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曼桢与世钧认识已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十几年光阴飞逝,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便是一辈子。
回到初见,两人同叔惠坐在饭馆子里,慢慢踌躇的坐在桌子旁,羞涩地望着对方,心中已是波澜起伏,人生如初见,何事秋风愁。看着开头,便想起结尾。
一句话足以: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姐姐曼璐是现代版樊胜美,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十七八岁便去当了舞女。虽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与母亲的麻木脱不了干系。如果母亲可以抛开身份去做帮佣,姐姐做个正经工作这个家还是能过得下去的。
终于熬到了曼桢大学毕业找到了工作后。母亲便又在黑暗中叹了口气,和曼桢说道:“你刚才听见的,我劝她拣个人嫁了,这也是正经话呀!劝了她这么一声,就跟我这样大发脾气。”
后来,曼璐要和那个“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的”祝鸿才结婚了。曼桢一看到他就觉得讨厌,曼璐心里大抵也是有几分厌恶的,一方面自己出身不好又怎么会挑挑拣拣,另一方面自己在家里开始招人嫌了。
婚后,曼璐本想潦草地过完此生,没料到祝鸿才逐渐在外面发了财,开始彻夜不归、逢场演戏,一回家两人便是吵架,渐渐不把她放在眼里了,还看上了妹妹曼桢,还骂曼璐是滥货。
暴雨夜晚的第一处伏笔,在曼璐流产后被医生告知可能再也生不了孩子,就开始动一些小心思,可以让自己信任的人帮她生,以此挽回祝鸿才的心。
当她知道,家里人要把自己的初恋豫瑾说给曼桢时,才是真正的破裂。
张爱玲说:
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初恋豫瑾就像是白月光,两人从小两情相悦。当初曼璐去做了舞女,为了不拖累豫瑾就退婚了。
彼时的曼桢和世钧已经多多少少出现了矛盾。因为豫瑾的出现、曼桢的不回应,世钧细腻的心思和多疑,更加重了两人的隔阂。
现实中很多人都是这样,误会了总是独自生气,而不把事情摊开说清楚,然后就成了死结,变成了生活中一点点的裂痕。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与前任的感情,就好比一个杯子是怎么碎的?
是从里面慢慢积累成小缝隙碎的,是一件件事情和无数个细节堆积在一起,而不是在一瞬间坍塌的。
02
曼璐开始嫉妒自己的妹妹。
书中这样写道:
“曼璐真恨她,恨她恨入骨髓。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张豫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很糟蹋掉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
连这样一点如梦的回忆都不给她留下。为什么这样残酷呢?”
是啊,曼璐为了养活一家人去做舞女时,已经放弃豫瑾了。
最终到了妹妹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才想着自己该结婚了。看着自己多年培养的心血最终却回到了原处,要嫁给豫瑾,那么这些年又是为了什么呢?
就这样,她决定为了留住风流成性的丈夫,把曼桢囚禁起来,让她为自己的丈夫生孩子。
也就仿佛像从前有些老太太们,因为怕儿子在外面游荡,难以约束,竟故意的教他抽上鸦片,使他沉溺其中,就不怕他不恋家了。
那晚,在曼桢被关起来的时候,抽了曼璐一个耳光。
曼璐冷笑,“哼,倒想不到,我们家出了这么个烈女,啊?我那个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受人家欺负,我上哪儿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姐妹两个,凭什么我就这样贱,你就尊贵到这样地步?”
这一巴掌,曼璐的骄傲逐渐被时光瓦解,所有的幻想灰飞烟灭,一切破碎。
她太委屈。
生活中有很多女孩子是这样的。她们对自己的原生家庭和丈夫孩子过度付出,就这样无底线无条件地为家人,最后演变成了是理所应当,应当这样。
爱家人、爱伴侣七分足以,剩下三分爱自己。人生短短几十载,只会为别人而委屈自己,那么存在又有何意义呢?
让爱没有了边界,就过不了自己的生活。