去了那个陌生的城市,我并没有去送她。我看着旁边空了的座位,黯然神伤。我以为她会过得很快乐,一直会收到她的信,信里短短数语,诉不尽衷肠。毕业以后,我去了她在的城市看她,那个我认识的麦子,几乎在爱情里,迷失了自己。
我有时候会想,究竟是一场势均力敌的爱情重要,还是义无反顾不计得失的爱可贵?直到我看了我走路带风的文,她说:看《七月与安生》时,七月对家明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来北京吗?我其实不是喜欢呆在家里,也不是讨厌出门。我就想让你为我回来,这样才能证明你爱我。但其实,他爱不爱你能感受得到,你明知道他爱你却还要求他为你付出是因为,你怕付出更多的是自己。如果真有分开的那天,你觉得至少可以安慰自己说,幸亏我没为了他离开某个城市,幸亏我在这段感情里付出不多。
如果从一开始你就把它当成一场较量,想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收益。却不愿向他走一步,还要求他走完你们之间一百步。那可能吗?
最后,带风说:爱本就是付出,不是计算。
麦子最后离开他的理由,很狗血。那个说要一辈子要保护她的男人,让她去陪另一个男人睡觉,偿还赌债。呵呵,我再见到麦子的时候,她很憔悴。她问我:格格,我是不是爱错了?我没有说话。能说什么呢,本就是自己的选择,哪有什么对错。无非是在特定的时间里,做了自己觉得对的选择。重来一次,麦子还是会爱他,随他漂泊。
我们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那些年爱错的人渣,不会教你如何去爱。他们只会成为你爱情路上的绊脚石,让你不敢去爱,权衡利弊,计较付出。可是,你不相信爱情了么?我还相信啊,不去试,你永远是蜗牛,永远走不出那个厚重的壳,爱情如此,生活亦若此。
向前走吧,像从未跌倒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