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一身,尽有所不肯为,及至他事又不然。若士者,虽杀之使为穿窬,必不为,其他事未必然。至如执卷者,莫不知说礼义。又如王公大人,皆能言轩冕外物,及其利害,则不知就义理,却就富贵。如此者,只是说得,不是实见。及其蹈水火,则人皆避之,是实见得,须是有“见不善如探汤”之心,则自然别。昔曾经伤于虎者,他人语虎,则虽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终不似曾经伤者,神色慑惧,至诚畏之,是实见得也。
一身,指人平的所有视听言动。
穿窬,打洞穿墙,行盗窃之事。《论语·阳货篇》:子曰:“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厉,不是严厉,而是指庄重严肃。荏,指软弱,不坚定。
轩冕,原指古时大夫以上官员的车乘和冕服,这里泛指冠冕堂皇的事物。
就,从也,迎也。
《论语·阳货篇》:孔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
伊川先生说,就人平时的各种行为而言,一定有一些事情是不肯做的,但是如果遇到特别的原因,实际上会改变自己的初衷。比如士人,即使杀了他,也不会干鸡鸣狗盗之事,但是遇到某些事则不然。至于那些读书人,没有不懂得说一些礼义的大道理的,又如王公大人,都能谈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但是一旦涉及到利害关系,就把义理忘到九霄云外了,转而追求富贵之事。像这种情况,只是嘴里会说,不是真的懂得实理,不是真知。
伊川先生接着举例说,就赴汤蹈火这种事而言,人人都知道不能做,这是内心真正懂得的,必须要有见到不善之事犹如不可将手伸到开水中去那样的心思,分辨是非就应该这样自然而然。有被老虎伤害过经历的人,再遇他人谈论老虎的时候,虽然幼童也知道老虎很可怕,但终究不如曾经被老虎伤害过的人那样神色恐惧,发自内心的畏惧,这是实见才能体会到的。
得之于心,是谓有德,不待勉强,然学者则须勉强。古人有捐躯陨命者,若不实见得,则乌能如此?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生不安于死也。故有杀身成仁,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
从心上真正理会天理,才是有德,不需要勉强努力,但是,作为治学者则必须勉力。古人有将义理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而不惜献出生命的,如果不是真正懂得实理,怎么能够做到?必须是实见实理,生命没有道义更珍贵,活着不如为道义而死更让人安心。所以那些杀身成仁的英雄,无非是为了成就真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